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摇(2 / 3)
这件事让沈秦箫稍微有了些精神。
他得赶在沈寒潭来捉人以前离开永州,前年沈寒潭前往孤云堡下了聘礼,算日子明年孤云堡也该同他们定亲了。
沈秦箫草草整理了头发,拍了拍袍袖上昨夜和衣睡下压出来的褶子,将包袱跨在肩上。然后拿起短剑走出了房门。
反正沈寒潭已经知道了自己同二哥定下媒妁之言,与天地间入了洞房,自己此生绝不另行再娶。
他们不同意,那自己走就是了。
江南春色依旧,然已物是人非。
一名戴着黑色幕笠的江湖客骑马出了永州城北门,向着正逢大乱的北方而去。
沈秦箫回头看了一眼依旧在洞庭湖旁巍然矗立的永州城,然后转身拍了拍自己的心口,扬鞭绝尘。
“哥,我带你去看你的山河。我们浪迹江湖不问世事,好不好。”
城门上,站在角楼的一个守城的官兵注视着沈秦箫马上远去的背影,一动也不动。
直到他的背影缩成了肉眼都看不见的小点,他才吹了一声苍凉的口哨,一只在南地根本不可能出现的苍鹰应声而来。
那鹰停留在他的肩上片刻,便展翅飞向了高空。
从曾经的京城现在更名为胡地的“镐京”一路向北,渡过九曲十八弯的梁河,就能抵达塞北的草原。
薛延陀、焉耆、鲜卑、突厥、黠戛斯五胡攻破京城连一年都不到,如今再看昔日繁华的长安城,已经再也不复往日的荣耀。
曾经纵横交错的里坊,笔直贯通的朱雀长街,此刻已是破烂不堪,碎尸满地。繁花似锦的大街上也没有车水马龙的人流,只有饿得面黄肌瘦的总角稚子与瘦骨嶙峋的老乞丐,在同野狗抢食吃。时不时有几只乌鸦聚在一起,啃噬那些还没有被前辈们啄干净的碎肉。
然而曾经宫门内的皇城,却是夜夜笙歌灯火通明,张灯结彩热闹得跟外面的“死城”仿佛处在两个阳世。
无数孩子趴在宫墙狗洞外,等着太监们将胡人贵族老爷今日吃剩下的泔水提出来,然后再经过一番厮打,才能抢回家人的一顿饱饭。
有能力的家族早已经举家迁往东都,重新开始新的生活;剩下的,都是天子的弃民。
天子连自己的皇位尚且保不住,还会在乎这些贱民吗?
从镐京南门入城的沈秦箫看着眼前荒芜的都城,几乎不敢相信这里是自己曾经生活过的地方。
守城的士兵全部换成了薛延陀人,半路上杀了一群胡狗夺了衣服的他使了好些银两才混进了城中。
策马走在昔日叫卖不绝的朱雀长街上,一个胡人士兵领在前面,将他送往西门。从那里渡过梁河,就能抵达走廊,到达安西史朝绪的地盘。
他那一身胡人服饰竟成了身份象征,所到之处几乎看不到人。
沈秦箫凝神用内力仔细听,还是能听到若有若无的窃窃私语——快躲好,被看见了会被捉到屠宰场上去的!
屠宰场——那是胡狗杀人为乐的地方。
北方部落常年在草原上游牧,自然对于京城的奢靡生活很是享受。可是到底是天生的蛮子,没过多久他们就厌烦了。
丧心病狂的胡兵左思右想,终于想出了用活人比射箭准头的法子。
射活人可比射草原上的狼有意思多了。
胡狗让被抓去的奴隶在射猎场上逃窜,他们自己则站在曾经大梁的皇帝看王公贵族们投壶的高楼上,将利箭对准了不停求饶的无辜百姓。
沈秦箫的手捏得咯吱咯吱作响,他的青筋几乎要爆出皮肤,可是他不能发作出来。 ↑返回顶部↑
他得赶在沈寒潭来捉人以前离开永州,前年沈寒潭前往孤云堡下了聘礼,算日子明年孤云堡也该同他们定亲了。
沈秦箫草草整理了头发,拍了拍袍袖上昨夜和衣睡下压出来的褶子,将包袱跨在肩上。然后拿起短剑走出了房门。
反正沈寒潭已经知道了自己同二哥定下媒妁之言,与天地间入了洞房,自己此生绝不另行再娶。
他们不同意,那自己走就是了。
江南春色依旧,然已物是人非。
一名戴着黑色幕笠的江湖客骑马出了永州城北门,向着正逢大乱的北方而去。
沈秦箫回头看了一眼依旧在洞庭湖旁巍然矗立的永州城,然后转身拍了拍自己的心口,扬鞭绝尘。
“哥,我带你去看你的山河。我们浪迹江湖不问世事,好不好。”
城门上,站在角楼的一个守城的官兵注视着沈秦箫马上远去的背影,一动也不动。
直到他的背影缩成了肉眼都看不见的小点,他才吹了一声苍凉的口哨,一只在南地根本不可能出现的苍鹰应声而来。
那鹰停留在他的肩上片刻,便展翅飞向了高空。
从曾经的京城现在更名为胡地的“镐京”一路向北,渡过九曲十八弯的梁河,就能抵达塞北的草原。
薛延陀、焉耆、鲜卑、突厥、黠戛斯五胡攻破京城连一年都不到,如今再看昔日繁华的长安城,已经再也不复往日的荣耀。
曾经纵横交错的里坊,笔直贯通的朱雀长街,此刻已是破烂不堪,碎尸满地。繁花似锦的大街上也没有车水马龙的人流,只有饿得面黄肌瘦的总角稚子与瘦骨嶙峋的老乞丐,在同野狗抢食吃。时不时有几只乌鸦聚在一起,啃噬那些还没有被前辈们啄干净的碎肉。
然而曾经宫门内的皇城,却是夜夜笙歌灯火通明,张灯结彩热闹得跟外面的“死城”仿佛处在两个阳世。
无数孩子趴在宫墙狗洞外,等着太监们将胡人贵族老爷今日吃剩下的泔水提出来,然后再经过一番厮打,才能抢回家人的一顿饱饭。
有能力的家族早已经举家迁往东都,重新开始新的生活;剩下的,都是天子的弃民。
天子连自己的皇位尚且保不住,还会在乎这些贱民吗?
从镐京南门入城的沈秦箫看着眼前荒芜的都城,几乎不敢相信这里是自己曾经生活过的地方。
守城的士兵全部换成了薛延陀人,半路上杀了一群胡狗夺了衣服的他使了好些银两才混进了城中。
策马走在昔日叫卖不绝的朱雀长街上,一个胡人士兵领在前面,将他送往西门。从那里渡过梁河,就能抵达走廊,到达安西史朝绪的地盘。
他那一身胡人服饰竟成了身份象征,所到之处几乎看不到人。
沈秦箫凝神用内力仔细听,还是能听到若有若无的窃窃私语——快躲好,被看见了会被捉到屠宰场上去的!
屠宰场——那是胡狗杀人为乐的地方。
北方部落常年在草原上游牧,自然对于京城的奢靡生活很是享受。可是到底是天生的蛮子,没过多久他们就厌烦了。
丧心病狂的胡兵左思右想,终于想出了用活人比射箭准头的法子。
射活人可比射草原上的狼有意思多了。
胡狗让被抓去的奴隶在射猎场上逃窜,他们自己则站在曾经大梁的皇帝看王公贵族们投壶的高楼上,将利箭对准了不停求饶的无辜百姓。
沈秦箫的手捏得咯吱咯吱作响,他的青筋几乎要爆出皮肤,可是他不能发作出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