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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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恍惚以为回到了家乡的春天,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
  这种小小的相似之处让她感到茫然。
  父母所在的地方也早就不是她的家了。
  贫穷让她被家人推出鸟巢,要她早早尽力自谋生路。
  【家瑜,你有朋友吗,我欠了两个月的房租,公寓让我离开半个月,等补上钱再回去。我想找个地方呆一晚上。】
  发出这条信息后,连她都觉得,自己的脸皮好厚啊,
  家瑜跟自己认识也没多久,就被她这样麻烦。
  把帽子一直拉扯到耳朵上,她坐在路边等消息。
  即便是无处可去,她选择短暂停留的地方依旧是她熟悉之处,
  剧院的后门口。
  这里没有真正属于她的地方,
  但熟悉的地方至少能让她感到一丝心安。
  除了她,这条街上只剩下一些流浪人,今天的流浪汉人数比往日少得多。
  他们睡在街上,裹着被子,有的人身边还有两条小狗。
  “唱歌的康妮”,是常驻在剧院附近的女流浪人,
  算得上孟惟的老熟人,她们以前经常分吃一份三明治。
  康妮刚从便利店出来,就发现坐在路边的孟惟。
  长期过着饥一顿饱一顿的日子,康妮的脸颊瘦得凹进去,
  她的眼眶周围是一圈纹上去的黑色眼线,显得眼睛越发大,像两个黑窟窿:
  “嘿,是你。你在这里干嘛?”
  孟惟往手心呵气:“无家可归,流浪。”
  康妮刚买了一份快过期的三明治,以前都是孟惟分给她一半,今天按照规矩,
  她也分给孟惟一半。
  “丫头,这里每块地方都被划分好了,如果在别人的地头讨钱,
  会被找麻烦的。”
  孟惟扔给她几颗从公寓拿的免费糖果:
  “我待会儿会换个地方。”
  康妮撕开糖果包装纸,糖果塞进嘴里,把亮晶晶的漂亮糖纸收进口袋:
  “但你在我的地盘呆着没关系,我今晚有去处了,待会儿会走。”
  “你不流浪了吗?”孟惟的印象里,康妮来到这里,至少一年半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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