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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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卡摩斯的导游和脚夫也被惊醒,跑来看到这情形,一口咬定这是家黑店,硬说卡摩斯被店家谋财害命了,揪住威伯的父亲不放。威伯的父亲万般无奈,只好让伙计快点去警察局报案。
  天亮之后,警察局的探员终于赶来了,进了卡摩斯的房间里,勘察现场。抬眼看到桌子上有支羽毛笔,压着张白纸,纸上是一行歪七扭八的汉字:
  〖我的生命到了尽头,杀死我的人,就是隔壁房间中美丽的女人。〗
  威伯解释说,如果他事先注意到那张纸条,结果肯定会完全不同。因为只有他才知道卡摩斯写这一行字的真实意思。
  卡摩斯的意思是说:他在看到隔壁女人的第一眼,就发疯一样地爱上了她,尽管他连这女人是谁都不知道,但是却愿意为她付出生命。
  卡摩斯是在描述自己陷入爱情中的快感,可是从警局赶来的侦探又如何知道?看到这张纸条,侦探们如临大敌,一个个立即拔出手枪,包围了天字一号客房,喝令房间里的女人走出来。
  威伯眼睁睁地看着那女人被警探带走,他12岁的少年之心,几乎生生被绞断。他说,当那女人离开的时候,用目光在人群中寻找着什么,直到看到威伯,才见她展颜一笑。
  生平第一次,威伯体验到了肝肠寸断的撕裂之感,他躲在自己的房间里,整整哭了一天。
  第二天,威伯不肯起来吃饭,仍然躺在床上默默地流泪。到了第三天,威伯正在伤心之际,突然从警局来了两名侦探,进来就问威伯在哪里。威伯的父亲吓坏了,小心翼翼地问侦探为什么要找孩子。侦探说那女人被押到警局,三天三夜拒绝招供,警局有心动刑,又因为不明女人的来历,不敢轻率。但是三天之后,那女人突然提出来要见一见客栈的少东家,所以侦探才会来找威伯,至于那女人为何要见威伯,连侦探自己也说不明白。
  12岁的威伯被带到了一个他从未到过的地方,是一幢有着大大圆盖的建筑物,圆盖周遭都是塔楼,荷枪实弹的士兵往来穿梭。侦探带着威伯从一扇小门进入,走过了一条幽暗的长廊,最后到了间阴冷的屋子。
  在威伯的印象中,这间屋子一半建造在地下,狭长的窗棂抵着肮脏的天花板,一个忽明忽暗的灯泡悬挂着,照得屋里的板凳桌椅似乎都在摇晃。侦探让威伯坐在一条长凳上,静静地等了一会儿,就听见哗啦啦的一声响,一扇铁门被打开,那女郎出现在门前,笑吟吟地望着威伯。
  女人的手上脚上都戴着沉重的镣铐,每移动一步,就响起叮叮当当的金属拖拉声。看到她这个样子,威伯的鼻子一酸,泪水狂涌而出。
  像是被脚镣弄痛了,女人略微皱了一下眉头,慢慢地走到威伯的对面,坐下,静静地看着威伯,并不说话。
  好长时间,威伯只顾哭,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直到侦探不耐烦地在外边敲了敲门:“快点,再不说话时间就到了。”威伯这才慌乱地擦了擦脸上的泪水,哽咽道:“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对你?”
  女人笑了笑:“他们一直这样子的。”
  然后她问道:“我知道你看到了,也知道你有问题问我,是不是这样?”
  威伯点了点头:“是,我看到了,我看到鬼把卡摩斯吃掉了,我拼命地想把他拖出来,却只拖出来他的一条腿……”说到这里,威伯心里忍不住害怕,又哭了起来。
  女人俯身,两眼看着威伯,低声道:“我告诉你一个秘密,这个秘密你要一辈子铭记在心。这个秘密就是……”
  “是什么?”威伯问。
  “世上本没有鬼,如果有的话,那也是人心有鬼,人心作祟。”女郎低声说。
  “没有鬼?”威伯不相信地眨了眨眼睛,“可我明明看到的……”
  女郎问:“你看到了什么?你真的看到有鬼怪,把那个卡摩斯吞掉了吗?”
  威伯摇了摇头:“这个我倒是没有看到,可是我确实看到有什么东西,正往那鼎里拖卡摩斯,还有,他的腿明明是被咬断的。”
  女郎笑了:“但你终究没看到鬼,对不对?”
  威伯:“对倒是对……可如果没有鬼,那又是什么东西吃掉了卡摩斯呢?”
  女郎道:“吞噬了卡摩斯的,是幸运。”
  “幸运?”威伯以为自己的耳朵听错了,“被什么东西啃吃得只剩一条腿,难道还叫幸运?”
  女郎点头,肯定道:“没错,是幸运。”
  【精灵从来不骗人】
  看威伯满脸茫然,女郎笑了,她站起身,拖着叮当响的镣铐,把手伸过来,拍了拍威伯的手背:“如果你听不明白,那仅仅是因为,你没有遇到过幸运。或者更明确地说,你并不了解什么叫幸运。”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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