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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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说是亲弟弟,就是亲弟弟吗?我养了她那么多年,我难道不亲?”张小娥摆出自己养母的身份。
  素兰:“你养了她那么多年,她在你家可吃过一天饱饭?可穿过一件新衣服?可过过一天开心的日子?”
  张小娥:“你哪只眼睛看到了?”
  素兰:“我两只眼睛都看到了,思晴的棉衣,还是我妈给她做的,吃不饱的时候,我妈给她塞的馒头。天气冷,叫她去我家睡,她怕被你骂,死活不敢去。”
  张小娥:“你,你血口喷人!我每年都给她做新衣服,每次都留最好的饭菜给她吃。”
  素兰:“说这样的话也不怕闪了舌头。”
  程余庆听到这个叫做素兰的姑娘与那个粗鄙的妇人谈论思晴的过去,才知道自己的女儿从前过的是什么样的日子。
  心里更加痛。
  张小娥跋扈地扒开素兰,进到屋里,指着马思晴骂:“狼心狗肺的东西,你妈都要饿死了,结果你在这里享福?”
  “我要饿死的时候,你在哪里?我要被冻死的时候,你又在哪里?”马思晴直直地看着张小娥。
  上一世她是鸵鸟,不敢忤逆张小娥,这一世,她不惧怕任何人。
  “我在哪里?我都在家里。饿了你什么时候说过?冷了你也没说啊!”张小娥蛮不讲理。
  “我没说?我说我饿想吃饭,你说我不配吃饭,那是你给你自己娃留着的。冷了,你确实做了新的棉衣,可是都是给林春花的,林春花穿烂了也轮不到我。”
  马思晴如今可不怕张小娥撒泼打滚,一条一条怼了回去。
  张小娥:“饭在锅里,衣服在柜子里,你自己不去吃,不去穿,怪我?”
  马思晴:“我敢吗?哪次我多吃了点饭,就要被你打得遍体鳞伤。我要是敢动林春花的衣服,他们姐弟四人合起伙来骂我!”
  程余庆再也看不下去:“当初思晴的襁褓里放了一千块钱,那些钱足够一个普通人家把思晴养大,而且还有富余,富余的钱是给养家的,为什么我的女儿过得这样凄惨?”
  众人一听,好家伙,这养母拿了钱还虐待人家女儿,这会还有脸找来要钱?
  这种人才应该天打五雷轰!
  第104章 与张小娥断绝关系
  张小娥一听,得知眼前这个看起来儒雅帅气随和的男人是马思晴的亲生父亲,更来劲了。
  “你是马思晴的生父?那正好,来把这二十二年的账算一算。”
  程余庆:“那就算吧!算清楚了之后,我们家思晴就与你们家断绝关系,从此以后,你家若是再有人敢来找她,我就把事情捅到公安局去。”
  张小娥一听要断绝关系,就有点怂了。
  马思晴嫁了军官,以后肯定可以源源不断地拿好处。
  军官转业回地方,那待遇也不差。
  她在犹豫要不要做这一锤子买卖。
  程余庆却发话了:“据我所知,你养我的女儿,只有前面五年,还算用了点心,但也是看在孩子她妈妈留的钱,以及说了十年内必定回来找孩子,还会给丰厚报酬这两点上。”
  “孩子她妈妈由于家庭原因,没能在十年内找回思晴,也因为她提供了错误的信息,导致我也没找到思晴。”
  “思晴六岁,你有了自己的亲生孩子,思晴就再也没过过一天好日子。孩子妈妈留的钱虽然不多,可是让她衣食无忧地长大,也绰绰有余。”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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