畏天悯人(1 / 1)
刘熙载著《艺概》卷一文概中有一则云:
“畏天悯人四字见文中子《周公篇》,盖论《易》也。今读《中说》全书,觉其心法皆不出此意。”查《中说》卷四云:
“文中子曰,《易》之忧患,业业焉,孜孜焉,其畏天悯人,思及时而动乎。”关于《周易》我是老实不懂,没有什么话说,《中说》约略翻过一遍,看不出好处来,其步趋《论语》的地方尤其讨厌,据我看来,文中子这人远不及王无功有意思。但是上边的一句话我觉得很喜欢,虽然是断章取义的,意义并不一样。
天就是“自然”。生物的自然之道是弱肉强食,适者生存。河里活着鱼虾虫豸,忽然水干了,多少万的生物立即枯死。自然是毫无感情的,《老子》称之曰天地不仁。人这生物本来也受着这种支配,可是他要不安分地去想,想出不自然的仁义来。仁义有什么不好,这是很合于理想的,只是苦于不能与事实相合。不相信仁义的有福了,他可以老实地去做一只健全的生物。相信的以为仁义即天道,也可以圣徒似地闭了眼祷告着过一生,这种人虽然未必多有。许多的人看清楚了事实却又不能抛弃理想,于是唯有烦闷。这有两条不同的路,但觉得同样地可怜。一是没有法。正如巴斯加耳说过,他受了自然的残害,一点都不能抵抗,可是他知道如此,而“自然”无知,只此他是胜过自然了。二是有法,即信自然是有知的。他也看见事实打坏了理想,却幻想这是自然用了别一方式去把理想实现了。说来虽似可笑,然而滔滔者天下皆是也,我们随便翻书,便可随时找出例子来。
最显明的例是讲报应。元来因果是极平常的事,正如药苦糖甜,由于本质,或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是法律上所规定,当然要执行的。但所谓报应则不然。这是在世间并未执行,却由别一势力在另一时地补行之,盖是弱者之一种愿望也。前读笔记,见此类纪事很以为怪,曾云:
“我真觉得奇怪,何以中国文人这样喜欢讲那一套老话,如甘蔗滓的一嚼再嚼,还有那么好的滋味。最显著的一例是关于所谓逆妇变猪这类的记事。在阮元的《广陵诗事》卷九中有这样的一则云云。阮云台本非俗物,于考据词章之学也有成就,乃喜纪录此等恶滥故事,殊不可解。”近日读郝懿行的诗文随笔,此君文章学识均为我所钦敬,乃其笔录中亦常未能免俗。又袁小修日记上海新印本出版,比所藏旧本多两卷,重阅一过,发见其中谈报应的亦颇不少,而且多不高明。因此乃叹此事大难,向来乱读杂书,见关于此等事思想较清楚者只有清朝无名的两人,即汉军刘玉书四川王侃耳。若大多数的人则往往有两个世界,前世造了孽,所以在这世无端地挨了一顿屁股或其他,这世作了恶,再拖延到死后去下地狱,这样一来,世间种种疑难杂事大抵也就可以解决了。
从报应思想反映出几件事情来。一是人生的矛盾。理想是仁义,而事实乃是弱肉强食。强者口说仁义,却仍吃着肉。皇帝的事情是不敢说的了,武人官吏土豪流贼的无法无天怎么解说呢?这只能归诸报应,无论是这班杀人者将来去受报也好,或者被杀的本来都是来受报的也好,总之这矛盾就搪塞过去了。二是社会的缺陷。有许多恶事,在政治清明法律完备的国家大抵随即查办,用不着费阴司判官的心的,但是在乱世便不可能,大家只好等候侠客义贼或是阎罗老子来替他们出气,所以我颇疑《水浒传》《果报录》的盛行即是中国社会混乱的一种证据。可是也有在法律上不成大问题的,文人看了很觉得可恶,大有欲得而甘心之意,也就在他笔下去办他一下,那自然更是无聊,这里所反映出来的乃只是道学家的脾气罢了。
甘熙著《白下琐言》卷三有一则云:“正阳门外有地不生青草,为方正学先生受刑处。午门内正殿堤石上有一凹,雨后拭之血痕宛然,亦传为草诏时齿血所溅。盖忠义之气融结宇宙间,历久不磨,可与黄公祠血影石并传。”这类的文字我总读了愀然不乐。孟德斯鸠临终有言,据严幾道说,帝力之大如吾力之为微。人不承认自己的微,硬要说得阔气,这是很可悲的事。如上边所说,河水干了,几千万的鱼虾虫豸一齐枯死。一场恶战,三军覆没,一场株连,十族夷灭,死者以万千计。此在人事上自当看作一大变故,在自然上与前者事同一律,天地未必为变色,宇宙亦未必为震动也。河水不长则陆草生焉,水长复为小河,生物亦生长如故,战场及午门以至弼教坊亦然,土花石晕不改故常,方正学虽有忠义之气,岂能染污自然尺寸哉。俗人不悲方君的白死,宜早早湮没藉以慰安之,乃反为此等曲说,正如茅山道士讳虎噬为飞升,称被杀曰兵解,弥复可笑矣。曾读英国某人文云,世俗确信公理必得最后胜利,此不尽然,在教派中有先屈后伸者,盖因压迫者稍有所顾忌,芟夷不力之故,古来有若干宗派确被灭尽,遂无复孑遗。此铁冷的事实正纪录着自然的真相,世人不察,却要歪曲了来说,天让正人义士被杀了,还很爱护他,留下血迹以示褒扬。倘若真是如此,这也太好笑,岂不与猎师在客座墙上所嵌的一个鹿头相同了么?王彦章曰,豹死留皮,人死留名。豹的一生在长林丰草间,及为虎咬蛇吞,便干脆了事,不幸而死于猎户之手,多留下一张皮毛为贵人作坐垫,此正是豹之“兽耻”也。彦章武夫,不妨随便说,若明达之士应知其非。闻有法国诗人微尼氏曾作一诗曰“狼之死”,有画廊派哲人之风,是殆可谓的当的人生观欤。
附记
年纪大起来了,觉得应该能够写出一点冲淡的文章来吧。如今反而写得那么剑拔弩张,自己固然不中意,又怕看官们也不 ↑返回顶部↑
“畏天悯人四字见文中子《周公篇》,盖论《易》也。今读《中说》全书,觉其心法皆不出此意。”查《中说》卷四云:
“文中子曰,《易》之忧患,业业焉,孜孜焉,其畏天悯人,思及时而动乎。”关于《周易》我是老实不懂,没有什么话说,《中说》约略翻过一遍,看不出好处来,其步趋《论语》的地方尤其讨厌,据我看来,文中子这人远不及王无功有意思。但是上边的一句话我觉得很喜欢,虽然是断章取义的,意义并不一样。
天就是“自然”。生物的自然之道是弱肉强食,适者生存。河里活着鱼虾虫豸,忽然水干了,多少万的生物立即枯死。自然是毫无感情的,《老子》称之曰天地不仁。人这生物本来也受着这种支配,可是他要不安分地去想,想出不自然的仁义来。仁义有什么不好,这是很合于理想的,只是苦于不能与事实相合。不相信仁义的有福了,他可以老实地去做一只健全的生物。相信的以为仁义即天道,也可以圣徒似地闭了眼祷告着过一生,这种人虽然未必多有。许多的人看清楚了事实却又不能抛弃理想,于是唯有烦闷。这有两条不同的路,但觉得同样地可怜。一是没有法。正如巴斯加耳说过,他受了自然的残害,一点都不能抵抗,可是他知道如此,而“自然”无知,只此他是胜过自然了。二是有法,即信自然是有知的。他也看见事实打坏了理想,却幻想这是自然用了别一方式去把理想实现了。说来虽似可笑,然而滔滔者天下皆是也,我们随便翻书,便可随时找出例子来。
最显明的例是讲报应。元来因果是极平常的事,正如药苦糖甜,由于本质,或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是法律上所规定,当然要执行的。但所谓报应则不然。这是在世间并未执行,却由别一势力在另一时地补行之,盖是弱者之一种愿望也。前读笔记,见此类纪事很以为怪,曾云:
“我真觉得奇怪,何以中国文人这样喜欢讲那一套老话,如甘蔗滓的一嚼再嚼,还有那么好的滋味。最显著的一例是关于所谓逆妇变猪这类的记事。在阮元的《广陵诗事》卷九中有这样的一则云云。阮云台本非俗物,于考据词章之学也有成就,乃喜纪录此等恶滥故事,殊不可解。”近日读郝懿行的诗文随笔,此君文章学识均为我所钦敬,乃其笔录中亦常未能免俗。又袁小修日记上海新印本出版,比所藏旧本多两卷,重阅一过,发见其中谈报应的亦颇不少,而且多不高明。因此乃叹此事大难,向来乱读杂书,见关于此等事思想较清楚者只有清朝无名的两人,即汉军刘玉书四川王侃耳。若大多数的人则往往有两个世界,前世造了孽,所以在这世无端地挨了一顿屁股或其他,这世作了恶,再拖延到死后去下地狱,这样一来,世间种种疑难杂事大抵也就可以解决了。
从报应思想反映出几件事情来。一是人生的矛盾。理想是仁义,而事实乃是弱肉强食。强者口说仁义,却仍吃着肉。皇帝的事情是不敢说的了,武人官吏土豪流贼的无法无天怎么解说呢?这只能归诸报应,无论是这班杀人者将来去受报也好,或者被杀的本来都是来受报的也好,总之这矛盾就搪塞过去了。二是社会的缺陷。有许多恶事,在政治清明法律完备的国家大抵随即查办,用不着费阴司判官的心的,但是在乱世便不可能,大家只好等候侠客义贼或是阎罗老子来替他们出气,所以我颇疑《水浒传》《果报录》的盛行即是中国社会混乱的一种证据。可是也有在法律上不成大问题的,文人看了很觉得可恶,大有欲得而甘心之意,也就在他笔下去办他一下,那自然更是无聊,这里所反映出来的乃只是道学家的脾气罢了。
甘熙著《白下琐言》卷三有一则云:“正阳门外有地不生青草,为方正学先生受刑处。午门内正殿堤石上有一凹,雨后拭之血痕宛然,亦传为草诏时齿血所溅。盖忠义之气融结宇宙间,历久不磨,可与黄公祠血影石并传。”这类的文字我总读了愀然不乐。孟德斯鸠临终有言,据严幾道说,帝力之大如吾力之为微。人不承认自己的微,硬要说得阔气,这是很可悲的事。如上边所说,河水干了,几千万的鱼虾虫豸一齐枯死。一场恶战,三军覆没,一场株连,十族夷灭,死者以万千计。此在人事上自当看作一大变故,在自然上与前者事同一律,天地未必为变色,宇宙亦未必为震动也。河水不长则陆草生焉,水长复为小河,生物亦生长如故,战场及午门以至弼教坊亦然,土花石晕不改故常,方正学虽有忠义之气,岂能染污自然尺寸哉。俗人不悲方君的白死,宜早早湮没藉以慰安之,乃反为此等曲说,正如茅山道士讳虎噬为飞升,称被杀曰兵解,弥复可笑矣。曾读英国某人文云,世俗确信公理必得最后胜利,此不尽然,在教派中有先屈后伸者,盖因压迫者稍有所顾忌,芟夷不力之故,古来有若干宗派确被灭尽,遂无复孑遗。此铁冷的事实正纪录着自然的真相,世人不察,却要歪曲了来说,天让正人义士被杀了,还很爱护他,留下血迹以示褒扬。倘若真是如此,这也太好笑,岂不与猎师在客座墙上所嵌的一个鹿头相同了么?王彦章曰,豹死留皮,人死留名。豹的一生在长林丰草间,及为虎咬蛇吞,便干脆了事,不幸而死于猎户之手,多留下一张皮毛为贵人作坐垫,此正是豹之“兽耻”也。彦章武夫,不妨随便说,若明达之士应知其非。闻有法国诗人微尼氏曾作一诗曰“狼之死”,有画廊派哲人之风,是殆可谓的当的人生观欤。
附记
年纪大起来了,觉得应该能够写出一点冲淡的文章来吧。如今反而写得那么剑拔弩张,自己固然不中意,又怕看官们也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