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本色 第484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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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我所做的是给小志上一个保险,即便他真的不接手茶庄的生意,至少他懂里面的门道,万一哪天他干的不顺心,也可以多一个选择。
  上大学对于百分之九十九的人来说,最后无非是拿一个文凭,找一份与专业相关或者根本就没有任何关系的工作,然后赚钱糊口,实现财富自由。
  但是对于小志来说,不应该是这样的,他应该有更广阔的选择空间,他的目标不应该是找一份能糊口的工作。
  我知道小志想从医,前段时间我特意打听了下医疗行业的情况,我只能说不乐观。
  退一万步讲,如果小志真有心学医,我觉得如果学中医可以留在国内,如果学西医最好还是去国外顶尖的医学院,混文凭不适合他。咱家有这个财力支持他。”云梅说道。
  第1059章 一万个线头
  “嗯,你说的有道理。不过还要听听小志的想法,我的意见是不干预,可以引导,但是要自愿。”方轶沉默片刻后说道。
  “我同意。只要小志愿意,以后我会让他逐步参与茶庄和茶社的经营。大学还是要上的,不为文凭,只为了能开阔眼界,但我尊重他的选择。”云梅微笑道。
  几日后,方轶正在忙着看案卷,杜庸走进了办公室。
  “方律师,左家非法集资的案子二审法院驳回了检察院的抗诉。”杜庸一脸兴奋的说道。
  左家非法集资的案子一审宣判后,检察院以本案涉案金额大、受害人数多,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社会危害性大,不属“情节较轻”,不能对四被告人适用缓刑为由,向市中院提起抗诉。
  中院审理后认为,原审四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且属数额巨大。基于本案所借款项基本用于生产经营,案发后各被告人悔罪态度好,能够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处置财产,积极清退所吸资金。原判对各被告人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并无不当。
  据此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好,干的不错!你把案件判决书和二审的裁定发给隋夏一份,我让她跟律所的推广部门沟通下,把这个案子作为咱们团队的成功案例传到网上。
  之前我跟万老板说过这个案子,所里会安排媒体给你做个专访。你准备下,也就这一两天的事。”方轶微笑道。
  “方律师,谢谢!”杜庸一脸认真的说道。
  “谢谢”二字是发自肺腑的,他从心里感激方轶,如果不是团队给他机会,捧他出名,可能现在他还是一个寂寂无名的小律师,赚着二两银子勉强糊口。
  “这么客气干什么?你能有今天是你自己努力的结果。去忙吧!”方轶微笑道。
  杜庸答应一声,转身向外走去。
  “杜律师!”方轶叫住了他。
  杜庸停住脚步,看向方轶,不知道他有什么事。
  “名和利可以成全你,也可能毁了你,全在你的一念之间!”方轶郑重地说道。
  杜庸重重的点了点头,走出了办公室。
  杜庸刚走,黄援朝慌慌张张的快步走了进来。
  “老黄,怎么了?”方轶见他面带惊慌,问道。
  “不好了,万老板突发脑溢血,已经被送去医院了。”黄援朝语气急促的说道。
  “啊!快走,咱们去看看。”方轶顾不得收拾桌上的文件,起身,拿起手机,快步跟着黄援奔向地下停车场。
  人民医院的急救室外,万可法的女儿焦急的踱来踱去,不时地停下脚步,抬头看一眼手术室的大门。冯助理在一旁低声安慰着她。
  方轶和老黄来到医院时,杜三娘等人也恰好赶到。
  护士出来进去,忙的手脚不停。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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