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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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场四周围绕着上千人,可现在却连风吹树叶的沙沙声都能够听得一清二楚。太静了,所有人都屏著呼吸,大气儿也不敢出,实在是太静了。
  “巨塔”可不管眼前站的是什么人,伯爵也好,奴隶也罢,他就是一件杀人武器,一件摄政王训练出来的杀人武器,约翰让他撕谁,他就撕谁,眼前这个男人也不例外。在接到开始的讯号后,“巨塔”半分不迟疑,大吼一声冲上前去。他清楚战斗结束的越快越早,他的主子就会越高兴,战后得到的奖励也会越高,两只烤羊、一盆乳猪,或者满满三大桶葡萄酒。对一个奴隶来说,你还有什么可追求的?!对一个以杀人为生的奴隶来说,你还有什么可犹豫的?!撕了这个人!“巨塔”的心里在狂吼,他双眼冒火光,以跟刚才的步履瞒珊截然不同的气势,如猛虎下山般呼啸着朝诺丁汉扑去。
  可眨眼过后,他却不由得怔了怔。他的身子还未停下来,他的气势依旧骇人,可他心里那份胜利的自信却猛然间荡然无存。人呢?!!“巨塔”的身手并不像他外貌看起来那么笨重,可以称得上敏捷,但即便如此,等他扑倒对方站立之地,想要两手抓住对方肩膀把他撕成两半的时候,却发觉对方不见了。他在哪儿?
  他在背后!!!
  “巨塔”没有受过骑士训练,但他受过杀人奴隶的训练,他有着不输于骑士们的敏锐神经,甚至因为杀人无数,他还能听到别人听不到的声音,在厮杀时,听到死神袭来的声音。以往,这种声音都出现在他面前,在他两手之间,可这一次,这种可怕的声音却出现在他背后,出现在他自己的脖颈上,他全身上下最脆弱的地方。
  “巨塔”从不怕“骑士”们的长枪或者大剑,因为他浑身肌肉遒健、皮糙肉厚,即便是枪头、剑尖也仅仅只能插入半寸,而在对手一怔之间、武器无法运用自如之间,他就能够两手一撕,把人扯成两半。可再高强度的训练也不可能锻炼到脖颈,再结实的肌肉也无法把整个脖颈保护起来,那是他浑身最脆弱的一点,他的敌人一眼就看出了这点。
  只是一个迅捷的闪身便到了对手背后,只是一只手便掐住了他的脖子,而另一只手则扣住了他的头顶,搓手一拧。
  咔嚓一声……全场如此安静,静到每个人都清晰的听到了这个声音,只是咔嚓一声,在诺丁汉松手后,那个巨塔般的身影便摇晃着轰隆隆倒在地上。伯爵往旁边轻轻一跳,稳稳落地,没事儿人一般拍拍衣襟,抬头盯着约翰。
  摄政王心里咯噔一跳,他吞口唾沫,屁股不由自主的在座位上向后靠了靠。“巨塔”在杀人的时候眼睛里狂热如火,诺丁汉杀完人后眼神却平静如水面,可更叫人害怕。约翰觉得,即便他身后站着五百王宫禁卫,但眼前这个男人,即使忽略掉与他同行的三百骑士,依旧叫自己透心凉,从心底凉到手脚,浑身都充满寒意。
  “殿下,”诺丁汉忽然向前迈了两步。
  约翰很努力才控制住自己没从座位上掉下去,好在背有倚靠,他再怎么使劲后退,也不会仰面摔出去。
  “殿下,”这回出声的是大主教,老头的声音带着明显的安慰。
  约翰心底平静了些许,见诺丁汉不再靠前,张嘴结巴着道:“你你你,你还有什么事儿?”那意思是你赢都赢了还不跟我说再见?完全忘了人家此行的目的是被他叫来受审的。
  摄政王忘了,别人可没忘。“审问,开始吧,”诺丁汉说,仿佛他才是审讯之人一般。
  开,开始,开始就开始。约翰略定了心神,他回头再望一眼身后,嗯,锁甲罩身、长剑在手,五百禁卫都在。这五百人站在一起仿佛给他吃了颗定心丸,摄政王回过头来,眼神已不复刚才那般惊骇。他轻咳两声,正了正嗓子,努力摆出一丝威严的味道,“乔治·诺丁汉,你被指控谋杀国王,犯有叛国之罪。”
  摄政王的话音刚落,刚才静到落针可闻的广场此刻又喧嚣起来。人们似乎已暂时忘记了眨眼前还在这儿上演的搏命厮杀,那个巨塔般的尸体也已被几个大汉拖出了场外,贵族们缓过劲儿来,都想起今日所行目的——审讯啊。他们当中不乏关心真相内幕的,可更多的却是看热闹的,此刻低头颔首叽叽喳喳,犹如广场前同时放出了一千只鸭子。
  “肃静!”莱顿公爵虽然站不起来了,但他王储身份还在。他抬抬手,拿软轿抬着他的四个大汉便一起起身,使王储高出全场所有人的肩膀,凌然众人之上。“摄政王,你指控诺丁汉伯爵叛国,但是,证据何在?”
  证据?我有啊!约翰挥挥手,身后的禁卫队伍向两侧分开,从里面走出个年轻人。他看起来像个侍从,又或者已经是个受了封的骑士。但不管怎么说,他肯定有着良好的出身,头发跟指甲都修剪的整齐整洁,身上锁子甲擦得闪亮发光。约翰指着站到自己身边的年轻人说:“这就是国王的使者。”
  国王从东征途中派回了使者?人群中又开始小声嘀咕了,但这并非不可能,出这么大的事儿,国王肯定会对他弟弟有所交代,或者缉拿凶手,或者仅仅是报个平安。可你说他是使者他就是使者了吗?
  “出示你的身份证明,”亚瑟居高临下的望着年轻人说。
  或许是因为有上千双眼睛同时盯在自己身上,年轻人有些紧张,他的手伸进斗篷下面,从口袋里掏了三下才把东西掏了出来,约翰一把抢了过去。“国王印鉴,”摄政王拿起一张羊皮卷的信封,举到面前朝在场所有人展示,红色蜡封上确实盖着国王的印鉴。
  “这不难模仿,”亚瑟冷哼一声,“在场至少有一半以上的人见过国王宝印,只要胆子够大,找工匠造只假的并非什么难事。”说完瞄了约翰一眼,似是在暗示对方胆子就够大。
  约翰并不着急,反而极为难得的笑了笑,从刚才被惊着以后,他还是第一次露出笑容。我就知道,你这白痴会这么说,摄政王得意的想,然后把信封打开将里面的羊皮信纸同样展示在大家面前,“瞧,还有国王的亲笔书信。”
  国王的笔迹想要造假,难度系数就比印鉴大得多了,实因咱们这位理查德并不常住奥丁王国内,即便是大贵族,见他亲笔信的机会也还不如见他弟弟那副狗爬字的机会大。以此来作为证明确实有一定说服力,可是,难造假,并不代表真的不能造假,以大主教手下修士之能事,以摄政王的身份跟他与兄长通信的频繁,模仿封假的国王亲笔有何难?
  “那也不能就此证明,他是真的国王使者,”亚瑟毫不松口。
  人群中就出现了骚动。奥丁人虽然尚武,有些习俗在莉亚甚至泰坦人看来十分野蛮,但也有个优点,就是一根筋。他们把荣誉看得比生命什么的更重要,造假的事儿几乎没人肯做。这也是骑士团的“存单”业务为何能在亚美推行并且蒸蒸日上的原因,要是有人造出假存单提款,骑士团早就宣布破产了。修士们的印鉴代表教会,而国王的印鉴就代表王权,通常情况下,没人敢造假的,也没听说过。所以在场群众心中,虽然对伯爵是否叛国一事尚存疑虑,但对使者的真实性却确信不疑,莱顿公爵的行为在他们看来,就有点儿无理取闹了。
  约翰一见众人表现,当即得意一笑,“可你也没法证明,他就是假的啊?!”不是假的,那当然就是真的,他说的话就是真的,诺丁汉的叛国罪也将是真的,必死无疑。
  但沉默多时的伯爵此刻却开了口:“我能证明。”
  约翰:吔?o_o
  三百人的骑兵队伍整齐划一的朝两侧迈半步,从中央分出一条恰好一人出入的空间,里面也走出一个人来。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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