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番外-慈悲剑(二)(3 / 6)
玄晖派有一秘境,乃先古时期的大能所创,名曰奈何天,每隔千年才会开启一次,其余时候,就算是再厉害的修士,也没有办法强行将奈何天开启。
——对于门派至宝或是焚心石这样的珍贵之物,千年一开启的奈何天是最完美的保存地。
连瑶由于知道原书剧情,所以知道焚心石便是与玄晖的门派至宝一同存放于奈何天中。
本来距离奈何天开启,还有数年时光,连瑶本打算等奈何天开启后再去玄晖,盗取焚心石。
但她将顾悬给救了出来,而第二天顾悬竟然孤身离开,前往玄晖。
连瑶将手中的黑色匕首抛起,仔细研究,给自己找了一个去玄晖派的完美借口。
“这玩意肯定是他一不小心落在这里的,我得想个办法给他还回去。”连瑶嘟哝着,将匕首塞进怀里,慢悠悠地朝玄晖派的方向飞了过去。
反正早去晚去也是去,现在也没什么事情做,倒不如乔装一番,去看看奋战在抗击魔族第一线的玄晖派到底是什么样的,顺便将顾悬的东西还给他。
这一路上,她走得并不是很急,因为她需要时间,来慢慢消化脑海中属于魔族的所有信息。
待仔细浏览了脑海里留下的信息之后,连瑶才恍然大悟。
原来魔族里的这个深渊之主,是一个极为特殊的存在。
深渊之主拥有不死不灭的身躯,是因为他能每隔千年便轮转重生一次,若是深渊之主意外身死,这依托全部魔族信仰而生的深渊之主,也会在千年之后重新转生。
奇特的是,每一次醒过来的深渊之主,都是全新的存在,他们虽然拥有同样的身份,但却拥有不一样的灵魂。
连瑶抬起自己的手,看到自己白皙得没有血色的掌心之下,若隐若现的黑色血管,长睫微垂,若有所思。
她好巧不巧,就成了刚刚轮转重生的深渊之主。
连瑶合上了掌心。
她若想要去玄晖,还需要做一番伪装才是。
首先,便是要解决自己的这把武器——名为“危光”的白骨长镰。
连瑶看着自己面前那柄比自己还要高的白骨长镰,叉起腰,叹了口气。
“给我变。”她伸出一根手指,指向杵在自己面前的白骨长镰,命令道。
森冷的刀锋一动,刀柄锋鸣,危光周身光芒微闪,没有丝毫变化。
它跟过很多任深渊之主,连瑶是最难带的一届。
连瑶觉得自己还是操纵危光最为顺手,所以在想办法让危光变成其他形态的兵器。
她兴奋地想到了在许多修仙文中,那些女主个个都是仙女,身披羽衣手缠丝绦,好不纤细精巧、飘然似仙。
现在好了,她有机会了。
“变成仙女带。”连瑶启唇,示意危光快变。
危光:“……”
许久之后,见危光没有动静,连瑶知道它拒绝了。
她退了一步:“变成软鞭也行。”手执软鞭,英姿飒爽的女修也是非常帅气的。
危光白森森的刀锋动了动,还是拒绝。 ↑返回顶部↑
——对于门派至宝或是焚心石这样的珍贵之物,千年一开启的奈何天是最完美的保存地。
连瑶由于知道原书剧情,所以知道焚心石便是与玄晖的门派至宝一同存放于奈何天中。
本来距离奈何天开启,还有数年时光,连瑶本打算等奈何天开启后再去玄晖,盗取焚心石。
但她将顾悬给救了出来,而第二天顾悬竟然孤身离开,前往玄晖。
连瑶将手中的黑色匕首抛起,仔细研究,给自己找了一个去玄晖派的完美借口。
“这玩意肯定是他一不小心落在这里的,我得想个办法给他还回去。”连瑶嘟哝着,将匕首塞进怀里,慢悠悠地朝玄晖派的方向飞了过去。
反正早去晚去也是去,现在也没什么事情做,倒不如乔装一番,去看看奋战在抗击魔族第一线的玄晖派到底是什么样的,顺便将顾悬的东西还给他。
这一路上,她走得并不是很急,因为她需要时间,来慢慢消化脑海中属于魔族的所有信息。
待仔细浏览了脑海里留下的信息之后,连瑶才恍然大悟。
原来魔族里的这个深渊之主,是一个极为特殊的存在。
深渊之主拥有不死不灭的身躯,是因为他能每隔千年便轮转重生一次,若是深渊之主意外身死,这依托全部魔族信仰而生的深渊之主,也会在千年之后重新转生。
奇特的是,每一次醒过来的深渊之主,都是全新的存在,他们虽然拥有同样的身份,但却拥有不一样的灵魂。
连瑶抬起自己的手,看到自己白皙得没有血色的掌心之下,若隐若现的黑色血管,长睫微垂,若有所思。
她好巧不巧,就成了刚刚轮转重生的深渊之主。
连瑶合上了掌心。
她若想要去玄晖,还需要做一番伪装才是。
首先,便是要解决自己的这把武器——名为“危光”的白骨长镰。
连瑶看着自己面前那柄比自己还要高的白骨长镰,叉起腰,叹了口气。
“给我变。”她伸出一根手指,指向杵在自己面前的白骨长镰,命令道。
森冷的刀锋一动,刀柄锋鸣,危光周身光芒微闪,没有丝毫变化。
它跟过很多任深渊之主,连瑶是最难带的一届。
连瑶觉得自己还是操纵危光最为顺手,所以在想办法让危光变成其他形态的兵器。
她兴奋地想到了在许多修仙文中,那些女主个个都是仙女,身披羽衣手缠丝绦,好不纤细精巧、飘然似仙。
现在好了,她有机会了。
“变成仙女带。”连瑶启唇,示意危光快变。
危光:“……”
许久之后,见危光没有动静,连瑶知道它拒绝了。
她退了一步:“变成软鞭也行。”手执软鞭,英姿飒爽的女修也是非常帅气的。
危光白森森的刀锋动了动,还是拒绝。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