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二章千春林佳偶成天缘万妖地佛陀(1 / 1)
青华怎么也想不到他向往了这么多年的明媒正娶居然如此累人,他和越鸟梅开二度再行叁礼,可青华却怎么都觉得别扭——同牢的那道叁黄羊鲜美至极,可他刚吃了一口就给撤走了;喝合卺酒前毕方不动声色地在越鸟杯中放了一颗药丸,想必就是越鸟口中的佛母赐药,眼下就连他都人困马乏,越鸟肉体凡胎必定更加辛苦。偏他两个在众目睽睽之下只能端端坐着,莫说是松泛松泛筋骨,便是连手都不敢乱放。
叁礼行罢,越鸟便起身至玉坛前昭告天下,丹雀悄悄告诉青华,越鸟这是要在五族面前亲自宣告他已入赘明王宫。青华紧紧盯着越鸟的背景,他曾无数次地幻想过有朝一日越鸟可以归位东极帝后,然而他的所有想象都没有此刻甜蜜——越鸟威仪无比地站在众妖面前,站在天地之间,向叁界所有人宣告他们已经结为夫妇。
青华心里是美得紧,越鸟那洋洋洒洒的婚誓字字句句都是在夸他,什么“功比天地,德灌叁界,昭昭其行,明明其身。天命所归,太一为聘,从此休兵,有大法门”,夸得他脸上都发烧。可佛母却面露凝滞——今日五族齐聚的场合,越鸟的婚誓只字不提自己的功德身份,反而忙着为青华歌功颂德,越鸟如此回护他,想必是怕青华入赘自失身份。这个傻丫头真是糊涂了,眼下青华虽然是入赘,可有他自己的尊位,除非天庭剥去他的官爵,否则五族谁敢真的轻看他?
婚誓婚词一类大多大同小异,寻常宾客不过左耳朵进右耳朵出罢了,宴上近千人除了佛母,恐怕就只有鸿蒙在一字一句地听越鸟说话,他越听越心惊,越听越心凉,越听越觉得这个青孔雀实在是老谋深算!越鸟天劫在即,要想苟活下来谈何容易?即便青华大帝真的与她有情肯以死相救,那焚风的厉害叁界无人见过,谁又敢说越鸟真能活得下来?越鸟死期将至还忙着迎青华大帝入赘,一定是想日后让位于夫,可鸿蒙却怎么也没想到,越鸟野心勃勃,交代了明王大位不算,竟还有心要助青华大帝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此刻越鸟昭告天下,字字句句分明都是在为青华大帝铺路——他是落地的神仙,但他也是“青玄水精”,他是“女娲之后”,是百妖的长辈,他是天庭的栋梁,是弥合妖仙二道的功臣。既然他如此才德兼备叁界敬仰,来日莫说了领了明王大位,便是进身成为万妖之主也未尝不可。在那个短暂的瞬间,就连鸿蒙自己都产生了怀疑——难道这就是注定的结果?都说“解铃还须系铃人”,难道最后合该是青华大帝这个尽诛百妖的始作俑者一统江山?难道众妖出于地母,最后照样得臣服于地母之心?
岂有此理?绝不可能!
鸿蒙哑然失笑,原以为越鸟长在灵山不通五族之事,岂料她居然想在了他的前头,竟将他逼入了绝境。今日礼成,从今往后一旦越鸟有什么叁长两短,佛母可以再继明王大位,青华大帝也可以。除掉越鸟有可能会换来比她更厉害的强敌,而越鸟若是死于天灾,羽族就有可能完全归顺天庭,更有甚者,青华大帝有九重天撑腰,四龙宫又深怕他,到时候若是叫他一跃而上成为至尊妖王,莫说是百年大计,只怕自己要性命难保。
青华原以为越鸟念罢了婚誓众妖就要开始祝酒了,可越鸟刚落座,就见佛母起身向玉坛走来,看来位高权重者普遍话多,玉帝是这样,王母是这样,佛母自然也不能免俗。青华正在腹诽,突然丹雀却在他耳边说:“帝君,菩萨恐怕是要殿下和帝君当众行血奉之礼。”
当年青华和越鸟在凌云洞成亲,是一位当扈仙子为二仙行的血奉之礼,明王宫建好后,当扈不愿意搬离凌云洞,于是便在姑获山一境自立门户了。可青华记得当年行礼是在洞房之内,今日怎么换规矩了?
待佛母走到二仙座前,只见一白衣仙子捧着一副红缎盖着的玉盘徐徐而来。青华心里不解,可等他望向越鸟的时候,越鸟却只示意他看佛母。
佛母对着不明就里的青华露出了一个得意的笑容,虽是须臾而已,但青华可看地清清楚楚。看来当日在瑶池佛母迫不得已收下他这个女婿,心中始终咽不下这口气。这血奉之礼是羽族习俗,说重不重,说轻也不轻,佛母要他当众行礼,既是为了全越鸟的尊贵,也是想让他放下姿态来。
果不其然,等那白衣仙子到了坛前,只见佛母一把掀起红缎,露出白玉方盘上的一尊鸳鸯莲瓣纹金碗来,随即便大袖一挥对众妖说道:
“今日明王宫贵客如云,老身喜得乘龙快婿,当真是大慰平生。羽族尊母,大婚之日最后一礼就是血奉之礼,天下男子但凡是有意迎娶羽族之女的,必须要以鲜血供养,才见真心。”
说到此处,佛母凌空换来一剑,青华定睛观瞧,只见那不是别的,就是越鸟的扶南龙脊剑!
“青华大帝以太一剑为聘,可老身这女婿是天庭第一武将,为防来日宵小之徒作祟,青华大帝不可手中无剑。正所谓无巧不成书,偏偏我儿越鸟当年降服妖龙扶南得了一对阴阳剑,今日老身便以扶南龙脊剑取血,青华!你肯吗?”
当日越鸟要佛母将龙脊剑赐给青华,佛母虽然允了,但她心中始终憋着一口气,非要让青华当众用此剑奉血才肯答应,越鸟实在扭佛母不过,只能答应。其实这些繁文礼节,青华一向不在乎,越鸟之所以没有提前告诉他,不过是因为佛母再叁叮嘱不让她说。
青华看了看越鸟,见越鸟则面颊绯红地对着他点了点头,心里便明白了。终归这是他两个的体己事,越鸟既然如此安排,就一定有她的用心,他有何不从?
只见青华大帝腾身而起,掀起袖口将手腕搭在了金碗上,佛母持剑一挥,剑气如金光耀目,霎时间血入金碗,咕咚作响,不到片刻金碗的底就见不着了。佛母见此,又将手按在青华腕间,顷刻之间青华的皮肉之伤便悉数复原。白衣仙子随即连盘带碗将那小半碗鲜血递到了明王面前,而明王则波澜不惊地将那碗血一饮而尽,更是以空碗示众。
血奉之礼对于羽族来说是旧俗,可明王宫里的宾客多的是没见过这场面的,眼看着曾拜入灵山叁千年的明王当众饮血,就连鸿蒙玄武都不禁蹙眉。没想到羽族居然如此离经叛道,大婚之日要放血而饮。而那东极大帝广有盛名,当年玄武与他战在一起叁天叁夜都未能伤他分毫,今日却乖乖伏诛,实在是做足了姿态,表足了决心。东极帝肯如此伏低做小,此刻五族不知道有多少妖精吃他蒙住,还要以为他对明王是如何的用情至深。
越鸟的龙脊剑是扶南的脊骨化的,这妖剑千年间妖气不散,唯独等破了越鸟的脊柱才得以超脱轮回,越鸟和青华是天定的夫妻,今日龙脊剑饮了青华的血,竟在众目睽睽之下又变了模样——那时只见宝光闪烁,其中似有龙吟,龙脊剑上原本只有一线的金光逐渐扩散,直到整个剑身通身金光闪闪,唯留一圈寒光银边而已,真正是金胎银锋,剑气如龙。
佛母大喜,她果然料的不错,扶南阴阳剑有灵气,破越鸟脊化妖气,饮青华血成法宝,双剑非但是世间难得的神兵,更是全了越鸟和青华的比翼之情,是夫妻两全的好意头
“青华,从今往后,这龙脊剑就是你的了。” ↑返回顶部↑
叁礼行罢,越鸟便起身至玉坛前昭告天下,丹雀悄悄告诉青华,越鸟这是要在五族面前亲自宣告他已入赘明王宫。青华紧紧盯着越鸟的背景,他曾无数次地幻想过有朝一日越鸟可以归位东极帝后,然而他的所有想象都没有此刻甜蜜——越鸟威仪无比地站在众妖面前,站在天地之间,向叁界所有人宣告他们已经结为夫妇。
青华心里是美得紧,越鸟那洋洋洒洒的婚誓字字句句都是在夸他,什么“功比天地,德灌叁界,昭昭其行,明明其身。天命所归,太一为聘,从此休兵,有大法门”,夸得他脸上都发烧。可佛母却面露凝滞——今日五族齐聚的场合,越鸟的婚誓只字不提自己的功德身份,反而忙着为青华歌功颂德,越鸟如此回护他,想必是怕青华入赘自失身份。这个傻丫头真是糊涂了,眼下青华虽然是入赘,可有他自己的尊位,除非天庭剥去他的官爵,否则五族谁敢真的轻看他?
婚誓婚词一类大多大同小异,寻常宾客不过左耳朵进右耳朵出罢了,宴上近千人除了佛母,恐怕就只有鸿蒙在一字一句地听越鸟说话,他越听越心惊,越听越心凉,越听越觉得这个青孔雀实在是老谋深算!越鸟天劫在即,要想苟活下来谈何容易?即便青华大帝真的与她有情肯以死相救,那焚风的厉害叁界无人见过,谁又敢说越鸟真能活得下来?越鸟死期将至还忙着迎青华大帝入赘,一定是想日后让位于夫,可鸿蒙却怎么也没想到,越鸟野心勃勃,交代了明王大位不算,竟还有心要助青华大帝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此刻越鸟昭告天下,字字句句分明都是在为青华大帝铺路——他是落地的神仙,但他也是“青玄水精”,他是“女娲之后”,是百妖的长辈,他是天庭的栋梁,是弥合妖仙二道的功臣。既然他如此才德兼备叁界敬仰,来日莫说了领了明王大位,便是进身成为万妖之主也未尝不可。在那个短暂的瞬间,就连鸿蒙自己都产生了怀疑——难道这就是注定的结果?都说“解铃还须系铃人”,难道最后合该是青华大帝这个尽诛百妖的始作俑者一统江山?难道众妖出于地母,最后照样得臣服于地母之心?
岂有此理?绝不可能!
鸿蒙哑然失笑,原以为越鸟长在灵山不通五族之事,岂料她居然想在了他的前头,竟将他逼入了绝境。今日礼成,从今往后一旦越鸟有什么叁长两短,佛母可以再继明王大位,青华大帝也可以。除掉越鸟有可能会换来比她更厉害的强敌,而越鸟若是死于天灾,羽族就有可能完全归顺天庭,更有甚者,青华大帝有九重天撑腰,四龙宫又深怕他,到时候若是叫他一跃而上成为至尊妖王,莫说是百年大计,只怕自己要性命难保。
青华原以为越鸟念罢了婚誓众妖就要开始祝酒了,可越鸟刚落座,就见佛母起身向玉坛走来,看来位高权重者普遍话多,玉帝是这样,王母是这样,佛母自然也不能免俗。青华正在腹诽,突然丹雀却在他耳边说:“帝君,菩萨恐怕是要殿下和帝君当众行血奉之礼。”
当年青华和越鸟在凌云洞成亲,是一位当扈仙子为二仙行的血奉之礼,明王宫建好后,当扈不愿意搬离凌云洞,于是便在姑获山一境自立门户了。可青华记得当年行礼是在洞房之内,今日怎么换规矩了?
待佛母走到二仙座前,只见一白衣仙子捧着一副红缎盖着的玉盘徐徐而来。青华心里不解,可等他望向越鸟的时候,越鸟却只示意他看佛母。
佛母对着不明就里的青华露出了一个得意的笑容,虽是须臾而已,但青华可看地清清楚楚。看来当日在瑶池佛母迫不得已收下他这个女婿,心中始终咽不下这口气。这血奉之礼是羽族习俗,说重不重,说轻也不轻,佛母要他当众行礼,既是为了全越鸟的尊贵,也是想让他放下姿态来。
果不其然,等那白衣仙子到了坛前,只见佛母一把掀起红缎,露出白玉方盘上的一尊鸳鸯莲瓣纹金碗来,随即便大袖一挥对众妖说道:
“今日明王宫贵客如云,老身喜得乘龙快婿,当真是大慰平生。羽族尊母,大婚之日最后一礼就是血奉之礼,天下男子但凡是有意迎娶羽族之女的,必须要以鲜血供养,才见真心。”
说到此处,佛母凌空换来一剑,青华定睛观瞧,只见那不是别的,就是越鸟的扶南龙脊剑!
“青华大帝以太一剑为聘,可老身这女婿是天庭第一武将,为防来日宵小之徒作祟,青华大帝不可手中无剑。正所谓无巧不成书,偏偏我儿越鸟当年降服妖龙扶南得了一对阴阳剑,今日老身便以扶南龙脊剑取血,青华!你肯吗?”
当日越鸟要佛母将龙脊剑赐给青华,佛母虽然允了,但她心中始终憋着一口气,非要让青华当众用此剑奉血才肯答应,越鸟实在扭佛母不过,只能答应。其实这些繁文礼节,青华一向不在乎,越鸟之所以没有提前告诉他,不过是因为佛母再叁叮嘱不让她说。
青华看了看越鸟,见越鸟则面颊绯红地对着他点了点头,心里便明白了。终归这是他两个的体己事,越鸟既然如此安排,就一定有她的用心,他有何不从?
只见青华大帝腾身而起,掀起袖口将手腕搭在了金碗上,佛母持剑一挥,剑气如金光耀目,霎时间血入金碗,咕咚作响,不到片刻金碗的底就见不着了。佛母见此,又将手按在青华腕间,顷刻之间青华的皮肉之伤便悉数复原。白衣仙子随即连盘带碗将那小半碗鲜血递到了明王面前,而明王则波澜不惊地将那碗血一饮而尽,更是以空碗示众。
血奉之礼对于羽族来说是旧俗,可明王宫里的宾客多的是没见过这场面的,眼看着曾拜入灵山叁千年的明王当众饮血,就连鸿蒙玄武都不禁蹙眉。没想到羽族居然如此离经叛道,大婚之日要放血而饮。而那东极大帝广有盛名,当年玄武与他战在一起叁天叁夜都未能伤他分毫,今日却乖乖伏诛,实在是做足了姿态,表足了决心。东极帝肯如此伏低做小,此刻五族不知道有多少妖精吃他蒙住,还要以为他对明王是如何的用情至深。
越鸟的龙脊剑是扶南的脊骨化的,这妖剑千年间妖气不散,唯独等破了越鸟的脊柱才得以超脱轮回,越鸟和青华是天定的夫妻,今日龙脊剑饮了青华的血,竟在众目睽睽之下又变了模样——那时只见宝光闪烁,其中似有龙吟,龙脊剑上原本只有一线的金光逐渐扩散,直到整个剑身通身金光闪闪,唯留一圈寒光银边而已,真正是金胎银锋,剑气如龙。
佛母大喜,她果然料的不错,扶南阴阳剑有灵气,破越鸟脊化妖气,饮青华血成法宝,双剑非但是世间难得的神兵,更是全了越鸟和青华的比翼之情,是夫妻两全的好意头
“青华,从今往后,这龙脊剑就是你的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