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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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 ”她转动着眼珠子娇笑, “有个男人喜欢摇滚乐。”
  “我?”陈清焰攥住她精巧的脚踝,又往怀里拉近些, 简嘉不停踢他, 语气懒懒的, “才不是,我不告诉你。”
  他强行拽着她,在圆润白亮的耳朵那那反而笑了:“你只有我一个男人, 小骗子。”
  陈清焰俯在她脸颊肉肉麻麻地吻起来。
  程程太年轻了, 他想, 那种二十出头嫩得能掐出水怎么都灵动清澈的模样, 世界上没有男人能抗拒。他在胡桃里见到她拉大提琴的那一刻起, 就没打算再拒绝这种诱惑。
  两人上飞机这天,南城阳光明媚。
  空乘把入境卡片发过来,简嘉叼着笔帽,开始填写。中途,她瞄一眼陈清焰,最终,目光落在出生日期上,暧昧地看着他笑:“八零后啊,陈叔叔?”
  陈清焰在揉太阳穴,叔叔?他黑幽幽的眼睛里也暧昧但危险起来,随后,偏过头,附在她耳畔低沉吐气:
  “这么嚣张?陈叔叔晚上弄不死你。”
  简嘉面红耳赤,她不自觉夹了下双腿,并拢膝盖。
  她知道,陈清焰每次顶开她膝盖的那一刹,整个人都像过电一样。那种知道接下来要发生什么的兴奋和恐惧交织,像面对整个宇宙。
  飞机落地伦敦最繁忙希思罗的机场,两人在non-uk通道排队、回答海关问题,然后取行李,很醒目。
  上面陈清焰做的标志,和他的领针,一模一样。
  “那是什么?”简嘉终于忍不住问。
  “不告诉你。”陈清焰报复她一句,嘴角扯了扯。他若无其事地朝四周看了看。
  简嘉在身后踢了一脚他的箱子,小声说:“真爱记仇。”
  两人订的民宿,维多利亚风格英式小别墅,带后花园。即便是这个季节,因为种着山茱萸、雪花莲以及早花球根植物,入目的,依旧是一片斑斓的色彩。
  室内,一尘不染,落地窗前摆满房东提供的鲜花。
  果然,陈清焰提出要先去逛唱片店。但天开始下起小雨,阴冷,天际层叠着乌云。他给她买了件苏格兰羊绒披肩,又让简嘉挑把fulton少女心发光的伞:
  大概看中了五六把。
  “你都买给我。”简嘉冲他做个可爱表情,两手握拳,托着腮。陈清焰静静看她撒娇--
  女孩子怎么能这么可爱呢?
  他一手插兜,面色不改:“全打着?”
  简嘉敷着淡妆,她皮肤几无瑕疵,白皙、透亮,腮红若隐若现。涂橘红色唇釉,有金光,整个嘴唇像要涨破了的饱满樱桃。
  陈清焰在她要说话时,低下头,冷不丁重重吮吻了一下红唇。
  再抬头时,他用大拇指轻轻从嘴上过了过,看一眼,低笑说:“抱歉,简小姐,破坏了你的唇妆。”
  简嘉脸一热,快速拿起一把碎花图案的伞,撑开独自往前走。
  到了店里,陈清焰认真淘 黑胶。简嘉则一个人在海报前不停穿梭,忽然,一个带血骷髅头面目狰狞地瞪着她,简嘉哆嗦下,转头躲回陈清焰身边,他头都不抬,只是伸手把人搂进怀里。
  “海报吓着你了?”陈清焰直接问。
  简嘉从侧面抱着他瘦劲的腰,腼腆笑了笑,却说:“陈叔叔,你为什么喜欢摇滚啊?你是叛逆的中二少年吗?”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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