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发户的前妻重生了[年代] 第256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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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男孩子,谁都不喜欢吃瘪。
  所以今天小旺带着他和小狼,在‘高干子弟’面前吃了个瘪,这让约翰心里很不舒服。
  而最近几天,约翰不是正在学华国文化嘛。
  《鬼谷子》太难了,大部分字他还看不懂,于是圆圆特别体贴的,给他换了一本,《唐诗三百首》,还说这本华国三岁的小屁孩儿都懂。
  让约翰去读。
  约翰在家里已经试过了,小贝贝都会读第一首《春晓》。
  但那个简单呀,总共才20个字。
  他还是不服,他觉得小旺这种从不翻书的人,肯定跟他一样,看不懂,也不会。
  小旺玩他的,约翰玩自己的,从出门到现在,手里一直捧着一本《唐诗三百首》在看,翻着翻着,他找到了一首特别长的诗,字非常生僻,叫《琵琶行》,他不相信如此难,如此长的诗,华国的孩子们能背下来。
  所以这会儿他手里捧着书,说:“背吧,我听着。”
  其实吧,要是别的诗,小旺不可能背下来,他的心思在赚钱上,古诗算个屁。
  但《琵琶行》是啥,高考必背啊,就跟《论语十则》、《桃花源记》、《出师表》一样,老师三令五申,不背下来的都是猪脑子,趁早别进考场,丢人的高考必背!
  而他今年上高一,《琵琶行》算个屁,论唐诗宋词元曲,那属于他人生的空前丰富阶段,这不瞌睡遇着了枕头嘛。
  几个孩子也该回家了。
  大大的蓝色面口袋校服,剃的板儿尽的,贴头皮的寸头,要不是个头太高,就凭小旺那张孩子气的脸,还能充当小学生呢。
  他边走边背:“浔阳江头夜送客,枫叶荻花秋瑟瑟。主人下马客在船,举酒欲饮无管弦……”
  他背的快,走的也快,一路从暗走到明,走到了光线下,约翰捧着书,还得跟着跑,边跑还要边盯书上那些复杂的字,目不暇接,眼花缭乱。
  而小旺已经背到:“我从去年辞帝京,谪居卧病浔阳城。浔阳地僻无音乐,终岁不闻丝竹声。住近湓江地低湿,黄芦苦竹绕宅生……”
  这是几个干干净净的小家伙。
  洋溢着满脸的笑,从咖啡厅的那一侧走了过来。
  小狼想起什么似的,接着他哥说:“约翰哥哥,我也给你背一首吧。八月秋高风怒号,卷我屋上三重茅。茅飞渡江洒江郊……”小家伙迎面迎上陈美兰,黑黑的笑脸蛋上,一口白白的牙:“妈妈!”
  约翰边走边磕着桌角,摇摇晃晃,还在翻书,小旺还在背《琵琶行》,小狼的中考必背《茅屋为秋风所破歌》背到了一半,几个孩子在看到陈美兰的一刻,同时停了下来。
  约翰捧着那本《唐诗三百首》,已经要被打击的原地去世了。
  他不敢相信,他根本不敢信,如此复杂的文字,小旺和小狼是怎么能出口成章的,他要崩溃了,他的人世已经错乱了。
  他曾经以为自己博览群书,是个学霸,在此刻,他觉得自己像个白痴。
  “走吧,今天我带你们吃个西餐去。”陈美兰笑着说。
  小旺和小狼现在是用他们填鸭教育下学来的皮毛知识,正在唬可怜的约翰,而这事儿,天天听他们哭着背诗的陈美兰最清楚不过。
  所以相视一线,俩孩子都红了脸,一脸的羞。
  “顾教授呢,要不要一起去吃饭?”陈美兰低头,还得问问顾霄。
  顾霄两手握在一起,静静的望着约翰和小旺,小狼三个。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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