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4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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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道诏书,其主要内容,是针对大燕国尚未有效行使管理权的前大明地区所下的。
  诏书中首要强调的,是各地原大明官府,在接收人员尚未到位前,必须维持好境内社会稳定,所有官库仓储账籍,也要封存扎账,以待核查。
  其次:自登基日起,之前官府和大明户部的赋税,一笔勾销。
  接下来的内容,更是晴天霹雳。天华帝曹川对天明誓:凡大燕国旗下官民人等,自即日起,终身免除农税。若有违誓,国灭族戚。
  当天的最后一道诏书,是针对前朝的。
  诏书首先表明,大明朝之所以外忧内患,最终得以悲惨收官,主要原因在于传统封建王朝的自然腐烂。即便没有小冰河时期的各种灾害,朱明最终还是会倒在日益尖锐的阶级矛盾之下,无非是拖延一些时间罢了。
  而朱明做为得国极正的汉人王朝,其“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的刚烈,是汉人风骨之所在。大燕皇帝对此极为推崇,认为这种精神应该继承下去。
  对明王朝盖棺定论后,诏书中写明了对朱家皇脉的处理决定。
  其一:即日起,朱明皇室分封在各地的王公,一律贬为庶民。其官宅田地,除少量浮财外,全部收归为国有。与此同时,朱明皇室堪称规模浩大的各级吃皇粮的子孙,也同时贬为庶民。
  不过,贬为庶民的同时,朱明子孙自即日起,就可以和普通人一样,做商人,考公,不受身份限制。
  其二,关于崇祯。
  鉴于皇帝在位时并未失德,兼承上启下之缘故。天华帝决定优待前朝君王。遂封崇祯为乐寿公,食邑万户,行明正朔,以天子之礼郊祭,上书不称臣,许遍览河山。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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