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本色 第465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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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在案证据显示,发生在301室的第一次爆炸系由被告人巩达居住的201室释放的天然气引发。证据包括:
  1、被告人巩达的供述,当日九点四十分左右其在家中割断天然气软管,至十一点多,楼上301发生爆炸时天然气已大量泄漏。
  经鉴定机构鉴定,两层楼房的燃气管和水管等管道与楼板之间有较大的缝隙,201室释放的天然气可由缝隙扩散到301室厨房。
  2、301室居民的证言证实家中天然气使用正常,爆炸发生时其正在做饭,点火一两分钟后发生爆炸,未发现其他异常情况。
  公安机关技术人员在现场勘查时对301室厨房进行了检查,天然气相关设备均正常。
  综合这两方面理由,可排除301室厨房发生天然气泄漏的可能性,弥漫在301室厨房并导致爆炸的天然气只能来自楼下201室。
  301室厨房灶具点火一两分钟后才发生爆炸的现象,也符合天然气燃烧、爆炸的特点。据专家介绍,点火后燃气灶周围天然气浓度不高,故未发生爆炸,随着楼下泄漏气体的渗入,火焰附近空气中的天然气浓度达到临界点后即会发生爆炸。
  二、第二次爆炸发生在201室,且由被告人巩达开灯点燃厨房泄漏的天然气引发。主要证据:
  1、现场勘验、检查笔录证实,201室厨房内的天然气软管被切断且断口新鲜,燃气公司出具的说明材料证实案发当月该户燃气使用量陡增,说明该户天然气软管被人为割断,导致天然气大量泄漏。上述情况与巩达所供述的为求自杀而用刀割断天然气软管的情节能够相互印证。
  2、201室的防盗门及门锁均由内向外弯曲,卧室的上下楼板均被炸穿,鉴定意见亦证实自房间内提取的镜子碎片上检出天然气爆炸燃烧残留成分,说明该室发生过剧烈的天然气爆炸,爆炸形成强烈的冲击波向周围扩散。
  死亡被害人邓春吉居住的202室防盗门由外向内弯曲,室内有多处气体冲击波造成的物品位移、破损痕迹,但无燃烧痕迹,说明202室受到来自室外的爆炸冲击波破坏,室内并未发生爆炸。
  3、理化检验报告证实从巩达身上检出与厨房遗留的橙黄色附着物同类的物质,鉴定意见证实此次爆炸的引火源是厨房电灯开关火花,上述情节与巩达供述的进入厨房后开灯时发生爆炸的情节相互印证。
  综上,基本可以排除刚才杜律师所说的楼上住户或其他住户存在天然气泄漏的情况,以及存在其他易燃易爆物质爆炸后引发天然气燃烧、爆炸的情况。”宋律师说道。
  众人听闻后,陷入了沉思,主要是这种案子大家都没接触过,不知道该从哪下手,就像是老虎捉到了刺猬,想美餐一顿,但就是找不到下嘴的地方。
  “一般天然气发生爆炸要达到一定的浓度,也就是专家所说的临界点。从释放天然气到引起爆炸一共有约两个小时的时间,这个时间能否让室内的天然气达到爆炸的浓度,并产生如此大的破坏力?”方轶端起茶杯,看着杯内升腾的热气,突然转头看向宋辉。
  “这个问题当时出庭的专家也做了解释。
  根据专家的介绍,空气中天然气含量达到一定比例(一般为5%-15%)后会引发爆炸,但当时被告人割断胶管后释放出的天然气总量现在已经无法准确计算。
  根据经验,天然气释放两三个小时后足以达到发生爆炸的浓度。201室建筑面积为40平米(实际使用面积不详),按此类房屋通常层高2.8米计算,考虑到室内设施、家具、用品等还占有一定体积,故实际可容纳气体的体积明显小于90立方米。
  该室燃气表显示每小时最大释放量为4立方米,按巩达所述从其割断胶管至第二次爆炸间隔约两小时,可释放天然气约8立方米。
  考虑到当时正值冬季,窗子处于关闭状态,室内密封较好,理论上天然气如无外泄,则室内浓度为8.9%(室内总体积以90立方米计算)。
  退一步讲,即使有部分天然气泄漏至楼上,考虑到该室容纳气体的实际体积不足90立方米,厨房处天然气浓度可能相对较高等情况,认定该室发生爆炸时天然气浓度,至少局部浓度,已达到爆炸临界点与科学常理并无明显矛盾。
  换句话说,在没有其他易燃易爆物质参与的情况下,该室内的天然气遇到电火花后足以发生燃烧、爆炸。
  上述专家的测算虽然并不精确,但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对解释爆炸发生的原因还是很有帮助的,可信度比较高。
  另外,检察院提交的现场勘查情况及相关技术鉴定显示,现场并未发现天然气以外的其他易燃易爆物质爆炸的痕迹。”宋辉说道。
  听完宋辉的话众人彻底没咒念了,这案子肯定是因为天然气燃烧,进而产生爆炸导致一人死亡,数人受轻微伤,以及大量的财产损失。
  “这案子判的是死刑,已经报请最高院核准了。”宋辉见众人不再说话,心里升起一股无力感。看来这案子没戏了。
  “从刚才讨论的案情来看,本案被告人确实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没有问题。现在的关键是量刑。
  我个人认为本案与那种为bf社会而采用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存在一定的区别。
  鉴于被告人系为自杀而实施犯罪行为,主观上属间接故意,社会危害性要小于其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我认为法院对被告人适用死刑有些量刑过重,适用死缓可能比较合适。”方轶沉思片刻后说道。
  “嗯,我同意方律师的意见。目前定罪方面的问题就不要考虑了,主要是量刑方面,有没有机会。”杜庸非常同意方轶的意见。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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