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节(1 / 2)
“你相信有长生不老药吗?”明薇问他。
顾朗漫不经心地回答:“理论上来说有,但是我并不这么希望着。”
“我倒是希望青春不老。”明薇和他的面孔紧贴,在他的眼瞳里看见自己的容颜,还很年轻,可是再美的容貌也总会老的,“没有人喜欢衰老,肌肉松弛,皮肤落下来,一道道的皱纹,头发花白,啧!”
顾朗揶揄她:“你不是希望长生,你只是希望不老。”
“对,我不需要太漫长的生命,但是我也讨厌衰老啊。”明薇咕哝道,“不会有一个女人喜欢衰老的。”
顾朗道:“如果你愿意,你八十岁的时候还可以像十八岁那样过日子。”
明薇哈哈大笑:“我十八岁的时候在干嘛你又不是不知道!”
“你可以永远生活在童话里。”顾朗拨了拨她鬓边的头发,“随心所欲,自由自在。”
明薇扮了个鬼脸:“这算什么,男人的承诺?人家可不是这样和女朋友海誓山盟的啊。”
顾朗啼笑皆非:“人家的海誓山盟?你是指那些什么‘我会和你结婚,我会买房子给你住,我会对你好’之类的废话?”
“这怎么算废话了。”明薇不大高兴,“这是一个普通男人对一个普通女人的承诺。”
“如果你要这个,我现在就可以做到,何必要承诺。”顾朗捧着她的双颊亲吻,如同蜜糖一般甘美,“但是小金鱼,那样的爱情,并不是你想要的。”
明薇微微闭着眼享受着他的亲吻,又问:“为什么?”
“因为这样的爱情,矛盾太多,不会有好结果,你想想看,你结识的男人里,有多少是那样朝九晚五的人,嗯?”顾朗太了解她了,“你才受不了一个每天为公事为金钱而忙碌的男人呢。”
明薇仔仔细细回忆了一下她曾经的男伴,是的,每一个都很俊美,都像是上苍的宠儿,也从来不理俗世,还记得十六七岁的时候的男朋友,两个人自酒吧认识,当时她是叛经离道的少女,正处于青春期,故此隐瞒姓名和他交往,他是家里最小的儿子,家中颇有资产,但是他不务正业,一天到晚爱玩,两个人情投意合,又特别能玩,她对金钱没有计较,爱花多少花多少,从来不曾考虑过后果。
直到对方的父母和大哥找上门来,告诉她必须离开自己的儿子,因为他对钱没有任何支配能力,要在父母与大哥手下讨生活。
曾经送给她一条十分美丽的蓝宝石项链,乃是家传之物,却是他自母亲手中偷出。
万万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人,幸好刹车得及时。她把这段时间所有的账单找出来,计算出金额,写了一张支票丢在他父母的脸上,张扬而去。
是我玩了你儿子,不是你儿子玩了我。
当时那么雄赳赳气昂昂走了,事后跑去找顾朗哭了好长一段时间,吓得他一直问是不是吃了亏,最后已经考虑到最坏的情况,问她是否怀孕。
结果被明薇狠狠在胳膊上咬了口:“呸,你思想真龌龊。”
当时顾朗是怎么对待她的,对了,他让她好好洗了个热水澡,然后用一条大毛巾裹住她,不放心,又问:“真的没有吃亏?”
“我能吃什么亏?”她瞪大眼睛看着他,过了会儿,她不情不愿地承认,“好吧,他引诱我吃迷幻剂。”
他表情很严肃,检查她的胳膊,发现并没有针孔:“怎么会上这种当?”
“好玩。”她坦然道,“你升了大学,我一个人读高中,很无聊,有人陪我玩,求之不得。”
那时她还很小,年少不更事,总是容易被人利用,顾朗看着她晶莹的小脸庞:“以后不要和他们出去玩了。”
“我知道,要玩却没有这个本事和胆量,算我瞎了眼!”她耿耿于怀,引以为耻。
日后也长了记性,可是男朋友却还是那样的类型,浪漫的,自由的,不羁的,潇洒的,她一直在追寻完美的爱情,心潮澎湃让人情难自禁的感觉。
可惜到最后发现,这个估计这辈子都没有办法实现了。
她对顾朗说起来这件往事,可是连那个男孩子的姓名都不记得了:“今天想想,其实当时也未必喜欢他,只是无聊,有人和你一起玩,总是好的。” ↑返回顶部↑
顾朗漫不经心地回答:“理论上来说有,但是我并不这么希望着。”
“我倒是希望青春不老。”明薇和他的面孔紧贴,在他的眼瞳里看见自己的容颜,还很年轻,可是再美的容貌也总会老的,“没有人喜欢衰老,肌肉松弛,皮肤落下来,一道道的皱纹,头发花白,啧!”
顾朗揶揄她:“你不是希望长生,你只是希望不老。”
“对,我不需要太漫长的生命,但是我也讨厌衰老啊。”明薇咕哝道,“不会有一个女人喜欢衰老的。”
顾朗道:“如果你愿意,你八十岁的时候还可以像十八岁那样过日子。”
明薇哈哈大笑:“我十八岁的时候在干嘛你又不是不知道!”
“你可以永远生活在童话里。”顾朗拨了拨她鬓边的头发,“随心所欲,自由自在。”
明薇扮了个鬼脸:“这算什么,男人的承诺?人家可不是这样和女朋友海誓山盟的啊。”
顾朗啼笑皆非:“人家的海誓山盟?你是指那些什么‘我会和你结婚,我会买房子给你住,我会对你好’之类的废话?”
“这怎么算废话了。”明薇不大高兴,“这是一个普通男人对一个普通女人的承诺。”
“如果你要这个,我现在就可以做到,何必要承诺。”顾朗捧着她的双颊亲吻,如同蜜糖一般甘美,“但是小金鱼,那样的爱情,并不是你想要的。”
明薇微微闭着眼享受着他的亲吻,又问:“为什么?”
“因为这样的爱情,矛盾太多,不会有好结果,你想想看,你结识的男人里,有多少是那样朝九晚五的人,嗯?”顾朗太了解她了,“你才受不了一个每天为公事为金钱而忙碌的男人呢。”
明薇仔仔细细回忆了一下她曾经的男伴,是的,每一个都很俊美,都像是上苍的宠儿,也从来不理俗世,还记得十六七岁的时候的男朋友,两个人自酒吧认识,当时她是叛经离道的少女,正处于青春期,故此隐瞒姓名和他交往,他是家里最小的儿子,家中颇有资产,但是他不务正业,一天到晚爱玩,两个人情投意合,又特别能玩,她对金钱没有计较,爱花多少花多少,从来不曾考虑过后果。
直到对方的父母和大哥找上门来,告诉她必须离开自己的儿子,因为他对钱没有任何支配能力,要在父母与大哥手下讨生活。
曾经送给她一条十分美丽的蓝宝石项链,乃是家传之物,却是他自母亲手中偷出。
万万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人,幸好刹车得及时。她把这段时间所有的账单找出来,计算出金额,写了一张支票丢在他父母的脸上,张扬而去。
是我玩了你儿子,不是你儿子玩了我。
当时那么雄赳赳气昂昂走了,事后跑去找顾朗哭了好长一段时间,吓得他一直问是不是吃了亏,最后已经考虑到最坏的情况,问她是否怀孕。
结果被明薇狠狠在胳膊上咬了口:“呸,你思想真龌龊。”
当时顾朗是怎么对待她的,对了,他让她好好洗了个热水澡,然后用一条大毛巾裹住她,不放心,又问:“真的没有吃亏?”
“我能吃什么亏?”她瞪大眼睛看着他,过了会儿,她不情不愿地承认,“好吧,他引诱我吃迷幻剂。”
他表情很严肃,检查她的胳膊,发现并没有针孔:“怎么会上这种当?”
“好玩。”她坦然道,“你升了大学,我一个人读高中,很无聊,有人陪我玩,求之不得。”
那时她还很小,年少不更事,总是容易被人利用,顾朗看着她晶莹的小脸庞:“以后不要和他们出去玩了。”
“我知道,要玩却没有这个本事和胆量,算我瞎了眼!”她耿耿于怀,引以为耻。
日后也长了记性,可是男朋友却还是那样的类型,浪漫的,自由的,不羁的,潇洒的,她一直在追寻完美的爱情,心潮澎湃让人情难自禁的感觉。
可惜到最后发现,这个估计这辈子都没有办法实现了。
她对顾朗说起来这件往事,可是连那个男孩子的姓名都不记得了:“今天想想,其实当时也未必喜欢他,只是无聊,有人和你一起玩,总是好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