第21节(3 / 4)
男人挑起浓粗的眉毛,示威般地抬起腿,狠狠踩上女人的后背。那大肚女人痛苦地呻-吟一声,直挺挺地扑倒在地,血液自她裙下汩汩流出,鲜红的液体仿佛在控诉男人惨无人道的暴行。
女人的血好似多看一眼就会致命,闹哄哄的人群速即作鸟兽散,宛若打了败仗溃散的士兵涌向四面八方。
方苓气不过把臭气冲天的皮带摔到男人脸上,光头男暴跳如雷,扯下皮带,抡圆胳膊就朝方苓挥来。
一条胳膊拦下挥向方苓的拳头,来人说:“不要对女性动粗。”
方苓斜眼看去,认出男人,不免有些惊讶:“陈之兆?”
林初戈正在拨打120,忽听“陈之兆”三字,眼皮一跳,无端地烦躁起来。
愣神的工夫,光头男已扶起大着肚子的女人,穿过马路走到街角,肩并着肩,男人的手搭在女人的肩头,遥遥望去仿若一对恩爱夫妻,沥青路面上的那摊血水却清清楚楚地昭示着方才发生的一切。
信号灯跳到红色-区域,方苓眼睁睁地看着他们走远,恨陈之兆搅局,气那女人轻易妥协,那种人渣败类就该丢进局子里吃几天牢饭。
陈之兆视线在方苓和林初戈之间来回转,笑说:“这么多年了你们俩的关系还是那么好,方苓,我们从毕业起就没再见面吧,有空吗?我请你们吃饭。”
林初戈动了动嘴唇,不作声,方苓说:“我们吃过了,不饿。”
陈之兆再接再厉:“我送你们回家?”
方苓答:“不同路。”
陈之兆仍不放弃:“那你们什么时候有空?”
他突然冒出来坏事,方苓本就气恼得很,也心知老同学醉翁之意不在酒,追求林初戈还想借自己做幌子,做梦。
她偷觑林初戈一眼,好友满脸不耐烦,方苓两眼一翻,拿眼白看他:“没空。你的脸皮也是十年如一日厚,初戈十年前不喜欢你,十年后也不喜欢你,就这样,再也不见。”
言毕,方苓害怕陈之兆在大马路上歪缠她们,忙拉着林初戈朝地下停车场走,仿佛身后有猛虎豺狼追赶,连走带跑累得气喘吁吁。
她们住的社区同路,距离并不远,回去的路上,方苓边开车,边告诉林初戈自己和陈之兆是同班同学。
林初戈恍然大悟:“那你也认识柳怡然吧?”
方苓思量一会,说:“名字有点印象。我从毕业起就没参加过高中同学聚会。”反正去了也是听半吊子吹嘘他的生意和女人缘,听女同学讨论谁结婚谁生娃谁当官谁下放,这些都与她无关,她也没兴趣知道。
林初戈莞尔:“说来也巧,高三时我和莫行尧一个班,而你和陆江引一个班,至今还有联系的高中同学也只剩他们俩。”
方苓歪眉斜嘴,在林初戈看不见的地方做了个鬼脸:“我从没主动联系过陆江引或者莫行尧。”顿了一顿,她说,“我记得陈之兆经常问我关于你的事,高三时他还给你写了一封五千二百字的情书。你忘了?”
林初戈想了想,还是记不起来:“我把信给你看了?”
“他在班上念过,喜欢一个人也要闹得人尽皆知。有些话我还记得,什么‘偏偏是你的薄情,使我回味无尽’,‘在微微摇晃的倒影中,我找到了你,那深不可测的眼睛’,后来发现除了‘初戈我喜欢你’这一句外,剩下的全是从诗集抄来的!欺诈啊欺诈!”
“我没印象。”
“反正你眼里只有莫行尧。”方苓撇撇嘴,“莫行尧这种性格的男人,别说情书,就是一句‘我爱你’都不会说吧?”
林初戈面上笑笑,不否认不承认。
回到家,林初戈去浴室冲了个澡,把脏衣篮里的衣服放进洗衣机里,正倒着洗衣液时,手机响了,是周方予打来的。
她关上洗衣机的盖子,按下接听。
“初戈姐,你现在在家?”
“有话直说。” ↑返回顶部↑
女人的血好似多看一眼就会致命,闹哄哄的人群速即作鸟兽散,宛若打了败仗溃散的士兵涌向四面八方。
方苓气不过把臭气冲天的皮带摔到男人脸上,光头男暴跳如雷,扯下皮带,抡圆胳膊就朝方苓挥来。
一条胳膊拦下挥向方苓的拳头,来人说:“不要对女性动粗。”
方苓斜眼看去,认出男人,不免有些惊讶:“陈之兆?”
林初戈正在拨打120,忽听“陈之兆”三字,眼皮一跳,无端地烦躁起来。
愣神的工夫,光头男已扶起大着肚子的女人,穿过马路走到街角,肩并着肩,男人的手搭在女人的肩头,遥遥望去仿若一对恩爱夫妻,沥青路面上的那摊血水却清清楚楚地昭示着方才发生的一切。
信号灯跳到红色-区域,方苓眼睁睁地看着他们走远,恨陈之兆搅局,气那女人轻易妥协,那种人渣败类就该丢进局子里吃几天牢饭。
陈之兆视线在方苓和林初戈之间来回转,笑说:“这么多年了你们俩的关系还是那么好,方苓,我们从毕业起就没再见面吧,有空吗?我请你们吃饭。”
林初戈动了动嘴唇,不作声,方苓说:“我们吃过了,不饿。”
陈之兆再接再厉:“我送你们回家?”
方苓答:“不同路。”
陈之兆仍不放弃:“那你们什么时候有空?”
他突然冒出来坏事,方苓本就气恼得很,也心知老同学醉翁之意不在酒,追求林初戈还想借自己做幌子,做梦。
她偷觑林初戈一眼,好友满脸不耐烦,方苓两眼一翻,拿眼白看他:“没空。你的脸皮也是十年如一日厚,初戈十年前不喜欢你,十年后也不喜欢你,就这样,再也不见。”
言毕,方苓害怕陈之兆在大马路上歪缠她们,忙拉着林初戈朝地下停车场走,仿佛身后有猛虎豺狼追赶,连走带跑累得气喘吁吁。
她们住的社区同路,距离并不远,回去的路上,方苓边开车,边告诉林初戈自己和陈之兆是同班同学。
林初戈恍然大悟:“那你也认识柳怡然吧?”
方苓思量一会,说:“名字有点印象。我从毕业起就没参加过高中同学聚会。”反正去了也是听半吊子吹嘘他的生意和女人缘,听女同学讨论谁结婚谁生娃谁当官谁下放,这些都与她无关,她也没兴趣知道。
林初戈莞尔:“说来也巧,高三时我和莫行尧一个班,而你和陆江引一个班,至今还有联系的高中同学也只剩他们俩。”
方苓歪眉斜嘴,在林初戈看不见的地方做了个鬼脸:“我从没主动联系过陆江引或者莫行尧。”顿了一顿,她说,“我记得陈之兆经常问我关于你的事,高三时他还给你写了一封五千二百字的情书。你忘了?”
林初戈想了想,还是记不起来:“我把信给你看了?”
“他在班上念过,喜欢一个人也要闹得人尽皆知。有些话我还记得,什么‘偏偏是你的薄情,使我回味无尽’,‘在微微摇晃的倒影中,我找到了你,那深不可测的眼睛’,后来发现除了‘初戈我喜欢你’这一句外,剩下的全是从诗集抄来的!欺诈啊欺诈!”
“我没印象。”
“反正你眼里只有莫行尧。”方苓撇撇嘴,“莫行尧这种性格的男人,别说情书,就是一句‘我爱你’都不会说吧?”
林初戈面上笑笑,不否认不承认。
回到家,林初戈去浴室冲了个澡,把脏衣篮里的衣服放进洗衣机里,正倒着洗衣液时,手机响了,是周方予打来的。
她关上洗衣机的盖子,按下接听。
“初戈姐,你现在在家?”
“有话直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