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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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短短的数日相处,肉|体的欢欣是有的。这欢欣太过汹涌,以至于我有时也会产生‘不如就此留下来’的念头。
  只是精神上,我受不住更多桎梏了。
  大抵面上越是嚣张的人,心里反而越是没底。欠了太多感情债,我还不清了。
  昨夜我一宿未眠,听见树叶在枝子上抖动的声响,间或有小鸟在枝子上跳动,忍不住想——它们是多么的自在!
  这让我记起了在坎郡的时光。小心翼翼攒着吃不完的面包,周末和同学跑到河边去喂天鹅。虽然有温不完的课、念不完的书,也依旧快活。
  如今学成归来,女同学一个个嫁做人妇,我也只能在应酬场上敷衍男人,替父亲的事业铺路。
  好像花的那些功夫与辛苦,全都白费了。
  只剩下一具鲜活的肉架子,而旁人爱的,也只是这么一具肉架子。
  虚荣冲昏了我的头脑,我从未细想过命运的每件馈赠,早就被暗中注好了价格。[1]
  被关在偏屋的这些天,独自躺在黑暗里时,一个念头越来越明晰。
  这样的日子,我也是厌倦了的。
  我想了一夜——我暂时应该不会回家去了。慌慌张张嫁人也好,虚张声势应酬也罢,都不是我想要的。
  我长了一双手,也识字,靠自己的能力吃饭还是过得去的,无非是苦一些。
  但再苦,也比困在囹圄里强。
  广闻,我知道你的能力。如果你想,你是一定可以找到我的。纵是逃到天涯海角去,你也有办法把我捉回来。
  但你昨天亲口说过,我们是如此相似。
  所以你与旁的那些男人不同,你是真的懂我的。
  如果你爱我,像你说的那样真的爱我——请不要来找我。
  这是我求你的最后一件事。
  也许日后有缘,我们会再相逢于同一条街巷,彼此寒暄问好,也许又会有新的故事发生。
  但在那之前——
  for man is man and master of his fate.[2]
  绍芸亲笔。”
  男人放下手里的信,沉默不语。
  在静谧的思考中,周遭车流与手下的喧嚣呼喊,都再与他无关。
  *
  几条街外,丁绍芸上了等候多时的轿车。
  医生方才落跑时急出了一头汗,此时终于有机会坐下来,急忙摘下圆眼镜,擦了擦雾气腾腾的镜片。
  他边喘边说:“丁小姐,一会儿咱们出了城,您先在赵公子安排的偏宅住些时日,避一避风头。”
  “青函他人呢?”丁绍芸在病号服外面套了件披肩,靠在座椅后背上,嗓音有些嘶哑。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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