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经年如故(1)(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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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鲁克是N城犯罪率和死亡率最高的地区,第五大街更是其中最臭名昭着的街区之一。
  而这里,却有阮家给阮经年安排好的剧本——一个西班牙女郎,第五大街最富盛名的妓女,卡若琳。
  这是个标准的美人,金发碧眼,雪白的皮肤,这里的黑人最喜欢的就是这样的女人:白人,看起来像贵族,长得美。
  在阮经年站在原地两小时后,卡若琳过来带走了他。
  跟我走。
  这个女人带着满身的肆意与叛逆,眼里是死寂的冷漠与厌世,说话方式简洁得跟她大烟熏和满头爆炸卷的浮夸风格半点不搭。
  但这种完成任务式的交流让阮经年没什么负担的跟她走了。
  不过是一种体验。
  卡若琳住的地方就在街后的公寓里,七十年代的M国格外萧条,临街的建筑和商铺并不密集,即便如此,这里开张的也就只有一间杂货铺,一个小酒吧和街尾一间画满涂鸦的修车厂。
  卡若琳的客人大都来自这几个地方,不肖白天黑夜,有时是她自己出去找,找也不难,往街上一站或者往酒吧里一坐,自然有人找上来,有时是人家自己寻上门来,通常都酒气熏天,拍得门哐铛作响。
  她心情好时,就会把客人迎进门一番纵情,心情不好便把人哄出门去,毫不留情。美人总是会有几分特权的,这片儿的帮派高层喜欢她,那她就有依仗在某些方面任性几分。
  其他人就没有这等待遇了,在卡若琳这里吃了憋的男人们离开时就会把怒气撒到其他地方去,一路踢门骂骂咧咧是常态,更暴躁几分的直接破门而入,然后整栋公寓里就会响起刺耳的尖叫和破骂:
  你这软蛋!在卡若琳那婊子那儿受了气到老娘这里来撒什么疯?!
  狗娘养的!轻点!
  啊,原来这栋楼里住的都是同行啊。
  阮经年了悟。
  卡若琳住的房子只有一个单间,除了床和沙发连衣柜都没有,衣服都是随意的仍在床上地上,沙发上,到处都是。
  将阮经年带回来以后她就不再管他,每天除了把吃的给他就完全无视了他,甚至接客的时候都不避讳他。
  阮经年也没甚所谓,这样一黑一白的肉体交缠在他眼中跟太极图没什么分别,就是太吵了些,生出的气味也太浑浊了些。
  阮经年可以恍若不闻,来这里寻乐子的男人们却不能对这样漂亮气质高贵的孩子视而不见,虽然每次都会被卡若琳强行岔开,但次数多了,在卡若琳接客时,阮经年就会自觉出门,上街去闲晃:
  一来那些杂碎的眼神令人不悦,二来也不想让卡若琳难做——虽然她每次都成功转移了那些嫖客的注意,但每次这些人都会趁机对她提出一些过分的要求。
  可即便这样卡若琳也没有赶走阮经年,骨子里透露着凉薄自私的女人竟会为他做到这种程度。
  为什么?
  大概是因为厌倦吧。
  但阮经年这样的人在第五大街这样的地方,不是卡若琳这样一个妓女能护得住的。
  这一点在斯坦利看到阮经年的第一眼起就注定了。
  斯坦利,布鲁克区最恶名远扬的毒蛇,第五大街的一把手,暴风匪帮的元老,卡若琳从前的倚仗,现在的终章。
  为什么那时要带走我?
  因为…太厌倦了。
  作者有话说: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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