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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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撇撇嘴,倒在床里,将叠好的被子摊开来,好像被子是新的,闻着有种阳光的味道,房间里也不见有顾丽真的东西,我到是瞧见自己跟他的照片,对,就是我跟他的照片,还是在好莱坞的星光大道上拍的,我坐在他车里,手刚好从车窗里伸出来搂他的腰——
  那姿势叫人看得都心虚,那会儿,他叫我搂的,我也听话,就搂了,没曾想这照片还留着,居然让他弄出来放在卧室,我不由得去想到底顾丽真跟他结婚之前有没有见过这张照片的,虽说这无关紧要,我还是忍不住这么想。
  房间不知道是不是一直这么摆设,还是他决定摆脱顾丽真后再收拾过了?两个假设没有一个可以得到答案,我拉过薄薄的被子盖住自己,这床软的像是我们在国外睡的那张床一样舒服。
  我不知道他几时回的房间,反正我醒来时,就觉得身上重重的,像是鬼压床似的,一下子就睁开了眼睛,漆黑一片的,看不清什么,黑黑的影子,灼热的呼吸,熏得我晕晕然,他的手所到之处,都是卷起狂风巨浪般,便是腿给掰得开开的,我一时之间也没能反应过来,硬生生地被滚烫的东西给挤了进来——
  跟被钝刀重重地劈开,要是刀子锋利才是好,钝刀还真是疼,尤其是多年没经过这事儿,其实我原本就经的不多,也就那么一夜,后来就再也没有,用嘴跟那个完全是不一样的感觉——
  我脑袋木木的,就只攀着他的脖子,不知道身在何处,如巅巅的在浪尖上的小船儿。
  身体又疼又木又胀的,说不出来是什么滋味儿,鼻间全是他的味道,也不知道几时才停了下来,只晓得又睡了过去,等醒来的时候——他已经起床,而天已经大亮。
  “醒了?”
  我想装睡,却偏他给发现。
  “嗯。”我只好应他一声,人跟着一动,就觉得全身都酸疼,我以前看过好多小说,都说女主都有这种感觉,以前还笑过,现在到是觉得真如其事,到是他人模人样地站在镜子前穿衣,让我看了挺不爽的,“上班去?”
  完全是多嘴问了一句。
  “给我系领带?”他转过身来,一派神清气爽的。
  我不想起来的,可想想还不如起来,才稍稍坐起来就立即躺了回去,底下可什么都没穿,总不能这样子就上去给他弄领带,太不好了——
  “给你备了家居服,放在你床头。”
  可他就像是我肚子里的蛔虫,我都不用说什么,他就什么我在想什么,这太不科学了,我往床头一看,确实放着套家居服,捞起来往头顶一套下来,还是条裙子,虽说底下还是中空的,但至少挡着条裙子,让我不再那么不自在。
  我本来不会系领带,这本领都是从他身上学的,赤着双脚就下了床,走到他面前,踮起脚尖替他系领带,要说我这个姿势,是仰着头的,他到是低着头,灼热的呼吸都落在我脸上,弄得我脸上痒痒的想躲——
  手刚系好,腰就让他的手给搂住,人跟着稍稍离地了一点点,他就吻在我脸上,绝对是蜻蜓点水的架式,“待在家里是不是会觉得很无聊,要不要给你找份工作?”他一吻后就把额头抵着的额头,与我的脸贴在一起,几乎找不到一点儿缝隙,“还是跟计生有关的?你干起来也是熟门熟路好不好?”
  有时候找个靠山是必要的,尤其是自己一无所有的时候。
  而周作别的不提,从他的硬件设施且来说,确实是一个比较好靠的人,当然要加上他别的东西确实叫人有点难以承受,我就那种想要享受好处又不想付出的人,所以周作才叫我害怕——
  因为我没爱他。
  没有爱的相处,是短暂的,不可能长久的,所以我才跟了他两年就果断的一刀两断。
  以后也长不了。
  真的,我是这么想的,我跟他没有天长地久,没有纠缠一辈子的事。
  “不,没必要。”我回答的很干脆。
  我回答的时候瞬间就觉得周边的温度低了好几度,突然的像是置身冰库里头一样,迎上他的眼睛,黑色的瞳孔微微收缩,“你不想乖乖地跟着我?”
  还是精明,我这点小心思就跑不过他的眼睛,他说的对,我就是个坏姑娘,而且还说谎,口是心非,都对,说的一点儿都没错——我到是笑了,很讨好的笑,“哪里的事,我不跟你,还能跟谁?”
  连忙否认。
  他也笑笑,“你还有个好选择,比我年轻,不是吗?”
  明明在笑,在我看来却觉得渗人得很,像是被黄鼠狼盯上的鸡,全身的鸡皮疙瘩都要竖起来,还是硬着头皮再说一次言不由衷的话,“谁能比得上叔叔对我?”
  “知道我对你就行了。”他放开我,“下午有个酒会,我会叫李胜伟过来接你。”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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