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60从一而终(1 / 4)
这一日,郗良醒来,发现自己的房子里只剩安格斯,她高兴起来竟然连安格斯也觉得顺眼了不少,小脸上漾着微微笑漪,眉宇间浮现着一股显而易见的温和,正如此时的天气,没有炙热的阳光,没有呼啸的大风,蓝空万里,白云浅淡,凉风习习,窗外的枝叶轻轻摇曳,一切都是温柔的。
方木餐桌上铺着浅灰色的餐布,郗良吃着意大利面,安格斯倒了一杯牛奶拿过来放在她面前,又坐在她旁边,手指很自然地帮她捋了捋额前的发丝,幽深湛蓝的眼眸宁静且宠溺地看着她,看她几条面几条面地吃着,嘴角还沾了酱渍,唇角的笑意不觉更深。
平和得让安格斯感到满意的氛围很快被打破,郗良吃完早餐,牛奶也喝了,他帮她擦完嘴时,她说:“我要喝酒。”
这没什么,安格斯已经看开了,乐意让她喝,柔声道:“好,不过现在不行,你才刚吃饱,等等才能喝。”
“我要抽烟。”
安格斯神情微变,摸着她头发的大掌差点对着这颗小头颅拍下去,强忍着握起拳头,道:“不是说以后都不能抽烟了吗?”
郗良瞬间没了精神,垂头丧气,瘦削的手指拿起叉子在白瓷盘上敲击,清冷的嗓音幽幽说道:“酒不能喝,烟不能抽,他们都滚了,你怎么还不滚?”
安格斯不算用力地揪住她的头发,使她猛然瞪过来。
“你知道烟抽多了会死?”
“多少才算多?”
“你已经抽得够多了。”
“那我怎么还没死?”
安格斯微皱眉,略带讥讽地说:“你很想死?不是忘不了你的哥哥?”
郗良眨一眨眼,眸底陡然一片清明,“忘不了,不想死……”
“那就别再想着抽烟。”
烟草上瘾了,自然没有那么容易戒,但却不知道为什么,在安格斯眼里,郗良天生的韧性仿佛有所向披靡的威力,他觉得没有什么东西能令她上瘾,只要她不想了,就一定戒得掉。
怀孕的大部分日子里,在他的管制下,这傻子不就没能抽到烟吗?这证明她是轻易戒得掉的,比任何一个有烟瘾的男人还要有魄力和骨气。男人死活戒不掉的东西,在她这里什么都不算。
“我还是想。”郗良任性地说。
“那就等死。”
话是这么说,安格斯还是把她看得很紧,只供给她酒,没收的钱还没给回她,一旦让她有了钱,她就会像饿死鬼一样去买大量香烟回来恶心他。
产后休养的日子里,郗良每天只能通过喝酒打发时间,陶冶情操。由于身子还很虚弱,即使安格斯出门去,只剩下她自己一个人,再加上身无分文,她也懒得趁机出门,怕倒在半路上死了。
安格斯忙碌之余,每天晚上回来时照旧给郗良带东西,书带得最多,受梵妮启发,他路过书店时会进去,随手买下十几二十本。他全然不担心郗良会从书里学到什么,看书之时一边喝酒一边发呆的人,她的心压根没在书页上。
当然,郗良也不是不用脑子在看书的,不过她在书里学到的东西都有些偏门罢了。
一回安格斯回家,进门就见一张旧报纸贴在沙发背后,报纸上的人像心口被扎了一把长匕首,这个“可怜人”正是康里·佐-法兰杰斯。
郗良还用红墨水在他英俊的脸庞上打了一个醒目的红叉。
沙发边扔着一本小说,只扫一眼风格诡异的封面,安格斯便知道这是一本关于杀人的书,也许是他什么时候买回来的。
“这是你在书上学的?”
安格斯问心安理得躺在沙发上,抱着空酒瓶的郗良。
“嗯。”郗良应得干脆,应得坦荡。
安格斯将匕首拔掉,睨了她一眼,心血来潮逗她,“你想杀这个人,要当你哥哥的杀父仇人,不是逼他来杀你吗?怎么会觉得他会和你这个杀父仇人一起回老家?” ↑返回顶部↑
方木餐桌上铺着浅灰色的餐布,郗良吃着意大利面,安格斯倒了一杯牛奶拿过来放在她面前,又坐在她旁边,手指很自然地帮她捋了捋额前的发丝,幽深湛蓝的眼眸宁静且宠溺地看着她,看她几条面几条面地吃着,嘴角还沾了酱渍,唇角的笑意不觉更深。
平和得让安格斯感到满意的氛围很快被打破,郗良吃完早餐,牛奶也喝了,他帮她擦完嘴时,她说:“我要喝酒。”
这没什么,安格斯已经看开了,乐意让她喝,柔声道:“好,不过现在不行,你才刚吃饱,等等才能喝。”
“我要抽烟。”
安格斯神情微变,摸着她头发的大掌差点对着这颗小头颅拍下去,强忍着握起拳头,道:“不是说以后都不能抽烟了吗?”
郗良瞬间没了精神,垂头丧气,瘦削的手指拿起叉子在白瓷盘上敲击,清冷的嗓音幽幽说道:“酒不能喝,烟不能抽,他们都滚了,你怎么还不滚?”
安格斯不算用力地揪住她的头发,使她猛然瞪过来。
“你知道烟抽多了会死?”
“多少才算多?”
“你已经抽得够多了。”
“那我怎么还没死?”
安格斯微皱眉,略带讥讽地说:“你很想死?不是忘不了你的哥哥?”
郗良眨一眨眼,眸底陡然一片清明,“忘不了,不想死……”
“那就别再想着抽烟。”
烟草上瘾了,自然没有那么容易戒,但却不知道为什么,在安格斯眼里,郗良天生的韧性仿佛有所向披靡的威力,他觉得没有什么东西能令她上瘾,只要她不想了,就一定戒得掉。
怀孕的大部分日子里,在他的管制下,这傻子不就没能抽到烟吗?这证明她是轻易戒得掉的,比任何一个有烟瘾的男人还要有魄力和骨气。男人死活戒不掉的东西,在她这里什么都不算。
“我还是想。”郗良任性地说。
“那就等死。”
话是这么说,安格斯还是把她看得很紧,只供给她酒,没收的钱还没给回她,一旦让她有了钱,她就会像饿死鬼一样去买大量香烟回来恶心他。
产后休养的日子里,郗良每天只能通过喝酒打发时间,陶冶情操。由于身子还很虚弱,即使安格斯出门去,只剩下她自己一个人,再加上身无分文,她也懒得趁机出门,怕倒在半路上死了。
安格斯忙碌之余,每天晚上回来时照旧给郗良带东西,书带得最多,受梵妮启发,他路过书店时会进去,随手买下十几二十本。他全然不担心郗良会从书里学到什么,看书之时一边喝酒一边发呆的人,她的心压根没在书页上。
当然,郗良也不是不用脑子在看书的,不过她在书里学到的东西都有些偏门罢了。
一回安格斯回家,进门就见一张旧报纸贴在沙发背后,报纸上的人像心口被扎了一把长匕首,这个“可怜人”正是康里·佐-法兰杰斯。
郗良还用红墨水在他英俊的脸庞上打了一个醒目的红叉。
沙发边扔着一本小说,只扫一眼风格诡异的封面,安格斯便知道这是一本关于杀人的书,也许是他什么时候买回来的。
“这是你在书上学的?”
安格斯问心安理得躺在沙发上,抱着空酒瓶的郗良。
“嗯。”郗良应得干脆,应得坦荡。
安格斯将匕首拔掉,睨了她一眼,心血来潮逗她,“你想杀这个人,要当你哥哥的杀父仇人,不是逼他来杀你吗?怎么会觉得他会和你这个杀父仇人一起回老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