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lood(6)(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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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着传统,在打猎开始前,会有经验丰富的猎人带着猎狗先贵族们进入猎场,将隐藏起来的猎物驱赶出来以便于公子哥们狩猎,如果遇到攻击力强的猛兽,他们甚至会先动手打伤,虽然追捕受伤的猎物会被看为是不光彩的事,但毕竟外面的这些都是娇生惯养的富家子,打猎也只是为了让他们彰显自己的“实力”,若是让他们出了事,保不准大伙都得跟着陪葬。
  奥斯顿坐在马上,看着训练有素的猎人们带着一大群猎狗冲进丛林,冷着脸发出一声嘲讽的轻嗤,这些废物,平日里只会享乐毫无建树,连打个猎都要别人开路,还不如直接把猎物送到他们手上呢,于是一抖马缰,一马当先冲了出去。
  余浮见身边突然空了,眉梢一挑,打马上前。
  “嗐!我就知道…” 西蒙一脸牙疼的表情,转眼就见新朋友赶了上来,擦身而过时对他礼貌地颔首笑笑,然后加速追了上去,顿时急了:“喂!伊登!你凑什么热闹!”
  现场的节奏因着那俩不守规矩的人,一下子就乱了套。
  尼克·威尔逊被拥扈们拦着:“少爷,您先别急!”
  “是啊,猎物都躲着呢,现在去也打不到好的。”
  尼克的脸色相当阴沉,握着马缰的手用力到骨节发白,明明都是一样的年纪,奥斯顿却处处压他一头,不就是当个兵打了些胜仗吗,要不是当初母亲以死相逼不让他参军,他如今的地位一定不会比他差!
  还有伊莎贝拉,他哪里不好,论样貌,他自认并不比伊登差。论地位,他的父亲是伯爵,而他是父亲唯一的继承人,奥斯顿的父亲是公爵又怎么样,他只是次子,爵位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是他哥哥里昂,况且照着他这样目中无人嚣张跋扈的作风,不见得他的子爵位置能够坐的稳当,被人捧得再高又如何,说不定哪天就众叛亲离为神所弃。
  可她的目光却永远在奥斯顿身上,每天的话题中心永远都是他,尤其是那次奥斯顿不过是杀了头狼回来,她眼里的崇拜与爱慕几乎让他嫉妒到发狂。
  想到这里,尼克脸上闪过恨意,强行冲开拥扈们的阻拦,一头扎进了密林里。
  尼克一走,他的拥扈们也只能跟着进去,转眼间一大群人呼呼啦啦向着山里跑。
  “哎哎哎!怎么都跑了?”看着一个二个头也不回的人,西蒙简直不知道说什么好,自认倒霉地抹了下脸,“算了,干脆我们也去吧。”
  *
  尼克一路从山林外沿跑到了深处,这里树木越发繁茂,地上积了厚厚一层落叶,马蹄踏在上面时,发出的沙沙啦啦声。
  这个猎场他们已来过太多次,如果他没记错的话,上一次奥斯顿就是在这个方向发现了灰狼。
  他仔细观察四周,希望找到一点猎物的蛛丝马迹,身边人却一直在喋喋不休。
  “少爷,您不应该这么冲动,猎人们还没发信号就进来,万一遇到危险怎么办?”
  “是啊,况且现在猎物越来越狡猾,轻易不出来,运气不好就只能空手而归。”
  “嘶,我们是不是走得太深了,会不会迷路……”
  四处毫无猎物活动的迹象,尼克原本就心里烦躁,此时听到他们的念叨,忍无可忍地喝道:“闭嘴,我养你们是养来吃干饭的?没有猎物你们不会去找?难道要我亲自去闻粪便扒洞穴吗?”
  拥扈们立时闭上了嘴巴,他们平时也就是跟着少爷玩玩乐耍耍横,哪有什么真凭实料。
  尼克看他们畏畏缩缩的样子,顿时更加厌烦,双腿用力一夹马腹,率先冲到了前面,“别跟着来!烦!”
  拥扈们你看我我看你,为难地放慢速度,远远地缀在后面。
  林子越来越深,再往前走一段就无法骑马了,可还是什么猎物都没看到,尼克心里焦虑万分,同时更聚起一股怨气,难道他连运气也不如奥斯顿吗?
  正当他的耐性就要耗完时,忽然发现某处的灌木丛轻微地晃了晃,心下一喜,利落地从马背上下来,端着猎.枪,放轻脚步靠了过去。
  一步、两步……就在近前!
  忽然,一个灰黄色的物体从灌木后迅速蹿了出来,速度不是很快,尼克看清它的轮廓,是一条狼,只不过体型偏小,而且后腿一瘸一拐,似乎是受了伤。
  天助我也!
  尼克眼底闪出兴奋的火光,迅速瞄准扣下扳机,可惜被躲过了,但他毫不气馁,别说这只是一条受伤的幼狼,就算是成年健康的狼,他今天也一定能拿下!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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