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7章 天天的成长史 (大结局)(4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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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毒和赌是阎家的家规,他们自小就被告诫不能碰。
  天天第一次初尝男女之事是在国外。
  对方是他的学姐,大他5岁。
  因他中途跳过几级,18岁已经读大四并且直升本校研究生。
  那位学姐刚读研。
  两个人是在一次聚会上认识的,对方是位连中文都不会说的华裔。
  是个长着一张东方面孔,却连筷子都拿不好的高挑美女。
  天天从12岁开始,身边就不乏献殷勤的小女孩。
  但他对谁都无感。
  因他读书早,身边都是比他年纪大的,追他的学姐更是不少。
  但他总是冷冷的,有人堵住去路,给他送信或送礼物,他总是淡定的接过,然后又当着人面儿扔到垃圾筒里。
  久而久之,胆再大的女生都不敢再轻易靠近他。
  一直到上了大学,他这一习惯还在延续。
  天天在长相上和智商一样,都遗传了其雨。
  个子净身178,没他爹高。
  长相秀气,没有旭恒帅,但是他那因长年打太极练就的刚柔并济的淡雅气质,总给人一种人畜无害的和气之感。
  他自小学到高中读的都是贵族学校。
  大学因成绩优异被哈佛提前录取。
  可能是过腻了以前那种生活,叛逆了一回,校外阎耀远给买了房子成了他周末的旅馆,平时大部分时间里都住在学校两人间的公寓里。
  与他同住的是一位与他同来自内地的留学生,名叫徐江。
  徐江的老家在与京城相隔近两千公里的南方,两人都是话不多的学霸。
  这位除了有点不爱干净外,其他各方面都不错,且有一点让天天特别满意,就是做的饭极好吃。
  甚至还能做几道地道的京城菜,说是当年本科在q大读书时,跟一京城土著同学的妈妈学的。
  吃货嘛,外面的吃腻了,就想自己鼓捣点吃的。
  最让天天吃惊的是,他竟然会做地道的炒肝,味道甚至不输他家的厨师。
  天天在生活自理方面,在入住学生公寓以前就是个彻头彻尾的白痴。
  两人初次见面,天天连个衣服都不会叠,更不肖说徐江跟他约定,卫生的分配。
  第一次拖地时,他边拖边踩,连个拖把都不会拿。
  徐江手把手的教他,他突然觉得原来拖个地竟然比他做一道数学题还难。
  再后来,他不仅学会了如何收拾房间,还学会了煮泡面和煎鸡蛋。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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