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节(1 / 4)
☆、第一百零九章
不过,就算等得久一点,也总好过没有吧?最起码,跟着秦锋还有笑傲山林的机会,可如果和别人在一起呢?是不是一辈子就要在深宅大院中相夫教子足不出户的度过了?
一念及此,六姑娘发现自己的心真的是有点摇摇欲坠了,或许,其实早就已经陷落,只是她一直死鸭子嘴硬,坚决不肯承认而已。
要不然,就从了他吧。
洛槿初在心里仰天长叹,心想命中八尺难求一丈,可是命中一丈它也难求八尺不是?本姑娘作为光华闪耀大开金手指的女主角在本书中闪亮登场,作者如果安排一个老实平淡的丈夫,那得多少人弃文?秦锋那厮一看就知道是开了外挂闪着男主角光环的彪悍男主,自己就算挣扎,也是徒劳无功吧?要不然,就不要挣扎了。
这个想法在四个时辰后就被洛槿初放弃了,她觉得自己还是要挣扎一下的好。
“喂!这就是……我们今晚的宿营地?”
夕阳西下,一片碧绿的草地上,孤零零停着一辆马车,香草和路六儿正和其他几个侍卫在四周捡柴禾。洛槿初则是从马车上跳下,一边环望四周一边恶狠狠看秦锋。
“是啊,都说过以后要和你纵情山水笑傲山林……”秦锋摊手笑得明媚,目光中却有几分心虚,以至于那眼神都有些闪烁不定。
“少废话,你也知道那是以后,现在,我就想问问,怎么来到这地方了?”洛槿初毫不客气的打断秦锋:“你不是说我们今天晚上可以到达郾城吗?”
“咳咳咳……你要允许计算错误这种情况的发生,毕竟我就算是之前在江湖上行走,但郾城这种地方也只是听说过没来过。”
秦锋咳了一声:“刚刚我已经用轻功探了下路,估计半夜之前咱们走不到郾城,所以还不如在这个地方歇下,最起码有山有河,可以逮野鸡兔子,还可以抓鱼,是不是……”
“那中午不是还路过一个小镇吗?而且那家小镇的酒楼饭菜很不错的。”洛槿初脸色黑了一半,如果可能,她宁可回去住小镇,虽然不是大城,但是小客栈肯定会有一间,这种天气,住在野外是要喂蚊子吗?
“咳咳……很好,你还记得那是中午路过的。”秦锋嘿嘿笑:“那个……现在就算往回走,恐怕到那个小镇也要半夜了。”
“那……”
洛槿初傻眼:上天对她为什么会如此残忍?对秦锋这家伙怎么残忍都没关系,他是负责“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的男主角,但为什么自己也要跟着遭殃?自己还没嫁给他不是吗?这是宅斗小说不是吗?为什么会出现孤男寡女露宿荒野的聊斋桥段?哦,不对,他们不是孤男寡女,还有丫鬟和小厮以及侍卫们若干。
“连村庄农舍都找不到一间吗?”
洛槿初妥协了,只要有个房子住就行,野外的蚊子个头很大攻击力很强的好不好?
“我估摸着,方圆二十里内,找村庄山舍应该是不难的。”
秦锋摸着下巴,在洛槿初的眼睛亮起来之后,他一指周围的连绵群山:“不过据侍卫们传回来的消息,山的这边并没有农田,全是荒野,所以我大胆猜测,即使有村庄,应该也都在山后,你确定要摸黑爬山吗?太阳可是就要落下去了。”
洛槿初转身就走,秦锋连忙跟上去:“你要去哪里?其实没有你想象中那么悲观的,真的,我经常在野外露宿。”
“我去找驱蚊草。是啊,谁敢比你,皮糙肉厚的,那脸皮,蚊子都扎不透。”洛槿初气哼哼的讽刺,忽听不远处的香草欣喜叫一声:“姑娘,蘑菇,是蘑菇,这里有好大的蘑菇。”
“这没见过世面的蹄子,蘑菇而已,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洛槿初咕哝一声,还不等回话,就听香草继续兴奋叫道:“是彩色的,天啊,足有巴掌大,我还从没看过这么大这么漂亮的蘑菇呢。”
“纳尼?巴掌大的彩色蘑菇?在哪里在哪里?”洛槿初立刻忘了自己刚刚还说人家没见天的话,提着裙角欢快的像是一只小鹿,二话不说就跑过去了,只留下目瞪口呆目送她背影的秦世子。
“啊,这是正红菇,非常美味,可以吃的。”洛槿初兴奋的连连点头:“走,咱们再找找,说不定还有很多,唔,这地上还没干透,说明前天应该下了雨,奇怪,苏州城怎么不下雨?如果有一场大雨,时疫也就不可能肆虐了。”
就在说话的功夫,洛槿初也采到了一窝口蘑,大概是此地很少有人驻足采摘,所以菌丝丰富的缘故,蘑菇都很大个,没过一会儿,洛槿初和香草已经采了两斤多蘑菇,而且其中还有比巴掌更大的蘑菇,只把几个女孩子欢喜的手舞足蹈。
秦锋看着洛槿初快乐的背影,嘴角直抽抽,心想六姑娘,我记得你刚刚是要去找驱蚊草的不是吗?怎么这……这就捡起蘑菇来了?
正想着,就见路六儿走过来笑道:“爷,柴禾都捡的差不多了,足够一晚上烧的,六姑娘和香草她们又捡了蘑菇,侍卫们都说,最好能去山里抓点野味,下锅炖着味道可好呢。”
“抓野味?下锅炖?”秦锋脸色都黑了:“他们以为这是野炊吗?算了,山林中危险多,天又快黑了,让他们下河里抓些鱼虾上来,咱们两个进山林,顺便看看有没有野兽。”
“好嘞!”路六儿也兴奋起来,这家伙跟着秦锋打过几次猎,自然知道这位少主子的本领,因此去和那些侍卫们分派了抓鱼的活儿后,他便兴匆匆跟着秦锋进了山林。 ↑返回顶部↑
不过,就算等得久一点,也总好过没有吧?最起码,跟着秦锋还有笑傲山林的机会,可如果和别人在一起呢?是不是一辈子就要在深宅大院中相夫教子足不出户的度过了?
一念及此,六姑娘发现自己的心真的是有点摇摇欲坠了,或许,其实早就已经陷落,只是她一直死鸭子嘴硬,坚决不肯承认而已。
要不然,就从了他吧。
洛槿初在心里仰天长叹,心想命中八尺难求一丈,可是命中一丈它也难求八尺不是?本姑娘作为光华闪耀大开金手指的女主角在本书中闪亮登场,作者如果安排一个老实平淡的丈夫,那得多少人弃文?秦锋那厮一看就知道是开了外挂闪着男主角光环的彪悍男主,自己就算挣扎,也是徒劳无功吧?要不然,就不要挣扎了。
这个想法在四个时辰后就被洛槿初放弃了,她觉得自己还是要挣扎一下的好。
“喂!这就是……我们今晚的宿营地?”
夕阳西下,一片碧绿的草地上,孤零零停着一辆马车,香草和路六儿正和其他几个侍卫在四周捡柴禾。洛槿初则是从马车上跳下,一边环望四周一边恶狠狠看秦锋。
“是啊,都说过以后要和你纵情山水笑傲山林……”秦锋摊手笑得明媚,目光中却有几分心虚,以至于那眼神都有些闪烁不定。
“少废话,你也知道那是以后,现在,我就想问问,怎么来到这地方了?”洛槿初毫不客气的打断秦锋:“你不是说我们今天晚上可以到达郾城吗?”
“咳咳咳……你要允许计算错误这种情况的发生,毕竟我就算是之前在江湖上行走,但郾城这种地方也只是听说过没来过。”
秦锋咳了一声:“刚刚我已经用轻功探了下路,估计半夜之前咱们走不到郾城,所以还不如在这个地方歇下,最起码有山有河,可以逮野鸡兔子,还可以抓鱼,是不是……”
“那中午不是还路过一个小镇吗?而且那家小镇的酒楼饭菜很不错的。”洛槿初脸色黑了一半,如果可能,她宁可回去住小镇,虽然不是大城,但是小客栈肯定会有一间,这种天气,住在野外是要喂蚊子吗?
“咳咳……很好,你还记得那是中午路过的。”秦锋嘿嘿笑:“那个……现在就算往回走,恐怕到那个小镇也要半夜了。”
“那……”
洛槿初傻眼:上天对她为什么会如此残忍?对秦锋这家伙怎么残忍都没关系,他是负责“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的男主角,但为什么自己也要跟着遭殃?自己还没嫁给他不是吗?这是宅斗小说不是吗?为什么会出现孤男寡女露宿荒野的聊斋桥段?哦,不对,他们不是孤男寡女,还有丫鬟和小厮以及侍卫们若干。
“连村庄农舍都找不到一间吗?”
洛槿初妥协了,只要有个房子住就行,野外的蚊子个头很大攻击力很强的好不好?
“我估摸着,方圆二十里内,找村庄山舍应该是不难的。”
秦锋摸着下巴,在洛槿初的眼睛亮起来之后,他一指周围的连绵群山:“不过据侍卫们传回来的消息,山的这边并没有农田,全是荒野,所以我大胆猜测,即使有村庄,应该也都在山后,你确定要摸黑爬山吗?太阳可是就要落下去了。”
洛槿初转身就走,秦锋连忙跟上去:“你要去哪里?其实没有你想象中那么悲观的,真的,我经常在野外露宿。”
“我去找驱蚊草。是啊,谁敢比你,皮糙肉厚的,那脸皮,蚊子都扎不透。”洛槿初气哼哼的讽刺,忽听不远处的香草欣喜叫一声:“姑娘,蘑菇,是蘑菇,这里有好大的蘑菇。”
“这没见过世面的蹄子,蘑菇而已,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洛槿初咕哝一声,还不等回话,就听香草继续兴奋叫道:“是彩色的,天啊,足有巴掌大,我还从没看过这么大这么漂亮的蘑菇呢。”
“纳尼?巴掌大的彩色蘑菇?在哪里在哪里?”洛槿初立刻忘了自己刚刚还说人家没见天的话,提着裙角欢快的像是一只小鹿,二话不说就跑过去了,只留下目瞪口呆目送她背影的秦世子。
“啊,这是正红菇,非常美味,可以吃的。”洛槿初兴奋的连连点头:“走,咱们再找找,说不定还有很多,唔,这地上还没干透,说明前天应该下了雨,奇怪,苏州城怎么不下雨?如果有一场大雨,时疫也就不可能肆虐了。”
就在说话的功夫,洛槿初也采到了一窝口蘑,大概是此地很少有人驻足采摘,所以菌丝丰富的缘故,蘑菇都很大个,没过一会儿,洛槿初和香草已经采了两斤多蘑菇,而且其中还有比巴掌更大的蘑菇,只把几个女孩子欢喜的手舞足蹈。
秦锋看着洛槿初快乐的背影,嘴角直抽抽,心想六姑娘,我记得你刚刚是要去找驱蚊草的不是吗?怎么这……这就捡起蘑菇来了?
正想着,就见路六儿走过来笑道:“爷,柴禾都捡的差不多了,足够一晚上烧的,六姑娘和香草她们又捡了蘑菇,侍卫们都说,最好能去山里抓点野味,下锅炖着味道可好呢。”
“抓野味?下锅炖?”秦锋脸色都黑了:“他们以为这是野炊吗?算了,山林中危险多,天又快黑了,让他们下河里抓些鱼虾上来,咱们两个进山林,顺便看看有没有野兽。”
“好嘞!”路六儿也兴奋起来,这家伙跟着秦锋打过几次猎,自然知道这位少主子的本领,因此去和那些侍卫们分派了抓鱼的活儿后,他便兴匆匆跟着秦锋进了山林。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