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1 / 8)
陆寻易灵机一动,跑到外头去敲狗仔队的车窗。
「陆总裁,这次又想怎么耍我们啊?我们也是混口饭吃嘛!」车上两名狗仔队刚刚被陆寻易逗得满街跑很不是滋味。
「少囉唆!你们有几队人在盯着我们?」
「干麻告诉你?」
「说!」陆寻易衝动之下,动手抓住其中一名狗仔的衣领,一副要吃人的样子。
「说……说!有三队,一队在伊甸!」那名狗仔一时惊吓,甚么都说了。
「另一队呢?」
「跟着田荔葵。」
「他们现在在哪?还跟着她吗?」
「刚刚他们打电话来说田荔葵的计程车开进一栋公寓的停车场,现在还没出来!」车上另一名狗仔回答。
「开车!马上带我过去!」陆寻易大摇大摆坐上了厢型车。
「带你过去!」
「快点开车!」
不知道怎么回事,陆寻易的心很不安,总觉得田荔葵有麻烦,他一直在心中祈祷,希望是自己想多了。
等到他们到达目的地之后,陆寻易迅速衝下车,直奔管理室。
「那辆计程车是谁开的?」
「你在说甚么东西?」警卫一头雾水。
「妈的!我问你刚刚回来的计程车是谁开的?住几楼?」
「四……四楼a座……!」
陆寻易急衝上楼,他心中不好的预感越来越强烈,爬上四楼后,他就狂按a座电铃,但就是没人应门。
「开门!开门!」
陆寻易开始试着撞门,但就是撞不开坚固的铁门。同时,接获警卫报案的两名警察也赶到了。
「你干甚么?」
「我女朋友被绑了!就在这间屋子里!」
警察本来不信陆寻易的话,但是碍于他是公眾人物,一旁又有狗仔拼命按快门,要是被报导吃案,可就吃不完兜着走了,所以勉为其难听他一次。一开始,警察们也只是按电铃,毕竟没有搜索令,不能擅闯民宅。但后来听警卫说看见里头的住户搭电梯时带着一名不醒人事的女人,他们才觉得事情不简单,最后才用工具强行破门而入。
陆寻易一马当先闯进去,屋子的墙上贴满了田荔葵的海报,相关的报导、照片也凌乱的散落一地,看起来屋主是田荔葵的忠实粉丝。
陆寻易进门没看到田荔葵,于是开始一间一间搜查房间,后来在卧房的床上发现好几瓶空酒瓶和药罐,陆寻易一边找,心就越慌。突然,他听见浴室传来潺潺水声,他想开门,门却被锁死,他试着撞门,却感觉有人在门的另一边抵着,后来警察也帮着撞门,终于成功突破。
一名戴着眼镜的微胖男子跌坐在地上,他也让地上的水沾得湿淋淋的,其中一名警察马上上去制伏他,以免他再反抗。
「放开我!干甚么?」那名男子不停挣扎。
陆寻易看着浴室地板水透着一丝鲜红,沿着流水处看去,浴帘后浴缸的水不停溢出来,这样的景象任谁都会联想到电影中的自杀情节。 ↑返回顶部↑
「陆总裁,这次又想怎么耍我们啊?我们也是混口饭吃嘛!」车上两名狗仔队刚刚被陆寻易逗得满街跑很不是滋味。
「少囉唆!你们有几队人在盯着我们?」
「干麻告诉你?」
「说!」陆寻易衝动之下,动手抓住其中一名狗仔的衣领,一副要吃人的样子。
「说……说!有三队,一队在伊甸!」那名狗仔一时惊吓,甚么都说了。
「另一队呢?」
「跟着田荔葵。」
「他们现在在哪?还跟着她吗?」
「刚刚他们打电话来说田荔葵的计程车开进一栋公寓的停车场,现在还没出来!」车上另一名狗仔回答。
「开车!马上带我过去!」陆寻易大摇大摆坐上了厢型车。
「带你过去!」
「快点开车!」
不知道怎么回事,陆寻易的心很不安,总觉得田荔葵有麻烦,他一直在心中祈祷,希望是自己想多了。
等到他们到达目的地之后,陆寻易迅速衝下车,直奔管理室。
「那辆计程车是谁开的?」
「你在说甚么东西?」警卫一头雾水。
「妈的!我问你刚刚回来的计程车是谁开的?住几楼?」
「四……四楼a座……!」
陆寻易急衝上楼,他心中不好的预感越来越强烈,爬上四楼后,他就狂按a座电铃,但就是没人应门。
「开门!开门!」
陆寻易开始试着撞门,但就是撞不开坚固的铁门。同时,接获警卫报案的两名警察也赶到了。
「你干甚么?」
「我女朋友被绑了!就在这间屋子里!」
警察本来不信陆寻易的话,但是碍于他是公眾人物,一旁又有狗仔拼命按快门,要是被报导吃案,可就吃不完兜着走了,所以勉为其难听他一次。一开始,警察们也只是按电铃,毕竟没有搜索令,不能擅闯民宅。但后来听警卫说看见里头的住户搭电梯时带着一名不醒人事的女人,他们才觉得事情不简单,最后才用工具强行破门而入。
陆寻易一马当先闯进去,屋子的墙上贴满了田荔葵的海报,相关的报导、照片也凌乱的散落一地,看起来屋主是田荔葵的忠实粉丝。
陆寻易进门没看到田荔葵,于是开始一间一间搜查房间,后来在卧房的床上发现好几瓶空酒瓶和药罐,陆寻易一边找,心就越慌。突然,他听见浴室传来潺潺水声,他想开门,门却被锁死,他试着撞门,却感觉有人在门的另一边抵着,后来警察也帮着撞门,终于成功突破。
一名戴着眼镜的微胖男子跌坐在地上,他也让地上的水沾得湿淋淋的,其中一名警察马上上去制伏他,以免他再反抗。
「放开我!干甚么?」那名男子不停挣扎。
陆寻易看着浴室地板水透着一丝鲜红,沿着流水处看去,浴帘后浴缸的水不停溢出来,这样的景象任谁都会联想到电影中的自杀情节。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