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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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特地去美国找了安妮和弗兰克,有类似的记录,但是那个人已经过世好多年了,是否只是同名同姓没有人知道。
  之后,明薇就和他说:“我们去一个没有人知道的地方吧。”
  他们去了有“极乐之地”,那里等冬雪融化后,湖泊会解冻,大片澄澈的湖泊就好像是最晶莹剔透的玻璃,他们买了一艘船屋,整日在湖面上随波漂流,每隔一个月会有人用直升机送来必需品,屋里通电通水通网,但是与世隔绝,谁也不能轻易找到他们。
  就好比这一天,明薇睁开眼睛的时候顾朗就笑着看着她:“你又破记录了。”
  “睡得晚自然就起得晚。”她伸了个懒腰,美好的身段毕露无遗,顾朗搂着她吻了吻。
  多么甜蜜又慵懒的一天,这里纬度高,哪怕是夏季天也不热,午后的湖水温度正好,明薇也不换泳衣,穿着背心短裤就往湖水里一跳,畅快地游了一下午。
  而顾朗在钓鱼,悠然自得道:“要不要给你喂条生鱼,美人鱼小姐?”
  明薇趴在船屋的甲板上:“你要不要下来?”
  “你这是在邀请我共浴吗?”顾朗调侃她,“光天化日之下,你不介意吗?”
  明薇一撑甲板,跳上船屋,从他身后抱住他,把一身水全蹭在他的衬衫上,薄薄的衬衫很快变得透明起来,她的胸贴着他的后背,两个人的温度都有点高,顾朗把她从身后捞到身前:“以前怎么没看出来你那么调皮呢。”
  “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以前那是青梅竹马的待遇,现在嘛。”明薇觑着他,哼笑了声。
  顾朗笑得乐不可支:“还记恨我啊,小气鬼。”
  事情是这样的,他做了一种十分难做的甜点,叫做苏芙厘,非常非常难做,步骤复杂而且对时间有很精确的要求,明薇虽然时常会在大酒店里吃到这种甜品,却从来没有吃过顾朗做的。
  “你居然会这一手!”她当时嫉妒得要命,“居然从来不让我知道过。”说完,还酸不拉几地闹脾气,“凌岚吃过没有?”
  顾朗想了想,居然还认真回答她:“吃过我做的牛排和大吉岭红茶。”
  她嫉妒死了:“我以前都没有这待遇!”
  “那不一样,当初凌岚是女朋友,而你只是青梅竹马,青梅竹马当然只有青梅竹马的待遇。”
  瞧瞧,不过是中午说得这句话,现在就还回来了,真是睚眦必报的小金鱼。
  她却还是不满意:“这还是不公平。”
  “怎的?”
  “她从前是你女朋友,我现在算是未婚妻,比她高一层,对吧。”她用食指和拇指比划了那么一点点的距离,“但是我依然是你的青梅竹马,你加一加,是不是该高出那么大一截?”
  顾朗放声大笑:“小金鱼,你这醋吃得太可爱了。”
  “我不是在吃醋,我是在和你讲道理啊。”明薇哼了声,抱着手臂,扭头看着他,“我说得不对吗?”
  “对对对,太对了。”顾朗服了她了,“那你还要我怎么增加你的待遇?”
  明薇一本正经地和他提要求:“首先,凌岚有过的待遇我必须要有。”
  顾朗简直怀疑按明薇每天提到凌岚的次数,凌岚在国内会不会打喷嚏:“凌岚有过什么待遇?”
  “这我要想一想。”
  “你怎么能当着我想别的女人?”
  “那你是想我不假思索?”顾朗取笑她,“那我就完蛋了,被扣上个罪名,迄今不忘前女友。”
  “那没办法,谁让你非要和我告白的。”她洋洋得意,“一步错,步步错,否则我们还是青梅竹马,谁来管你想的是谁,嗯?”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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