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吹过旷野的清风(2 / 3)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哦,对了。她还需要新换一块招牌。
  林湘这些日子去的书店取名都很明白,招牌不是以“斋”和“坊”结尾,就是带个“书”字,她决定简明扼要一点,取精华去糟粕,只保留“惜流芳”中的一个“惜”字,将自己的书店定名为“惜时书舍”。
  虽然土,但对她这个取名废而言已经够了。若不是顾忌女主这个穿越者在,中途林湘甚至想自暴自弃,把它叫做“新华书店”。
  取好了名字,找谁写招牌又是一个问题,原主的毛笔字端正清秀,但也仅是如此。林湘坚信,书店的招牌必须要有逼格,让人一看就知道这家店有文化有底蕴。
  她试过求附近书院的教书先生帮忙,肉和酒提过去,还没商量价钱,人家就大爷似的摇头,说她太俗,字只为知己者写。
  林湘只好把肉和酒拎回家自己吃了。
  最后,实在没辙,她想到了柳大夫。
  柳大夫写得一笔好字,从给她开的那张药方就能看出来,他不止没有医生们写字龙飞凤舞的通病,而且字还出奇地赏心悦目。林湘不懂书法,但她觉得,能达到柳大夫这种水平就够了。
  一天黄昏,等柳大夫坐完了诊,她忐忑着上前和他说了此事。
  “可以。林老板想题什么字?”
  “惜时书舍!”林湘欢呼雀跃,领着柳大夫去了她的书店,那里铺好了纸笔,只等一个写字人。
  柳砚青在书案前坐定。
  他此前从未给人题过字。十六岁前,他离群索居、远离尘寰,无人求字;十六岁后,他返回帝京,声名显赫却与文才无干,亦无人求字;如今二十有七,医馆开了快五年,也只有一个林湘求上门来。
  推拒了林湘磨墨的请求,他在光下观察了一下墨条的成色,再颠颠重量,对墨的好坏质地已有了八分准。柳砚青拿着它,垂直搁在砚台上打圈,拿什么笔、用什么纸,磨墨时的轻重、快慢、力道、水量都有不同的讲究,他习惯了亲力亲为。
  准备就绪,润湿笔锋,悬腕落纸,一气呵成。
  因为是题招牌,柳砚青特意更换了字体、收敛了笔意,出来的成效尚可,古拙大气,藏锋于内,笔法和结构都挑不出大错。
  放下笔,他抬眼看求字的姑娘,淡淡问:“如何?”
  不能更好了。把这字往她门前一挂,活脱脱一个百年老字号。林湘看看字又看看人,都喜欢得不得了。
  柳大夫的样貌只是平平,普通的五官,通身的气质却很出众,尤其是刚刚提笔写字的时候,他给人的感觉和问诊时又不太一样,同样的专注认真,却又带了点儿,呃,超然,对,超然物外,就像被无形的雾气包裹,倏然离这世界远了一层,连嘴边常噙着的微笑都淡了。
  她有些技痒,想把刚刚那一幕画下来,又清楚自己绝对抓不出那种神韵。
  描形易,绘神难。
  “这几个字写得超好看!柳大夫你绝对可以靠卖字帖赚钱!”林湘使劲儿夸他,“这张书法你要留着吗?我给工匠留好样,把它装裱起来还给你怎么样!”
  吹捧柳砚青没少听,但纯粹又真炽的赞美总归是让人高兴的,“你留着吧。”他又勾起嘴角,眼睛也漾出了浅浅的笑意,身上的疏离感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平日的亲和友善。“就当作是我送出的开业贺礼。”他说。
  这贺礼太大了,林湘一时半会儿还真想不到合适的回礼。
  想了又想,见外头天渐渐黑了,她决定先请他吃顿好的。
  “忙昏了头,饭点儿把你拉过来了,”她一锤定音,“柳大夫,我请客,咱们去吃一顿?”
  身为大吃货国的一员,哪怕不爱社交,林湘也深谙求人吃一顿、道歉吃一顿、套近乎吃一顿、感谢吃一顿、告别再吃一顿的“饭局文化”。
  反正遇事不决,请对方吃饭准不会错。
  “我初来乍到,对这一片还不太熟悉,柳大夫你有推荐的馆子或者酒楼吗?你爱吃清淡点的还是辛辣点的?”
  “随意一家食坊就好,我不挑食。”柳砚青没有推托,不涉及原则问题的情况下,他很少拒绝旁人。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