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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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会,”周生辰把外衣脱下来,放在她手侧,“最多半小时。”
  他时间观念极重,说是半小时就一定不会超过。
  “我在车里等你好了,”她扬了扬手里的书,“还能看半小时的书,否则和你上去,都是不认识的人……其实我挺不喜欢见陌生人的。”
  “发现了,”他笑,凑过来低声说,“你会脸红。”
  她睁大眼睛:“真的?”
  “真的。”
  他笑著下车,把她留给了林叔。
  不过从周生辰离开后,林叔也离开了驾驶位,立在车子靠前的位置。
  这幢大厦的停车场在三层,视野开阔,她扫了眼,只觉得林叔是考虑到她的身份,才没有和她一同坐在车内。她低头继续翻看这本书,野史奇说,百千年流传下来的故事,写的人文笔不错,凄烈处令人动容,慷慨处也自然让人心潮澎湃。
  字字句句延展开,几十年几十年地掠过。
  直到,出现他的名字。
  简单的白纸铅字,寥寥十几行,她却盯了足足七八分钟,不敢看下去。
  心脏撞击着胸口,沉闷而又紧张的声音,就在耳畔。
  她不是没有找过关于那些半梦似醒的记忆,可大多数句带过,身为逆臣贼子,无人会为他撰书立说。他一生风华,在数千年的历史里竟毫无存在感。
  她靠在那里,过了许久,终于逐字逐句地读完了这段野史。
  后人著说,大多下笔过狠。
  笔者将他描述为少年掌兵,权倾朝野的佞臣,言之凿凿,仿佛自己所写的才是历史真相。时宜沉默了会儿,把这页纸撕下来,撕成碎片,放到了长裤的口袋里。
  她没了再看书的心思。
  把书放到手边,看到他下车前脱下来的外衣。
  忍不住就伸出手,摸了摸,手指顺着衣衫的袖口,轻轻地滑了个圈。只是如此,就已经脸颊发热,像是碰到了他的手腕。
  他曾经的“不负天下”,到最后都被淹没。
  而现在他想要做的事,在数百数千年后,或许连记载都没有。
  他的抱负,他的慈悲,他的所作所为,能懂的有几人?
  她脑子有些乱,强迫自己闭上眼睛休息,让心静下来。
  就在眼眸合上,黑暗降临的一瞬,忽然传来了刺耳的枪声,猛烈连续。时宜猛地睁开眼,不敢置信地从后车窗看出去,看到有四个人完全没有任何蒙面遮掩,举着手臂在射击,目标虽然不是这里,但枪声击碎车窗、车身的声响都完全真实。
  “时宜小姐,”身后林叔已经迅速打开车门,“不要动,就坐在车里。”
  她反应不及,已经有四辆车急刹在车前,挡住她的视线。
  那些纷纷走下来的人,都静默立着,护住时宜这辆车。那些远处的枪击和跑动尖叫的人,都像是和这里没有关系。
  仍旧有枪声,她再看不到画面。
  手控制不住抖着,紧紧攥住身边他的衣服。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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