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 千万不要报告毛主席(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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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第二经营部设在市委机关,配备门面、办公室、仓库、电话、组合音箱及经营必需设备。
  六、资金管理和分配
  (一)本企业所有财产和资金由总部财务室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二)商品占用和银行占用资金实行分部定额借贷,供各部门自主经营。总部7万元,第一经营部6万元,第二经营部6万元。
  七、劳动管理
  (一)按本企业《劳动管理制度》执行。
  (二)第一经营部职员出勤的交通和误餐费按每人每天补助1.8元包干使用,从第一经营部经营成本中开支。
  (三)总部职员在承包期内前三个月的工资和效益津贴按第一、二经营部的平均额计发,三个月后按自创效益标准计发。
  八、财务管理
  (一)各部均须严格执行本企业财务制度,切实加强财务管理。
  (二)各部另行自筹资金扩大经营,必须开出收据,统一入账,分部使用。
  (三)各部开展经营活动的资金必须由总部财务室统一管理,严禁私设小钱柜、漏帐经营、营私舞弊。
  (四)各部在承包前(即3月1日)本企业的所有债权债务一律由企业承担,继续实行谁经手谁负责的办法。各部在承包期内发生的债权债务由各部承包人全权负责,各部承包期满,本企业原则不接受各部的债权债务。
  九、费用负担
  (一)各部凡从行政机关抽调而来的职员按原单位发放的工资、奖金及各项补贴的总额从各部经营成本中提出收归总部统一管理。
  (二)各部占用的货架、货柜、招牌、音箱均按18个月摊销,分月提留进入各经营成本,家具(含保险柜)按10年摊销,分月提留进入各部成本。
  (三)各部职员按规定上交的风险金,按银行存款一年利率的140%计息,由各部分月提留进入成本。
  (四)各部另行自筹资金可按银行存款一年期利率的140%的标准计息,分月提留进入各部的经营成本。
  (五)第一经营部的门面租金按工商局规定的数额再加原1.5万元集资费利息每月85.5元,由第一经营部分月提留进入成本,第二经营部和总部占用的市委机关办公室,房租水电费合计均按每间每月100元的标准各自提留进入成本。
  (六)各部经营所需的其他各项费用实行各负其责。
  (七)第一、二经营部的电话装机费和各部门面以外的由本企业统一制作和发布的广告费用,由本企业负担,从生产发展基金中开支。
  十、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承包人的权利
  1、对本部财物有使用的自主权;
  2、对本部经营有购、销、定价的自主权;
  3、对本部职员有聘用、奖罚和辞退的权利。
  (二)承包人的义务
  1、必须遵纪守法,合法经营;
  2、必须遵守本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和监督,维护本企业的信誉和利益;
  3、必须忠实地执行总经理会议决议;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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