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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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羹尧笑不出来了:“皇上,臣也知道,臣也有老的那一天,如果臣老了,臣希望子孙们孝顺……老了的福气才是真福气。”
  年羹尧吞吞吐吐地问道:“皇上,那,衙役那?讼师那?讼师,也有文化?”
  弘星笑着点头:“当然有。衙役维护地方安稳。讼师,大清的讼师很少,这是一个遗憾。行走市井间的一般都是讼棍。
  讼棍为金钱利益而充当‘挑词架讼’,代人写书状、遗嘱、各种契约,信件……
  但是这一代大清人开始读书识字,下一代,再下一代,谁都不需要找人‘代写’,讼师的事务必然要有新的发展。”
  年羹尧:“!!!”
  年羹尧对讼师的印象,和世人一样。贪婪、冷酷、狡黠、奸诈的,最善于播弄是非,颠倒黑白,捏词辨饰,渔人之利……的一群人。
  弘星用一口奶汤,乐呵:“历史上最早的讼师,应该是春秋战国时期郑国的邓析。邓析擅长诉讼,其辩论之术无人能敌,‘操两可之说,设无穷之词’,‘持之有故,言之成理’……
  最后被当政者驷歂视为扰乱民心的祸首,惨遭杀害。
  年羹尧,你认为,邓析有罪吗?”
  年羹尧一动不动,整个人跟一个雕塑一样,好一会儿,他回神,眼里精光一闪。
  “回皇上,臣认为,邓析有罪。”
  “哦?”
  “讼师只负责写状子,已经是民间一大害。臣听说,西洋自古罗马古希腊起,律法中有复杂的成文法典以及诉讼制度……西洋律师地位崇高,然,玩弄律法,挑起事端,是为弄臣……”
  年羹尧的看法,一是因为他是臣,他忠于当权者——皇帝,也是所有通晓西洋律法的大清人的看法。
  西洋和东方大不同,乃是城邦社会,城邦之间重视法治和程序保障,律师享有相当崇高的地位,常常代表当事人与对方或官府进行诉讼,讲求和希腊一脉相承的修辞学及雄辩术训练……
  辩护过程中,必须根据执政官或法务官的告示,按法定的手续进行。由于法律和告示不断增多,日趋复杂,当事人在诉讼中,特别是在法庭进行辩论时,需要熟悉法律的人协助,辩护人应运而生。
  大约一千年前,充当辩护的人在主要城市学过法律,取得资格,逐渐形成行业,组成自己的职业团体,成为专职律师。
  从盛极一时,到受到权利的限制,到形同虚设,再到英国大革命,平均主义派领袖李尔本明确主张,被告人应有权辩护或请别人协助辩护,律师行业复兴,细分为两类,讼务律师和事务律师……
  年羹尧很是不屑:“都是玩弄律法,在老百姓的伤口上取血撒盐巴的人。”
  弘星安静地听完,也没反驳。再抿一口奶汤,回忆他曾经看过的,李尔本写的《人民约法》一书。
  “世人都说讼师是害群之马的‘社会赘疣’。《唐律·斗讼》规定:“诸为人作辞蝶,加增其状,不如所告者,笞五十。若加增罪重,减诬告一等。”
  到了宋代,衙门每结案之前,必先鞭打讼师……”
  “大清的税赋改革后,太多太多的商人找到讼师,试图钻律法的空子,逃税避税……朕也不喜欢他们的行为。
  朕不喜欢,朕也要给予他们一个存在的机会和空间。年羹尧明白吗?”
  年羹尧心里一动,起身行礼,恭敬地回答:“皇上仁慈。”
  “这不是仁慈。”弘星看他一眼,示意他坐下来,“律法有空子,说明律法不完善,执行力度不够。”
  年羹尧愣愣的,奇异地,他明白了少年皇帝的意思。
  问题出现,要想办法解决,客观对待,而不是打压和抵触。同样的,老百姓找到讼师,讼师挑拨闹事……说明他们有自己的诉求,诉求一般都不对,甚至是祸害地方和破坏国家安稳,但他们,也是大清人。
  制定律法的人要改进,执行人要改进。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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