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原来我喜欢(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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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起风觉得自己处境好像有点尷尬。
  应该是要马上把庄丝若送回家吧?但是她才刚睡着呢!是不是应该要让她稍微先休息一下,毕竟她刚刚看起来人不太舒服的样子,也许让她稍微睡着一下,醒来就会比较好了。
  而且,她也才刚落入自己手中,就这么快又送出去的话,好像有点可惜……
  「啊不是,我是在想甚么啊?我不是想说要对她怎样啦!我刚刚只是想,难得她今天穿得这么漂亮,可以让我见到她与平常不一样的面貌,我想要多欣赏……啊也不是乱看啦,就是多认识多了解她,一个比较难得的机会嘛……」
  梁起风不得不承认,自己是有些非理智的想法,似乎在脑海中作怪,但他还是儘可能提醒自己,不要胡思乱想。
  「我总不能,和刚刚那个猪哥特助一样,做出趁人之危的事情。」
  「不管怎样,我先传个简讯给庄伯伯好了,跟他报个平安。」
  梁起风于是传了讯息过去,给庄值府,以好让长辈安心。
  讯息内容是如此写:「庄伯伯,丝若现在在我旁边,我已经把她从那特助身边带走,安置在我车上,目前丝若一切平安,只是因为酒醉不适,暂时睡了过去,我就先让她在车上睡一下,晚一点等酒醒了,再把她送回。我会保她一路平安,请放心。」
  庄伯伯倒是马上回了讯息过来,如此写道:「既然有你在她身边,那我就放心了,你好好照顾我的女儿,可不急着将她送回。」
  梁起风见状心想:「呃,不急着将她送回?庄伯写这一句是甚么意思?他本来不是很担心女儿的吗,怎么到了我的手上,他就不担心了?莫非是庄伯觉得我…….」
  「庄伯之所以讨厌那虞特助,一定是因为丝若常常跟他抱怨与诉苦,庄伯自然受到女儿的言语影响,可是庄伯看起来好像蛮喜欢我……甚至有点想促成我跟丝若成对的感觉,那是不是代表丝若平常跟父亲讲起我时,内容是蛮正面的?甚至,可能是蛮喜欢的,男女之间的那种喜欢?」
  「那我……」
  梁起风端详着庄丝若的睡容,看着她除了与平常不一样的漂亮衣服以外,妆发也是比较不同的,脸施淡妆,眉睫挑深,长发垂肩,唇涂樱红。
  虽然感觉庄丝若不是那种很会化妆、也画不浓的女人,但她五官清秀,肤体白瘦,本质上就是个还算好看的人,虽然年过三旬,犹有风韵,尤其在卸下她平素教学时严肃的一面时。
  「嗯我在想甚么啊?她是蛮漂亮的啦!但再怎么样,也是不会比游翡菁美丽的嘛,我干嘛一直盯着她呢?好像是没看过美女一样。」
  「但我为什么,就是会想再多看她一些?即使不看着她,光只是这样,静静地让她睡在我的身旁,没说上话,而只是相处在同一个空间中,我也有一种……好像还蛮幸福的感觉。」
  我以前都以为,我只是喜欢跟她讨论学术、探究中西医学,曾几何时,居然觉得,只要纯粹的相处就可以了?就很美好了。
  我想我是真的,喜欢她吧……
  不知觉间,时间流走,梁起风把车停在路边,自己也小小瞇眼了一下,再睁眼时,看看仪錶板上的时间,已是半夜三点。
  「嗯她还没醒耶,怎么办呢?这个时间把她送回家的话,好像也挺奇怪,庄伯应该睡了吧?看来庄伯真的对我很放心耶,居然后面都没有再打电话过来了,他是希望我跟他女儿混一整夜吗?」
  「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好了…….啊不是啦,我只是在想,我好像得先把她带回我家去……我没有要干么啦,就只是觉得让她一直睡在车上不好,不如睡在我家的客厅,反正我也住她楼上而已,她中途醒来的话,随时就可以下楼回家。」
  梁起风于是把车开回了家,小心翼翼地,把庄丝若半扛半拖地,带进了电梯,到了楼层以后,又顺着梯厅廊道,走往自己的住家。
  「喔,丝若看起来人瘦瘦的,其实还是很重耶!到底那些把女人在夜店灌醉后,又带回家捡尸的人,是怎么办到的啊?每个都是健身健到六块肌的壮丁?」
  「喔不是,我不是要『捡尸』,我怎么会想到这两个字?我今天是去英雄救美的耶!我怎么会是那种,意图不轨的坏男人。」
  「喔好累喔,终于扛进家里了,就让她在我客厅的沙发躺着吧?还好我当初跟房东说,我自己要买一组好躺的,要不然原本的廉价沙发喔,真的不太好睡。」
  「但是她在客厅睡的话,那我要…….」
  正这样想着时,庄丝若突然有了动静,猛然「呕」的一声,竟朝梁起风的上半身,吐出了一大口东西,像是酒水挟带着胃酸的感觉,实在不是个好味道。
  「喔shit!我的衣服!庄丝若你!」
  梁起风正想抱怨,却见庄丝若吐完后,身形又向沙发倒了回去,看似半睡半醒之间的,呢喃自语,意识仍未真正清醒。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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