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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文在他胸口,一个‘初’字招摇过市。
  听他队友说是一个印第安反战妇人给文的。
  那天顾随为了救出这名老人,冒着风雪背着老人在深山里走了好几公里路。
  老人扒住他脑袋拍他头,嚷嚷着要给孙女嫁给他,家传的宝贝都留给他。
  顾随弯着腰,任她拍脑袋,笑着说行啊。
  他是开玩笑,老人当真,指着手腕叁五个手环给他看,说自家祖传的宝贝,以后都留给他,能保平安呢。
  灵的很,瞧,这次就死里逃生了吧。
  顾随笑着喊婆婆,说娶孙女儿就算了,手环能送我吗?
  我心里头有个小姑娘,特粗心,过马路都能不好好看路的。想送给她,保佑她一生平安。
  后来离开前老人送他一个手镯,附带免费一个纹身。
  古老的文身技术,很疼,据说这种老方法弄的纹身一辈子都弄不掉。
  林慈不是什么拿得起放不下的人,听他说这话,眨眨眼,好奇。
  “她是个什么样的女生呢?”
  到底有多好,让你念念不忘这么多年。
  顾随坐着马扎,受伤的膝盖搭在一边的土堆上。
  他开始回忆,开始思念。
  “是个绑架犯。”
  “她很爱噪音绑架。”
  “我经常会感到烦躁,就不想搭理她,她就一个人自言自语,有时候是臭骂我,有时候是抱怨自己笨拙。可是当我离开了,又开始想念她的自言自语。”
  “她把我的心绑架了。”
  所以再一次死里逃生的混战之后,顾随被狗急跳墙的思念按倒,他踏踏实实的做好了任务,在离开南苏丹的前一周提交了材料。
  他已经做过了世界的英雄。
  他本就是个坏胚,叁分钟热度,渣男垃圾。
  所以他决定换个爱好,他想回去爱任之初。
  这次热度大概率不会降了。
  他浏览了全部的好与不好,爱意没能败给时间,反倒肆意发散,最后还是爱她。
  他长大了,成熟了。
  他会好好的爱一个人了。
  他许下心愿,二十岁了,希望自己积攒的善事儿返现。
  拜托了老天爷,让任之初还爱他吧。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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