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节(2 / 4)
曲天歌也看见了她们,仿佛被热水烫到手指,甩手把宝石蓝大衣扔给身旁的导购小姐:“这件衣服我不要了。”
她转过身,对两位同伴说:“穿衣服嘛可以不计较颜色款式,但不能不计较品牌,如果不幸和特殊职业穿同一档次的衣服,那也太倒胃口了。我们还是换个地方逛吧。”
话虽是这么说,曲天歌却立在原地一动不动,宛若脚底下已生了根,无法动弹。她一双眼睁得极大,似铜铃,苦苦地瞪着林初戈。
她同伴唯唯诺诺,抱着衣服的导购小姐面色尴尬一瞬,复又挂上温婉恬淡的笑容。
林初戈在曲天歌的注视下慢悠悠地踱到另一边,无意搭理她。
曲天歌只觉一拳打在棉花上,打好的腹稿没机会吐出,憋得心慌。她暗暗咬牙,踩着三寸细高跟鞋噔噔噔地往外走,两位好姐妹恋恋不舍地放下手中的衣服,快步跟上她。
方苓骨碌碌地转眼珠,喊住了她们:“美女,你穿的大衣挺好看的,价格应该很贵吧?”
林初戈无奈地望她一眼,笑着别过脸去,低声让导购小姐把m型号的浅驼色大衣拿给方苓试一试。
曲天歌闻言回头,认出女人与林初戈一同进来,倨傲地扬起下巴说了一串字正腔圆的法语,不屑道:“你买得起吗?”
方苓眨眨眼:“原来特殊职业喜欢穿这个牌子,长见识了。”
曲天歌迅速飞红了脸,食指在空中乱抖乱戳,嗔怒道:“你——”
才说出一个字,脑袋就被人重重地敲了一下,曲天歌怒火中烧,捂着后脑勺掉过身想质问同伴,忽见一个体形臃肿的中年女人站在自己面前,烫着黄色大卷,脖子上戴着食指粗的金项链,手里拿着厚墩墩的宣传册。
那女人瞅了她两眼,大声道:“姑娘,挡在门前干啥?让让,让让。”说完就抓住曲天歌的手臂强行把她拉到一边,晃动着硕大的身躯挤进店内。
曲天歌毫无防备被女人拽了一把,打了个趔趄,一口糯米银牙险些咬碎,冲女人的背影翻了个白眼,心不甘情不愿地离开。
☆、第27章 火中取栗(3)
天色渐渐暗下,长街尽头的天幕像织满了乌鸦的羽毛,黑絮般的云朵浮浮荡荡,放眼望去,暗沉沉不见天光。
两人逛了一下午,最后还是进了快餐店果腹,方苓胃口向来好,心情差时便好上加好,窄小的桌子上堆满鸡骨头。林初戈提醒她时间不早了,她一挥手,又点了一杯可乐,结账后捧着可乐迈出店门。
行至十字路口,方苓眼尖,瞄见百米外聚集着许多人,误认为是碰瓷现场,顿时正义感爆棚,把深蓝色纸杯往林初戈手中一塞,飞也似的奔过去。
林初戈啼笑皆非,一手拿着碳酸饮料,一手提着纸袋快步向前走。
人群层层叠叠围聚成一个又一个圆圈,似百年老树的年轮,方苓好容易拨开看热闹的人挤进去,一口浊气还未喘出来,看清现场情况,怒火登时烧上天灵盖。
中等身材的光头男拽着一个女人的衣领,另一只手拿着一根破破烂烂的皮带抽打她,口中接连不断地往外迸出污秽的字眼。
挨打的女人挺着大肚子,初冬的天气身上只穿一件满是油渍污垢的淡粉色睡裙,两条手臂瘦得如同芦柴棒,头顶乱糟糟似鸟窝,两只红肿的手掌捂住脸,哭喊着“我错了别打了”,一次次地重复,嗓音沙哑,语不成句。
方苓身畔的青年男子正高举手机对准那对男女拍照,仿佛被他的动作传染了般,人们接二连三地掏出手机,耳边尽是咔嚓声,闪光灯汇聚成银白的光海,将晦暝昏暗的城市照亮。
旁人的冷漠是无声的助威,男人越打越起劲,到最后连劝阻的声音也低不可闻。
皮带抽在*上的闷沉声响听得人心惊肉跳,方苓头脑一热,冲上去夺下男人手中的皮带。
林初戈赶来时,听见方苓高声道:“有空拍照没空上来拉开他们?你们就这么具有分享精神,街头偶遇一件事也要拍下来告知全世界?”
人群里传来稀稀疏疏的笑声,有人小声嘀咕了句“关你屁事,少管闲事不行吗”,方苓听得火气蹭蹭上涨,锐利的目光巡视着四周的看客。
除却一个女人,并无他人敢上前,光头男的腰杆硬得犹如金刚钻,气焰嚣张到极点,重重地往地面吐了口痰,下颌一抬道:“老子教训自己的婆娘怎么了?”
“你说是就是?”林初戈踱到方苓身边,同她并肩站立,“她叫什么、多少岁、身份证号码是多少、娘家几口人你能说出来?”
她自认不爱管闲事,只是一个身强体壮的男人对身怀六甲毫无还手之力的女人动粗,稍有怜悯之心的人都看不过去。 ↑返回顶部↑
她转过身,对两位同伴说:“穿衣服嘛可以不计较颜色款式,但不能不计较品牌,如果不幸和特殊职业穿同一档次的衣服,那也太倒胃口了。我们还是换个地方逛吧。”
话虽是这么说,曲天歌却立在原地一动不动,宛若脚底下已生了根,无法动弹。她一双眼睁得极大,似铜铃,苦苦地瞪着林初戈。
她同伴唯唯诺诺,抱着衣服的导购小姐面色尴尬一瞬,复又挂上温婉恬淡的笑容。
林初戈在曲天歌的注视下慢悠悠地踱到另一边,无意搭理她。
曲天歌只觉一拳打在棉花上,打好的腹稿没机会吐出,憋得心慌。她暗暗咬牙,踩着三寸细高跟鞋噔噔噔地往外走,两位好姐妹恋恋不舍地放下手中的衣服,快步跟上她。
方苓骨碌碌地转眼珠,喊住了她们:“美女,你穿的大衣挺好看的,价格应该很贵吧?”
林初戈无奈地望她一眼,笑着别过脸去,低声让导购小姐把m型号的浅驼色大衣拿给方苓试一试。
曲天歌闻言回头,认出女人与林初戈一同进来,倨傲地扬起下巴说了一串字正腔圆的法语,不屑道:“你买得起吗?”
方苓眨眨眼:“原来特殊职业喜欢穿这个牌子,长见识了。”
曲天歌迅速飞红了脸,食指在空中乱抖乱戳,嗔怒道:“你——”
才说出一个字,脑袋就被人重重地敲了一下,曲天歌怒火中烧,捂着后脑勺掉过身想质问同伴,忽见一个体形臃肿的中年女人站在自己面前,烫着黄色大卷,脖子上戴着食指粗的金项链,手里拿着厚墩墩的宣传册。
那女人瞅了她两眼,大声道:“姑娘,挡在门前干啥?让让,让让。”说完就抓住曲天歌的手臂强行把她拉到一边,晃动着硕大的身躯挤进店内。
曲天歌毫无防备被女人拽了一把,打了个趔趄,一口糯米银牙险些咬碎,冲女人的背影翻了个白眼,心不甘情不愿地离开。
☆、第27章 火中取栗(3)
天色渐渐暗下,长街尽头的天幕像织满了乌鸦的羽毛,黑絮般的云朵浮浮荡荡,放眼望去,暗沉沉不见天光。
两人逛了一下午,最后还是进了快餐店果腹,方苓胃口向来好,心情差时便好上加好,窄小的桌子上堆满鸡骨头。林初戈提醒她时间不早了,她一挥手,又点了一杯可乐,结账后捧着可乐迈出店门。
行至十字路口,方苓眼尖,瞄见百米外聚集着许多人,误认为是碰瓷现场,顿时正义感爆棚,把深蓝色纸杯往林初戈手中一塞,飞也似的奔过去。
林初戈啼笑皆非,一手拿着碳酸饮料,一手提着纸袋快步向前走。
人群层层叠叠围聚成一个又一个圆圈,似百年老树的年轮,方苓好容易拨开看热闹的人挤进去,一口浊气还未喘出来,看清现场情况,怒火登时烧上天灵盖。
中等身材的光头男拽着一个女人的衣领,另一只手拿着一根破破烂烂的皮带抽打她,口中接连不断地往外迸出污秽的字眼。
挨打的女人挺着大肚子,初冬的天气身上只穿一件满是油渍污垢的淡粉色睡裙,两条手臂瘦得如同芦柴棒,头顶乱糟糟似鸟窝,两只红肿的手掌捂住脸,哭喊着“我错了别打了”,一次次地重复,嗓音沙哑,语不成句。
方苓身畔的青年男子正高举手机对准那对男女拍照,仿佛被他的动作传染了般,人们接二连三地掏出手机,耳边尽是咔嚓声,闪光灯汇聚成银白的光海,将晦暝昏暗的城市照亮。
旁人的冷漠是无声的助威,男人越打越起劲,到最后连劝阻的声音也低不可闻。
皮带抽在*上的闷沉声响听得人心惊肉跳,方苓头脑一热,冲上去夺下男人手中的皮带。
林初戈赶来时,听见方苓高声道:“有空拍照没空上来拉开他们?你们就这么具有分享精神,街头偶遇一件事也要拍下来告知全世界?”
人群里传来稀稀疏疏的笑声,有人小声嘀咕了句“关你屁事,少管闲事不行吗”,方苓听得火气蹭蹭上涨,锐利的目光巡视着四周的看客。
除却一个女人,并无他人敢上前,光头男的腰杆硬得犹如金刚钻,气焰嚣张到极点,重重地往地面吐了口痰,下颌一抬道:“老子教训自己的婆娘怎么了?”
“你说是就是?”林初戈踱到方苓身边,同她并肩站立,“她叫什么、多少岁、身份证号码是多少、娘家几口人你能说出来?”
她自认不爱管闲事,只是一个身强体壮的男人对身怀六甲毫无还手之力的女人动粗,稍有怜悯之心的人都看不过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