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再度被下药(1 / 4)
京市。
晚上十点的「月色」正如它的名字那样,在夜晚的浓荫之下,散发妩媚的幽香。
各个包厢声色犬马,肉欲与金钱来回交迭,叫人沉沦。
走廊外斑驳的灯光藏匿了所有人的阴暗面,夜色在这里滋生,月色在这里光芒万丈。
D10的包厢中,一名男子浑身是伤,被人反剪双手摁跪在地上。正对着雁争。雁争身后,一众黑衣保镖,静立在侧。
D10包厢是雁争的专属包厢,除他之外,无人可以进入。
这是京市圈子内人人皆知的事情。
第一个原因是因为,雁争就是「月色」的最大持股人。
第二个原因。
都说京市南寰北阅。寰宇和阅世两大集团几乎垄断了京市一大半的行业资产,涉猎产业大到金融地产,小到娱乐公司,均数业内最高话事人。
想在京市分一杯羹,谁都得学会看寰宇和阅世的脸色。
而近些年阅世式微,寰宇独大。雁争,作为寰宇集团目前唯一的小少爷,毫无疑问的寰宇继承人。没有人愿意轻易招惹他。
当然,最重要的原因还是,京市人人皆知,雁争是疯子。不发疯还好,一发疯,一发不可收拾。
传闻他二十岁那年性情大变,不知道发什么疯拎着刀捅伤了家里的一名保姆,同日又开着车撞向路边护栏,将自己一根肋骨撞断。休养不到三个月,强行出院,然后带着人堵了「月色」的前任老板,逼着他将「月色」转让给自己。
前任老板在京市摸爬滚打,论年龄能当雁争的爷爷,本来还觉得黄口小儿,不足为惧。但雁争实在是疯,为了一间小小的「月色」,竟然豢养了一批打手,唆使他们绑了前老板一家老小,威逼利诱若他不肯就范,就让他们一家在京市待不下去。
那老板纵使铁骨铮铮,也迫于一家老小全在雁争手里,不得不屈服于他的淫威之下。
但雁争得到了「月色」之后他又觉得一个人玩没意思,便挨家挨户找自家公司的股东们入股。美其名曰合作共赢。
但合作嘛,讲究你情我愿。可对于雁争来说,只要我愿,你就必须得“情”,若你无“情”,他便让手底下那群打手教他们“你情”。
实在是个,不折不扣的疯子。
就如同现在。
雁争的脸,就在灯影绰绰中交错,漆黑的瞳仁里,明明灭灭着看不清的光。
他的脸,其实白净,文弱,像一块上好的白瓷。明明气质像一个干净温雅的少年,偏偏神情迷蒙,叫人看不分明。
唇角明明勾起笑意,却以手支颌,让这笑意里满是淡漠的漫不经心。看向那名跪在地上的男子。
“向朝,我对你不好吗?”他看向那名跪在自己眼前的男子,好似真的很疑惑,语气却轻描淡写。
跪在地上的向朝被他的一问,顿时浑身颤抖,抬头看着雁争,眼睛里满是恐惧。他不住地磕头:“争少……争少,我真不是故意要出卖你的,都是阅世的人逼我的,都是他们逼我的……争少,你放过我,求你了,给我一次机会,给我一次机会!”
雁争了然地点点头,恍然大悟的样子:“阅世逼你的啊……”
骤然仰头大笑起来,坐在沙发上疯狂拍手,整个包厢都能听见他空荡荡的笑声,状如癫狂。
下一瞬,却站起身猛地掐住向朝的脖子,将他的头狠狠掼在地上,发出巨大的声响。血迹立刻染湿地板。
雁争却恍若未闻,额角青筋暴起,双手狠狠掐住他的脖子。好看的脸狰狞到扭曲,鬼魅似的。
“向朝,你明明知道,我最恨别人背叛我。” ↑返回顶部↑
晚上十点的「月色」正如它的名字那样,在夜晚的浓荫之下,散发妩媚的幽香。
各个包厢声色犬马,肉欲与金钱来回交迭,叫人沉沦。
走廊外斑驳的灯光藏匿了所有人的阴暗面,夜色在这里滋生,月色在这里光芒万丈。
D10的包厢中,一名男子浑身是伤,被人反剪双手摁跪在地上。正对着雁争。雁争身后,一众黑衣保镖,静立在侧。
D10包厢是雁争的专属包厢,除他之外,无人可以进入。
这是京市圈子内人人皆知的事情。
第一个原因是因为,雁争就是「月色」的最大持股人。
第二个原因。
都说京市南寰北阅。寰宇和阅世两大集团几乎垄断了京市一大半的行业资产,涉猎产业大到金融地产,小到娱乐公司,均数业内最高话事人。
想在京市分一杯羹,谁都得学会看寰宇和阅世的脸色。
而近些年阅世式微,寰宇独大。雁争,作为寰宇集团目前唯一的小少爷,毫无疑问的寰宇继承人。没有人愿意轻易招惹他。
当然,最重要的原因还是,京市人人皆知,雁争是疯子。不发疯还好,一发疯,一发不可收拾。
传闻他二十岁那年性情大变,不知道发什么疯拎着刀捅伤了家里的一名保姆,同日又开着车撞向路边护栏,将自己一根肋骨撞断。休养不到三个月,强行出院,然后带着人堵了「月色」的前任老板,逼着他将「月色」转让给自己。
前任老板在京市摸爬滚打,论年龄能当雁争的爷爷,本来还觉得黄口小儿,不足为惧。但雁争实在是疯,为了一间小小的「月色」,竟然豢养了一批打手,唆使他们绑了前老板一家老小,威逼利诱若他不肯就范,就让他们一家在京市待不下去。
那老板纵使铁骨铮铮,也迫于一家老小全在雁争手里,不得不屈服于他的淫威之下。
但雁争得到了「月色」之后他又觉得一个人玩没意思,便挨家挨户找自家公司的股东们入股。美其名曰合作共赢。
但合作嘛,讲究你情我愿。可对于雁争来说,只要我愿,你就必须得“情”,若你无“情”,他便让手底下那群打手教他们“你情”。
实在是个,不折不扣的疯子。
就如同现在。
雁争的脸,就在灯影绰绰中交错,漆黑的瞳仁里,明明灭灭着看不清的光。
他的脸,其实白净,文弱,像一块上好的白瓷。明明气质像一个干净温雅的少年,偏偏神情迷蒙,叫人看不分明。
唇角明明勾起笑意,却以手支颌,让这笑意里满是淡漠的漫不经心。看向那名跪在地上的男子。
“向朝,我对你不好吗?”他看向那名跪在自己眼前的男子,好似真的很疑惑,语气却轻描淡写。
跪在地上的向朝被他的一问,顿时浑身颤抖,抬头看着雁争,眼睛里满是恐惧。他不住地磕头:“争少……争少,我真不是故意要出卖你的,都是阅世的人逼我的,都是他们逼我的……争少,你放过我,求你了,给我一次机会,给我一次机会!”
雁争了然地点点头,恍然大悟的样子:“阅世逼你的啊……”
骤然仰头大笑起来,坐在沙发上疯狂拍手,整个包厢都能听见他空荡荡的笑声,状如癫狂。
下一瞬,却站起身猛地掐住向朝的脖子,将他的头狠狠掼在地上,发出巨大的声响。血迹立刻染湿地板。
雁争却恍若未闻,额角青筋暴起,双手狠狠掐住他的脖子。好看的脸狰狞到扭曲,鬼魅似的。
“向朝,你明明知道,我最恨别人背叛我。”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