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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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个人见到他大概都会有产生某种由衷的感慨,觉得老天在造人时未免对他太过偏袒,不仅给予了他聪明的头脑,让他从小就表现出不同凡响的领悟力与学习力,还给予了他超越大多数人的容貌,明明父母双方连同各自亲戚都是普通人相貌,唯独他就像基因突变一样,长相与平常普通毫不沾边,无论什么时候从哪个角度看过去,都是俊朗秀逸,耀眼夺目。
  两样优势集中在一个人身上,就很可能使得这个小孩的成长充满陷阱,从小生活在别人争着抢着告诉你多漂亮多聪明的环境中,虚荣和追捧无处不在,嫉妒与恶意也随之而来,鸡毛蒜皮的失误常常被人有意放大和损贬,但真正的缺陷又容易被忽略在言过其实的赞誉之中。
  这种情况哪怕是成年人深陷其中都容易迷失,更何况高书南只是一个小孩。然而老天似乎早已预料到这种情形,又一次偏袒了他,安排他出生在一个高级知识分子家庭里。他的父母双方都是大学教授,生他的时候,父母都已年过四十,各方面条件成熟,经济与社会地位稳固。关于为什么生孩子,对孩子有什么期许,两人早已想得透彻明白。虽然没想到生了一个去哪都备受瞩目的天才儿童,然而在他们眼底,这个小天才与其他小孩没什么不同,照样需要无忧无虑傻乐的童年,需要去犯各种蠢蠢的错误,他最重要的学习不是什么赢在起跑线,而是学习如何做一个思想独立,人格健全的正常人。
  可惜高书南终究独立过了头,他父母一不留神,这家伙已经在各种竞赛中脱颖而出,一骑绝尘,将同龄人远抛脑后。名校纷纷递出橄榄枝,少年大学生已经成了板上钉钉的事,搁别的父母大概会欣喜若狂,他的父母却忧心忡忡,总觉得孩子还小,玩多两年又怎样,上大学这种事急什么急。但他们不能真的阻碍小孩发光发热,于是退了一步,让他就近选父母供职的著名大学走读,一来年龄尚未到生活独立的地步,二来身边都是看着他长大的师长,谁也不会任由他长歪。
  如果可以预知未来,知道这孩子有天要独自一人面对父母被杀死的凶案现场,大概他的父母会做出不同的选择。然而世上没有如果,前面十余年人生的顺畅遂意,都在那一个平淡无奇的傍晚戛然而止,急转直下。
  那真是一个平淡无奇的傍晚,斜阳的光线温度,穿堂风吹到身上的感觉都没有什么不同。谢风华后来回忆起,就连那天大院里花圃盛开的白色茉莉花,飘来的香气也如同它该有的味道那样,浓郁热烈,但不惹人讨厌。
  她当时只是一个刑警支队的菜鸟,每天所做的不过收发文件,到各部门跑腿,遇上哪位前辈不乐意或不耐烦跟外人打交道,她就会被适时推出去做会挡箭牌。用他们的话说就是小谢漂亮得跟朵花似的,站出去谁不得给她三分面子?
  这话听起来好像夸奖,但实际上藏着根深蒂固的性别刻板印象。刑警队从来都是男人的天下,小姑娘,尤其是漂亮小姑娘入职,谁都先当她是个花瓶,生怕摆个不好给磕到碰到。谢风华心里很不服气,但她也没辙,谁办案都不肯带她,提了几次,领导和支队长都笑眯眯说小谢先熟悉一下流程,跑一线以后有的是机会,摆明了和稀泥。
  那天碰巧发生了一起大案,几乎所有的干警都抽调一空。谢风华看着空荡荡的办公室失落又挫败。她记得很清楚,就在她准备下班回家时,就在门口又撞见某起凶杀案的嫌疑人家属。
  那起凶杀案是两个小混混入室抢劫杀人案,案情不复杂,嫌疑人没出两天就抓获。其中一个小混混的亲爹同样是个混不吝,坚称公安局抓他儿子顶缸冤枉好人,已经来闹过一回。上一次是谢风华接待,把他劝了回去,没想到今天他又来,大概老东西觉得谢风华一个小姑娘好欺负,没说两句就开始拿手指到谢风华鼻子前面。谢风华正憋着一肚子火,忍着说你够了啊,注意态度。老东西骂,老子态度怎么啦,不仅要骂你,我还要打你!
  他大概有些忘乎所以,不记得这是警局,一巴掌真的朝谢风华脸上扇去,谢风华眼疾手快抓住他的手掌往外一扭,疼得他登时惨叫,她欺身而上,毫不客气抬脚冲他膝盖关节就踹,老东西登时站不住脚下一软,谢风华已趁机将他胳膊反扭背后,抵在墙上利落地掏出手铐利落地铐上。
  整个过程行云流水,谢风华一回头,支队长不知何时回来了,就站门口不知看了多久,脸上表情复杂,干巴巴说:“小谢,你身手不错呀。”
  谢风华冷着脸把人揪起来说:“还行,我在警校格斗都是第一名。”
  “还学过什么?”
  “自由搏击、跆拳道都学过点。哦,还有太极拳。”
  支队长乐了:“怎么还学太极?”
  “我爸教的。”谢风华瞪他,“这您得问他去。”
  支队长讪笑着摸摸鼻子,谢风华的父亲是他的前辈,他哪能去问人家这种问题,四下打量了一下说:“行吧,把人交去做笔录,你跟我来。”
  “干嘛?”
  “出现场。”支队长说,“你不是一直盼着吗?”
  谢风华惊奇:“真的?”
  “我骗你干嘛,”支队长好笑地说,“xx 大学教职工宿舍区刚刚发生了一起恶性凶杀案,这不是没人吗,去不去啊?”
  “那必须去呀。”谢风华眉开眼笑,“谢谢领导!”
  “走吧你。”
  说起来有些不厚道,但对谢风华来说,那一刻只顾着沉浸在“终于能办案了”的喜悦之中,并没有意识到发生的凶案对别人的生活造成什么样翻天覆地的结果。直到她看见高书南。
  血腥味是一种侵略性极强的气味,哪怕刻意不用鼻子呼吸,只要看到了满地血污,那气味依然能顺着毛孔侵入皮肤直达脑部,直接由大脑给身体一种粘稠恶心的信息。如果血污还伴随着尸体,那气味会越发复杂,明明还未开始腐化,但莫名的便会令这一气味变得阴冷滞重,沉甸甸沾染在皮肤上,哪怕冲洗几遍都洗刷不去。
  谢风华承认,凶案现场没有她一直期盼的那样刺激,她能表现得冷静自持面不改色,全是因为她从小没别的女孩反应敏锐,再加上心底有股不服输的劲,因为支队长正在旁边看着呢,决不能让一个中年老男人眼皮底下露怯,决不能让队里那些男的小瞧了自己。
  实际上如果可以,她宁愿跑出去大吐特吐,在那种环境下人的呕吐是种下意识的反应,仿佛借着将胃里所有的东西都吐出来的动作,将粘稠滞重的血腥味一同排出去。
  但高书南居然就顺着墙根坐在现场,对着自己父母的尸体一言不发,面无表情地看着,只是看着。
  谢风华无法想象这个少年从发现凶案到警察来的几小时内,到底经历了什么。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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