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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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裴戍点点头,拿起狼毫道:“那翘翘还要忍一忍,很快就好。”
  他说完,用笔尖沾了些凤仙花汁,小心落在她脚踝处。
  花汁冰凉,伴随着狼毫落在皮肤上的触感很奇怪,宋初姀下意识抓住裴戍的袖子。
  她已经猜到他要做什么,微微咬唇,担心又期待。
  “你不是没怎么读过书吗,不要画得太丑了。”
  裴戍头也不抬:“是没有上过学堂,书读了一些但不多,会写字,字写得还不错。至于画画......宋翘翘,有些人画画是靠天赋的。”
  宋初姀不信,只当他是在逞强。
  但她不介意他的逞强,裴戍对她好,她愿意让裴戍画,画得丑也没关系,总归不会有第三个人看见。
  裴戍不知道自己在宋翘翘眼中已经成了逞强的男人,只专心作画。
  或许对裴戍来说,画画确实比染指甲要简单得多。
  笔尖收尾处微微上挑,几朵寒梅便栩栩如生开在如雪的肌肤上。
  宋初姀看着脚踝上的梅花,睁大眸子问:“你当真没有学过?”
  “没有。”他解释:“我年少时长在乡野间,无聊的时候便会拿树枝在泥土上作画,久而久之,画技倒是突飞猛进。”
  “那...你帮我把另一边也画上好不好?”她眸子很亮,撒娇般拽了拽他衣袖。
  裴戍:“好是好,只是再画,翘翘就没有东西染指甲了。”
  她捣了一整日的花瓣也不过捣出小小一瓶,如今已经用了一半多,剩下的正好能染十个手指甲。
  闻言宋初姀一怔,只好眨了眨眼不甘心道:“那还是染指甲吧...”
  脚踝画得再好看旁人也看不见,但指甲算是门面。
  她说着,将自己青葱纤细的手指递了上去。
  裴戍小心握住,重新拿起狼毫,一点一点为她染色。
  一回生二回熟,这次用了不到一炷香的时间便染好了,也比之前染得更为好看。
  宋初姀左看右看,眉眼微弯,仰头亲了亲他:“走吧。”
  裴戍揽住她细腰,哑声道:“去哪儿?”
  “今日乞巧节,城中有庙会啊。”
  少女歪头,笑得狡黠:“我好不容易想了个理由来找你,可不是和你在这里无聊对坐的。”
  她说完,牵起裴戍的手便往外走。
  夜深寂静,细雨未停,屋檐下灯笼轻晃。
  漆黑一片的胡同里,唯有那抹湖绿格外夺目。
  第19章
  南夏百姓这些年过得不好。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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