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节(3 / 4)
“……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暂时无人接听,请稍后再拨……”
汪小鸥推门进来,问:“走了吗?”
隋轻驰站起来,将手机放回牛仔大衣的兜里,绕上围巾,戴上墨镜,一言不发地走了出去。
他往电梯的方向走了几步,又停下来,站在走廊,说:
“陪我去一趟演播厅吧。”
汪小鸥不解:“是有什么东西拿掉了吗?”
隋轻驰“嗯”了一声,没有多说,沉默地往前走。
汪小鸥陪隋轻驰返回了演播厅,演播厅这会儿已经没有观众了,只剩工作人员在收拾现场,隋轻驰站在通道口,透过墨镜望着空荡荡的观众席。
傅错当然没有留在那里。
如果他不是现在的隋轻驰,他一定已经追着他跑了出去,他可以扔掉墨镜,扔掉口罩,脱掉这身衣服,到处去找他,找他一夜一天,不休不眠,可以拉住每一个相似的背影,看是不是他,可以问每一个路人,有没有看见一个沉默寡言的吉他手,可以给他们看他手机上的照片,他手机里都是他的照片,他可以站在每一个街口,放肆大喊他的名字。
那是他的吉他手,他又把他搞丢了,又让他生气了,他一生气就不接他电话,他不知道他最害怕的就是他不接他的电话,要怎么吵都可以,打一架都可以,他可以不还手,只是别不接他的电话。
可是那么多可以,如今都变成不可以了。
他红了,红到可以一个人在九万人的场子开唱,红到可以和顾桑妮lotus一起挂在cbd的高奢品旗舰店上,红到代替唐杜成为了每个学声乐的学生都争相模仿的对象。
多想这一场爆红只是一个梦,梦他已经做够了,快让他醒过来吧。
第七十四章
墓园里寂静无声。
傅错弯腰放下花束,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来了,旁边的墓碑旁都冒出不少杂草,谭思和陈姨的墓碑却意外的很干净,仿佛早上才有人擦拭过,周围连杂草都经过一番清理,是有人来看过他吧,他心想。
他站在这里,思绪却还停留在昨天。隋轻驰打来的电话他没有接,连带着钟岛的电话一起,因为知道隋轻驰想说什么,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
不管做怎样的决定,都需要太大的勇气,而他早就没有那种勇气了。
也不知道为什么,就买了当天晚上的票,近三个小时的路程,在车上他一次都没有合眼,被心魔紧紧攥着,种种浮躁不安,一直到来到谭思安眠的地方,才得以平静。
“……我该怎么做?”
你说过,每一个人都该有一次改过的机会,所以我那么心安理得地相信过他,也觉得不会信错他,可他还是把机会搞丢了,而那个愿意一次次给别人机会的你,也不在了。
我想过和他从此陌路,默认我们终将淡忘一切,再继续各自的生活,这对他来说应该比对来说更简单,因为我不会再出现在他的视野里,他却会一直如幽灵般陪伴我余生,当我在电视上,网络上看到他时,我会情不自禁再想起他,想起和他在一起的过去,但那就是我们最后的一点点联系了。我知道可能直到我死去,都无法把与他之间的联系完全斩断,但它们可以随着时间渐渐飞逝,黯淡,那条连接着我和他的线,终有一日会细到再也看不见,再也不会扯痛什么。那就是最好的结局了吧。
可是我忘了他不是我,他这个人,中二了这么多年,已经无法指望他忘了一切从头来过了。
这么多年过去了,结果他根本就没有往前走,倔强了这么久,终于认错,道歉,虽然我知道这并不是他的错,可是他大约也不知道还能做什么……
“所以到底想要我怎样呢?……你们走的走的,离开的离开,只留我一个人面对他,太不够哥们了吧……”
离开墓园回去的路上,他又去看了那棵樱花树,树长得很好,黑黝黝的,粗壮有力,有一对情侣在树下合影,虽然这个季节看不到樱花,但它是附近最大的一棵樱花树,时常有人过来合影,毫无所觉地站在隋天王亲手掩埋过的草坪上,他已经在想象来年春天它开满樱花的样子了。
也路过了曾经的高中,站在校门外,看校园里拍着篮球走过的勾肩搭背的少年们,人群中总是会有那么一个不爱说话的漂亮少年,吸引着女生的目光,总是会有那么一个弹吉他的少年,怀揣着一个乐队梦,总是会有那么一个善解人意的少年,他什么都懂,什么都能看透,也一定有一个啥都不懂,啥都看不穿,一根肠子通到底,成绩还老垫底的少年……所有故事都在重复上演。
这座城市有太多记忆,所以他常会在梦中梦到,不管这些梦有多不同,是吓人的,还是毫无意义的,是碎片状的,亦或是剧情连贯的,它们总是有同一个主题,在梦中他一直走在回家的路上。
他梦见一条泛滥的大河,洪水冲塌了他回家必经的大桥,他就走到河边,等待一艘船载他回去,他梦见一条塌方的隧道,地震之后的家园成为一片废土,他还是翻山越岭地走回去,他梦见开放商买走了那片土地,把它改造得面目全非,他还一个人在夜里走过那些繁华陌生的路段,想要找到家的位置…… ↑返回顶部↑
汪小鸥推门进来,问:“走了吗?”
隋轻驰站起来,将手机放回牛仔大衣的兜里,绕上围巾,戴上墨镜,一言不发地走了出去。
他往电梯的方向走了几步,又停下来,站在走廊,说:
“陪我去一趟演播厅吧。”
汪小鸥不解:“是有什么东西拿掉了吗?”
隋轻驰“嗯”了一声,没有多说,沉默地往前走。
汪小鸥陪隋轻驰返回了演播厅,演播厅这会儿已经没有观众了,只剩工作人员在收拾现场,隋轻驰站在通道口,透过墨镜望着空荡荡的观众席。
傅错当然没有留在那里。
如果他不是现在的隋轻驰,他一定已经追着他跑了出去,他可以扔掉墨镜,扔掉口罩,脱掉这身衣服,到处去找他,找他一夜一天,不休不眠,可以拉住每一个相似的背影,看是不是他,可以问每一个路人,有没有看见一个沉默寡言的吉他手,可以给他们看他手机上的照片,他手机里都是他的照片,他可以站在每一个街口,放肆大喊他的名字。
那是他的吉他手,他又把他搞丢了,又让他生气了,他一生气就不接他电话,他不知道他最害怕的就是他不接他的电话,要怎么吵都可以,打一架都可以,他可以不还手,只是别不接他的电话。
可是那么多可以,如今都变成不可以了。
他红了,红到可以一个人在九万人的场子开唱,红到可以和顾桑妮lotus一起挂在cbd的高奢品旗舰店上,红到代替唐杜成为了每个学声乐的学生都争相模仿的对象。
多想这一场爆红只是一个梦,梦他已经做够了,快让他醒过来吧。
第七十四章
墓园里寂静无声。
傅错弯腰放下花束,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来了,旁边的墓碑旁都冒出不少杂草,谭思和陈姨的墓碑却意外的很干净,仿佛早上才有人擦拭过,周围连杂草都经过一番清理,是有人来看过他吧,他心想。
他站在这里,思绪却还停留在昨天。隋轻驰打来的电话他没有接,连带着钟岛的电话一起,因为知道隋轻驰想说什么,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
不管做怎样的决定,都需要太大的勇气,而他早就没有那种勇气了。
也不知道为什么,就买了当天晚上的票,近三个小时的路程,在车上他一次都没有合眼,被心魔紧紧攥着,种种浮躁不安,一直到来到谭思安眠的地方,才得以平静。
“……我该怎么做?”
你说过,每一个人都该有一次改过的机会,所以我那么心安理得地相信过他,也觉得不会信错他,可他还是把机会搞丢了,而那个愿意一次次给别人机会的你,也不在了。
我想过和他从此陌路,默认我们终将淡忘一切,再继续各自的生活,这对他来说应该比对来说更简单,因为我不会再出现在他的视野里,他却会一直如幽灵般陪伴我余生,当我在电视上,网络上看到他时,我会情不自禁再想起他,想起和他在一起的过去,但那就是我们最后的一点点联系了。我知道可能直到我死去,都无法把与他之间的联系完全斩断,但它们可以随着时间渐渐飞逝,黯淡,那条连接着我和他的线,终有一日会细到再也看不见,再也不会扯痛什么。那就是最好的结局了吧。
可是我忘了他不是我,他这个人,中二了这么多年,已经无法指望他忘了一切从头来过了。
这么多年过去了,结果他根本就没有往前走,倔强了这么久,终于认错,道歉,虽然我知道这并不是他的错,可是他大约也不知道还能做什么……
“所以到底想要我怎样呢?……你们走的走的,离开的离开,只留我一个人面对他,太不够哥们了吧……”
离开墓园回去的路上,他又去看了那棵樱花树,树长得很好,黑黝黝的,粗壮有力,有一对情侣在树下合影,虽然这个季节看不到樱花,但它是附近最大的一棵樱花树,时常有人过来合影,毫无所觉地站在隋天王亲手掩埋过的草坪上,他已经在想象来年春天它开满樱花的样子了。
也路过了曾经的高中,站在校门外,看校园里拍着篮球走过的勾肩搭背的少年们,人群中总是会有那么一个不爱说话的漂亮少年,吸引着女生的目光,总是会有那么一个弹吉他的少年,怀揣着一个乐队梦,总是会有那么一个善解人意的少年,他什么都懂,什么都能看透,也一定有一个啥都不懂,啥都看不穿,一根肠子通到底,成绩还老垫底的少年……所有故事都在重复上演。
这座城市有太多记忆,所以他常会在梦中梦到,不管这些梦有多不同,是吓人的,还是毫无意义的,是碎片状的,亦或是剧情连贯的,它们总是有同一个主题,在梦中他一直走在回家的路上。
他梦见一条泛滥的大河,洪水冲塌了他回家必经的大桥,他就走到河边,等待一艘船载他回去,他梦见一条塌方的隧道,地震之后的家园成为一片废土,他还是翻山越岭地走回去,他梦见开放商买走了那片土地,把它改造得面目全非,他还一个人在夜里走过那些繁华陌生的路段,想要找到家的位置……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