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节(2 / 4)
可是她们回来的时候手里没有柴火,却抱着一个小家伙。
我是第一次见到狐狸。
长着长长尖尖的嘴巴,小眼睛紧紧闭着,两只大大毛茸茸的耳朵不时地扇动,它只有一个巴掌那么大,和刚生下来小狗一样,全身通红像一团火一样的,不过它的后腿好像受伤了,还在流血。我很吃惊它的皮毛,犹如一块上好的缎子,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亮。
“这是什么?”我奇怪地问,李多抱着小家伙,手抚摸着它的小脑袋,似乎受了惊呀,它在李多怀里不停的颤抖着。
纪颜色和黎正看了大惊,连忙赶过来质问她们。
“你们怎么把黑狐带来了?”我一听,原来它叫黑狐,只是它明明是红色的。
“它们太惨了,我在拾柴的地方找到了它,附近还有只中了枪死去的母狐狸。”李多忿忿地说道,“也不知道是谁,这么残忍。”
“他们是为了黑狐的皮。”纪颜忽然说道。大家把小狐狸放在一堆衣物中,简单的为它包扎了下,还好是皮外伤,没有弄到骨头,猜想可能被子弹擦伤了,但是由于刚出生不久,它眼睛还睁不开。恰巧我带了包牛奶,用手蘸着喂着它喝下了,小家伙饿坏了,伸出肉红色的小舌头舔着我的手指,有些痒,但也很舒服。
“狐狸按照毛色分成很多种,一般看见的最普通的品种叫做红狐,赤狐或者草狐,接着上面的就是蓝狐和雪狐,也叫做白狐。而真正稀有的,则是黑狐。
黑狐的肤色变化很多样,刚出生的时候和普通狐狸没什么两样,但是成年后就会变成黑色。在黑狐幼年时,它的头顶中心会有一抹黑色的毛发,所以也很容易分辨。”纪颜解释说。
“但这漂亮名贵的皮却给它们带来麻烦。由于皮毛名贵,据说带着黑狐皮制成的围脖可以减缓皮肤的衰老。但由于黑狐的力量很强。只有在母狐生产完之后力量减退,人才敢来猎杀它们,而且专门捕捉母狐和刚出生的小狐,靠它们的皮毛卖钱。所以说,每次母狐生产,其实都冒着巨大的危险,甚至,当它们发现幼崽有危险的时候会故意改变自己的毛色来吸引注意,而让幼崽逃脱。”
接着,纪颜把小狐狸抱起来,对着李多说。
“我们还是赶紧找到另外只公狐狸,把幼仔归还给它,否则,狐狸的报复是很可怕的。”说着,他让李多带着我们去发现幼狐的地方。
向前走了一段路,我们在草丛里看见了死去的母狐。不过它的皮已经被剥去了。看来捕猎者随后就沿着血迹来到了这里。
“抱着它也不是办法,如果扔了,即使不被偷猎者抓住,它也很难活下去。”纪颜看了看吃饱了酣睡在衣服里的小狐狸。的确,一时间我们也无法找到雄狐在哪里,但是捕猎者恐怕就在附近。
“那怎么办,干脆我们带回去养着它吧。”李多喊道,落蕾也怜爱的摸着小狐狸的头,点头同意。
“那我们先下山吧,以后再说。”纪颜只好做出这个决定。
这次的旅途并不愉快,因为下山的时候我们发现天气骤变,上午来时还是晴空万里,而现在我们站在山脚看去,黑色的云层紧紧地逼在山顶上,还起了阵阵大风。
“回去吧,雄黑狐发怒了。”纪颜面带忧虑地望了望天空。
“等小狐狸的伤好了赶紧送它回来吧。”我对纪颜说,并希望能由我照顾幼狐,因为儿时在乡下经常照顾小动物,什么小鸭子小鸡之类的,可惜经常养大了就抓去被宰,所以干脆就没养了。
说老实话,我还是第一次养狐狸,非常兴奋,这种动物很少出现在人类的家中,不过没有什么经验,我只好在网上查询了下。与纪颜他们分手好我回到了家里。分开的时候落蕾和李多还轻抚着小狐狸。
“它的皮毛,还真是非常舒服,就像是人的皮肤一样。”落蕾赞叹道。
一回家,我就按照小狗的胃口配好奶,然后找来一个热水袋灌上,因为这几天天气很冷,我怕小狐狸受不了。木盒子放在我床头边上,每次我把它抱进去它在我手中就微微颤抖着身体,发出低声的叫唤,那声音像婴孩一样。虽然细弱,却有着感人肺腑的力量。我只好把它抱在怀里和我一起睡在床上,它慢慢的蠕动到我脖子边上趴好,叫声就嘎然而止,然后满意的依偎着我的脑袋睡着了。虽然睡着,但长长的鼻子却一个劲的往我耳朵钻,看来狐狸喜欢钻洞的天性是无法改变的。
这样一来我提前体会到了做父亲的艰苦,每每睡觉的时候都怕压着它,或者吵醒它,数天后,我的精神非常差,眼睛也是熊猫眼,但看着小狐狸渐渐成长又非常开心。由于它身上有股原始的野兽和青草混合的怪异味道,但不难闻,所以我决定叫它臭臭。
十天后,在我经常用手指喂奶的滋润下,臭臭居然睁开了眼睛,淡淡的蓝色如宝石般的小眼睛奇怪地看着我。这也坚定了我喂养它的决心,不过分手的日子也快到了,纪颜通知我,既然小狐狸的伤好了,而且度过了最弱小最危险的时候就应该放它回山上去了。我虽然不肯,但也只好答应,只能抓紧最后的几天多和它亲昵一下。一般我都把他放在木盒子里,它也很老实的呆着。我一般都把鱼肉丝咬的稀烂,再用手指喂它吃,现在它已经可以进食少量的固体食物了,不过还是很喜欢喝牛奶,吃饱后就满意的闭上小眼睛,扇动两下耳朵,抱着我的枕头呼呼大睡。
但是今天我回家的时候已经接近六点了,天色依旧很暗,晴了一天后又继续变回了坏天气,当我走到离家不远的小路上,忽然感觉有人跟踪我,暗暗回头一看,发现那人好生眼熟,这才想起来,这个人好像就是那天在山上的两个人中的一个,因为他尖尖的脑袋即便戴着帽子也太惹眼了,双手插在敞开衣口的夹克口袋里,低着头快速朝我走来。
我开始带着他绕圈,终于快到家的时候那人看不到了。我吁了口气,刚想从口袋里掏钥匙出来开门,却发现自己的手腕被一双手牢牢的抓住。猛一回头,却发现手的主人正是那个梭子头。
他没有带墨镜,夸张的歪着脑袋,眼球像得了甲亢的病人一样几乎完全鼓胀了出来,嘴唇苍白的扇动了两下,吐出几个不连贯的字。
“把,把它交出来。”
“我听不懂你的意思,不过请你放手。”我挣脱了两下,却发现他的力气大的惊人,居然纹丝不动,犹如铁钳子一样。 ↑返回顶部↑
我是第一次见到狐狸。
长着长长尖尖的嘴巴,小眼睛紧紧闭着,两只大大毛茸茸的耳朵不时地扇动,它只有一个巴掌那么大,和刚生下来小狗一样,全身通红像一团火一样的,不过它的后腿好像受伤了,还在流血。我很吃惊它的皮毛,犹如一块上好的缎子,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亮。
“这是什么?”我奇怪地问,李多抱着小家伙,手抚摸着它的小脑袋,似乎受了惊呀,它在李多怀里不停的颤抖着。
纪颜色和黎正看了大惊,连忙赶过来质问她们。
“你们怎么把黑狐带来了?”我一听,原来它叫黑狐,只是它明明是红色的。
“它们太惨了,我在拾柴的地方找到了它,附近还有只中了枪死去的母狐狸。”李多忿忿地说道,“也不知道是谁,这么残忍。”
“他们是为了黑狐的皮。”纪颜忽然说道。大家把小狐狸放在一堆衣物中,简单的为它包扎了下,还好是皮外伤,没有弄到骨头,猜想可能被子弹擦伤了,但是由于刚出生不久,它眼睛还睁不开。恰巧我带了包牛奶,用手蘸着喂着它喝下了,小家伙饿坏了,伸出肉红色的小舌头舔着我的手指,有些痒,但也很舒服。
“狐狸按照毛色分成很多种,一般看见的最普通的品种叫做红狐,赤狐或者草狐,接着上面的就是蓝狐和雪狐,也叫做白狐。而真正稀有的,则是黑狐。
黑狐的肤色变化很多样,刚出生的时候和普通狐狸没什么两样,但是成年后就会变成黑色。在黑狐幼年时,它的头顶中心会有一抹黑色的毛发,所以也很容易分辨。”纪颜解释说。
“但这漂亮名贵的皮却给它们带来麻烦。由于皮毛名贵,据说带着黑狐皮制成的围脖可以减缓皮肤的衰老。但由于黑狐的力量很强。只有在母狐生产完之后力量减退,人才敢来猎杀它们,而且专门捕捉母狐和刚出生的小狐,靠它们的皮毛卖钱。所以说,每次母狐生产,其实都冒着巨大的危险,甚至,当它们发现幼崽有危险的时候会故意改变自己的毛色来吸引注意,而让幼崽逃脱。”
接着,纪颜把小狐狸抱起来,对着李多说。
“我们还是赶紧找到另外只公狐狸,把幼仔归还给它,否则,狐狸的报复是很可怕的。”说着,他让李多带着我们去发现幼狐的地方。
向前走了一段路,我们在草丛里看见了死去的母狐。不过它的皮已经被剥去了。看来捕猎者随后就沿着血迹来到了这里。
“抱着它也不是办法,如果扔了,即使不被偷猎者抓住,它也很难活下去。”纪颜看了看吃饱了酣睡在衣服里的小狐狸。的确,一时间我们也无法找到雄狐在哪里,但是捕猎者恐怕就在附近。
“那怎么办,干脆我们带回去养着它吧。”李多喊道,落蕾也怜爱的摸着小狐狸的头,点头同意。
“那我们先下山吧,以后再说。”纪颜只好做出这个决定。
这次的旅途并不愉快,因为下山的时候我们发现天气骤变,上午来时还是晴空万里,而现在我们站在山脚看去,黑色的云层紧紧地逼在山顶上,还起了阵阵大风。
“回去吧,雄黑狐发怒了。”纪颜面带忧虑地望了望天空。
“等小狐狸的伤好了赶紧送它回来吧。”我对纪颜说,并希望能由我照顾幼狐,因为儿时在乡下经常照顾小动物,什么小鸭子小鸡之类的,可惜经常养大了就抓去被宰,所以干脆就没养了。
说老实话,我还是第一次养狐狸,非常兴奋,这种动物很少出现在人类的家中,不过没有什么经验,我只好在网上查询了下。与纪颜他们分手好我回到了家里。分开的时候落蕾和李多还轻抚着小狐狸。
“它的皮毛,还真是非常舒服,就像是人的皮肤一样。”落蕾赞叹道。
一回家,我就按照小狗的胃口配好奶,然后找来一个热水袋灌上,因为这几天天气很冷,我怕小狐狸受不了。木盒子放在我床头边上,每次我把它抱进去它在我手中就微微颤抖着身体,发出低声的叫唤,那声音像婴孩一样。虽然细弱,却有着感人肺腑的力量。我只好把它抱在怀里和我一起睡在床上,它慢慢的蠕动到我脖子边上趴好,叫声就嘎然而止,然后满意的依偎着我的脑袋睡着了。虽然睡着,但长长的鼻子却一个劲的往我耳朵钻,看来狐狸喜欢钻洞的天性是无法改变的。
这样一来我提前体会到了做父亲的艰苦,每每睡觉的时候都怕压着它,或者吵醒它,数天后,我的精神非常差,眼睛也是熊猫眼,但看着小狐狸渐渐成长又非常开心。由于它身上有股原始的野兽和青草混合的怪异味道,但不难闻,所以我决定叫它臭臭。
十天后,在我经常用手指喂奶的滋润下,臭臭居然睁开了眼睛,淡淡的蓝色如宝石般的小眼睛奇怪地看着我。这也坚定了我喂养它的决心,不过分手的日子也快到了,纪颜通知我,既然小狐狸的伤好了,而且度过了最弱小最危险的时候就应该放它回山上去了。我虽然不肯,但也只好答应,只能抓紧最后的几天多和它亲昵一下。一般我都把他放在木盒子里,它也很老实的呆着。我一般都把鱼肉丝咬的稀烂,再用手指喂它吃,现在它已经可以进食少量的固体食物了,不过还是很喜欢喝牛奶,吃饱后就满意的闭上小眼睛,扇动两下耳朵,抱着我的枕头呼呼大睡。
但是今天我回家的时候已经接近六点了,天色依旧很暗,晴了一天后又继续变回了坏天气,当我走到离家不远的小路上,忽然感觉有人跟踪我,暗暗回头一看,发现那人好生眼熟,这才想起来,这个人好像就是那天在山上的两个人中的一个,因为他尖尖的脑袋即便戴着帽子也太惹眼了,双手插在敞开衣口的夹克口袋里,低着头快速朝我走来。
我开始带着他绕圈,终于快到家的时候那人看不到了。我吁了口气,刚想从口袋里掏钥匙出来开门,却发现自己的手腕被一双手牢牢的抓住。猛一回头,却发现手的主人正是那个梭子头。
他没有带墨镜,夸张的歪着脑袋,眼球像得了甲亢的病人一样几乎完全鼓胀了出来,嘴唇苍白的扇动了两下,吐出几个不连贯的字。
“把,把它交出来。”
“我听不懂你的意思,不过请你放手。”我挣脱了两下,却发现他的力气大的惊人,居然纹丝不动,犹如铁钳子一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