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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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床单上那抹暗红色极为显眼,刺得丁谣双颊泛红。
  昨晚热情如火的少年已不见踪迹。
  丁谣趿拉着拖鞋,去洗手间整理自己。
  镜中昳丽的容颜更加娇媚可人,拨开衣领,入眼都是红到发紫的咬痕,从脖子到锁骨到……
  气的要死,她一再强调轻点轻点,这样她还怎么出去见人!
  始作俑者久不出现,丁谣翻出化妆包,拿粉底液一层又一层的盖,怎么都掩饰不了偷尝的痕迹。
  “阿谣,你起了,怎么不多睡会儿?”
  走神时,楚旭廷露出半颗脑袋来。
  他在楼下煮粥,小火温在锅里中途来看她。
  丁谣气呼呼的指着脖子,“我还要出门的!”
  楚旭廷笑的春风得意:“那就不出去,反正我还没吃饱,可以加餐吗?”
  丁谣:“……”
  他初尝蜜桃,轻易沉溺欢好,乐此不疲又孜孜不倦,富有极强的探索精神,就连吃个早饭,都能粥洒落一地,人滚到沙发上去。
  不行了不行了,再这样下去,她会纵欲过度而亡。
  丁谣觉得自己成了误闯雷音寺的书生,被男狐妖摄魂失魄,吸取精气,日渐消瘦。
  无奈,她跟孙娆然吐槽。
  【请告诉我,你以前是怎么夜御小狼,金枪不倒的?!】
  那边回【强身健体,很有必要。】
  意思怪她自己体力菜鸡?
  不应该谴责小狼贪食吗?
  照这样下去,两个她都不够吃的!
  孙娆然盯着手机好笑,看丁谣的模样,大概也能猜出,她是个品尝中滋味就妥的人,大概欲求是不强烈的,不过看楚旭廷完全不是啊。
  【你一定要好好锻炼,姐姐的腰,是杀人的刀,你这把刀可别折在弟弟金枪下了。】
  这又是什么奇怪的发言。
  丁谣翻了个白眼,懒得理她。
  不工作的时候,日常生活大概就是这样了。
  楚旭廷若是在校念书还好点,如果恰巧周末都在家,基本没有丁谣下地走路的机会。
  时间长了,他还是恬不知耻的教她如何配合回应。
  时间再长点,丁谣就开始把多余的空隙留给发展事业。
  自她正式出道,热度一直不减。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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