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节(2 / 3)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收到了大学赶时髦的又一证据——寄给自己的信。
  那年顾思宁十八,程之珩二十三。她懵懂,他可成熟了,竟然会打印做这种蠢事。
  还好当年她机智,没有给自己写什么矫情的文字,而是非常务实地在信封里塞了一千块钱。
  巨款啊巨款。
  程之珩写了个明信片,藏着掖着不让她看,但她还是偷偷翻过来了。
  他写的是「希望一直在她身边。」
  顾思宁故意问:她是谁。
  他说:是狗。
  顾思宁结结实实地给了他一巴掌。
  胆子越来越大的狗东西。
  \
  最近沉迷于《heat waves》,随时随地都在哼“sometimes all i think about is you”。
  她说以后结婚放这首。
  程之珩说行。
  自恋的狗男人,谁要跟他结婚啊。
  \
  俩人最近在追新番,追忆自己小时候在干点啥。
  无一郎十四岁单杀上弦;
  程之珩十四岁联赛金牌;
  顾思宁十四岁蛋炒饭一口气吃两碗。
  人与人之间的差距。
  \
  不知道是不是程之珩的真心攻势起了作用,最近曾琳都没有试探他们是否分手了。
  顾思宁拍午饭照片,一边发到群里一边说:“果然,会做饭的男人拥有优先择偶权。我妈现在天天问你给我做什么吃的。”
  程之珩给她盛饭。
  “你真的不会害怕吗?”
  “怕什么?”
  “我爸妈一直不同意啊。”
  “不怕。”程之珩说,“只要你愿意。”
  “要是我也不愿意呢?”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