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节(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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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还有点不太相信自己的耳朵,所以我还故做平静地说:“欣月,你可别跟我开这种玩笑!你这话的内容变换幅度太大,我的脑子愚钝,可转不过弯来,别这么折腾我!”
  欣月苦笑了一下道:“谁跟你开玩笑,法院的传票都已经下来了,过几天就开庭了!”
  我看欣月满脸正经的样子,想起刚才这姐妹俩悲怆静坐的场景,自己意识里再本能地抗拒这一事实也无济于事了,我逐渐接受了这一心理冲击,慢慢回到了冷静的现实,我想了想后说:“我觉得很奇怪,商诗姐是在潘天高和方露离婚之后才结婚的,方露告商诗姐重婚罪也太不着边际了吧?”
  欣月激愤道:“那种无耻的女人,为了财产,还有什么事情干不出来!”
  欣月的话听得我心里一个咯噔,直至此时,心里潜在的阴影才逐渐显形,我总算意识到了问题的沉重。说真地,此前我从来没有把潘天高的巨大财产或者说商诗的巨大财产往心里放过,甚至在商诗向我描述潘天高因为财产的原因逼她离婚的情节时,我都也只是听那么一耳朵,没怎么往心里去过。我当时只想着和商诗在一起,别的什么都不在我的注意范围。现在被冷不丁敲一闷棍,细一想来,才恍然领悟到原来所有悲剧的根源都来自于潘天高的巨额财产。也是,方市长和方露当时费尽心机要将商诗法办,难道真地就只是为了替他的前女婿和她的前夫申冤?显然不是,方市长把他的女儿嫁给潘天高本来就是要给以权谋私披上一层合法的外衣,不知道费了多少血本和心思,哪曾料想潘天高突然就呜呼哀哉而去,完全乱了他们的方针策略,巨大的财富转眼旁落,他们又如何能够甘心?本来以为将商诗治于死地后就可以任意宰割潘天高的财产,又哪里能够料到我和郑律师这两个半路杀出的程咬金愣是把潘天高的死因给找到了,听赵警官的叙述,他们当时是气得七窍生烟的,而我听到这样的消息还有点幸灾乐祸,从来没想过危机在那个时候已经开始孕育。是啊,狼的本性是吃人,它不会因为一时没有吃到人而放弃做狼的本性。我那时傻啊,没好好往深里想,手掌重权的市长大人又怎么可能善罢甘休呢?而我觉得商诗可能一直都有预感,要不她那次为什么跟我说什么“杨梅杨桃”的故事呢?
  不过即便回想到此刻,我一直还是有点不明白的是,方露明明是和潘天高离了婚的,而商诗也明明是和潘天高结了婚的,方露却愣是要到法院去告商诗重婚罪,这青天白日、朗朗乾坤底下,还要不要讲个理?很显然,理论上讲,方露是打不赢这个官司的,她为什么偏要选择这样一个方式?恶狼想要吃人,可以理解,但也得找个不太荒唐的理由吧?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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