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节(2 / 4)
“叩叩叩。”
“可以直接进来的,我没……”她转身去开门,却在看见门外站着的那人之后愣住了。
叶阳希穿着宽大的黑色连帽卫衣,长长了的刘海搭在额前,坚硬的发丝下那双如墨般沉黑的眸子亮的吓人。
看见田夏,他露出了自己的招牌微笑,右侧唇角上扬的弧度不多不少,熟悉的模样看得田夏鼻子里微微泛酸。
“嗨。”
他是特地来接她出院的,田一彬出门的时候恰好他刚回家,于是他今天就过来了。
如他所料一般,方若梅调不开时间,如果他不来,眼前这个小可怜就要一个人回家了。
目光越过田夏的肩膀,他抬了抬眉尾说:“收拾好了?那你坐着等我一会儿,我办好手续了就回家。”
他语气里的温柔太过熟稔,一瞬间,田夏觉得心脏被什么击中了,在经过短暂的空白之后,胸腔里的酸涩突然就爆炸了。
酸意涌上眼眶,她垂眸掩饰即将滴落的泪,轻声答了句:“好。”
中心医院是大医院,每天住院出院的病人数不胜数,叶阳希九点到的医院,跑上跑下加排队,一直到十一点多才办完出院。
他单手拎着田夏的行李,空出的一只手垂在身侧,上下电梯和遇见人多的时候,他会扶着她的腰,将她护在怀里,不让人撞到她。
他对她还是体贴,还是宠爱,只是田夏感动之余还是会觉得心酸,这样的体贴,他是不是还给过别人呢?
叶阳希是开着车来的,已经中午了,他没有问田夏是不是要吃饭,直接就开车把她送回了家,家里有他准备好的食材。
回到家里,叶阳希让她先上楼休息,“你先休息一会儿,我做好饭了就叫你。”
“嗯。”田夏轻声地应,低着头从他身前经过,上楼的时候也没有回头看他。
叶阳希站在楼下,望着楼梯上那个瘦弱的身影,眸子里的光闪动了一下,转头往厨房里去。
其实在初三之前,叶阳希都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少爷,家务两个字怎么写他都不知道。自从叶母查出来癌症复发之后,强逼着他学了一段时间的厨艺。
当时叶阳希反抗了好一阵,直嚷嚷着说自己是个大老爷们儿,是未来的钢琴家,做饭这种事情太拉低他的档次了,还会伤手,到时候李老头又有机会训他了。
听他说这话,叶母沉默了好一阵。
她说,‘阳希,家务可以马虎一点,但是妈妈不想让你饿着自己。学了做菜,想吃什么自己做,不求人。将来你要结婚的时候,会发现会做饭的男人更吃香。’
那时她已经知道自己命不久矣,叶明又是个不着家的,就算家里可以请保姆,但难保人家做的饭叶阳希喜不喜欢吃,她甚至想到了他结婚的事情。
当时的叶阳希听完这话满脑子都在想,也对,光想就知道田夏那个小白痴肯定不会做饭,那到时候把她娶回来了两个人吃什么,天天吃外卖吗?如果一定有一个人要会做饭,那还是他来吧。
就这样,他在叶母的教导下,很快学会了人生的第一道菜,冬瓜排骨汤。
煲汤其实比做菜要简单的多,所有食材扔进锅里,加水进去熬煮,到时间了关火加调料,既可喝汤也可拿排骨蘸酱做菜,一举两得。
第一道菜尝试成功以后,叶母很快把厨房的使用权交给了叶阳希,每天一个菜,还没到一个月,叶阳希已经基本学会了她所有的拿手菜。
饭桌上,田夏沉默地吃着饭,一粒一粒的,数米似的。
对面的叶阳希望着那碗冬瓜排骨汤发呆,面前的饭菜一下都没动。
这样静默了半晌,叶阳希突然出声问:“田夏,如果让你一辈子都吃我做的菜,你会不会腻?”
田夏闻声一愣,筷子上夹着的一粒米沾到了碗沿上,她抬眼疑惑地望着他,“什么?” ↑返回顶部↑
“可以直接进来的,我没……”她转身去开门,却在看见门外站着的那人之后愣住了。
叶阳希穿着宽大的黑色连帽卫衣,长长了的刘海搭在额前,坚硬的发丝下那双如墨般沉黑的眸子亮的吓人。
看见田夏,他露出了自己的招牌微笑,右侧唇角上扬的弧度不多不少,熟悉的模样看得田夏鼻子里微微泛酸。
“嗨。”
他是特地来接她出院的,田一彬出门的时候恰好他刚回家,于是他今天就过来了。
如他所料一般,方若梅调不开时间,如果他不来,眼前这个小可怜就要一个人回家了。
目光越过田夏的肩膀,他抬了抬眉尾说:“收拾好了?那你坐着等我一会儿,我办好手续了就回家。”
他语气里的温柔太过熟稔,一瞬间,田夏觉得心脏被什么击中了,在经过短暂的空白之后,胸腔里的酸涩突然就爆炸了。
酸意涌上眼眶,她垂眸掩饰即将滴落的泪,轻声答了句:“好。”
中心医院是大医院,每天住院出院的病人数不胜数,叶阳希九点到的医院,跑上跑下加排队,一直到十一点多才办完出院。
他单手拎着田夏的行李,空出的一只手垂在身侧,上下电梯和遇见人多的时候,他会扶着她的腰,将她护在怀里,不让人撞到她。
他对她还是体贴,还是宠爱,只是田夏感动之余还是会觉得心酸,这样的体贴,他是不是还给过别人呢?
叶阳希是开着车来的,已经中午了,他没有问田夏是不是要吃饭,直接就开车把她送回了家,家里有他准备好的食材。
回到家里,叶阳希让她先上楼休息,“你先休息一会儿,我做好饭了就叫你。”
“嗯。”田夏轻声地应,低着头从他身前经过,上楼的时候也没有回头看他。
叶阳希站在楼下,望着楼梯上那个瘦弱的身影,眸子里的光闪动了一下,转头往厨房里去。
其实在初三之前,叶阳希都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少爷,家务两个字怎么写他都不知道。自从叶母查出来癌症复发之后,强逼着他学了一段时间的厨艺。
当时叶阳希反抗了好一阵,直嚷嚷着说自己是个大老爷们儿,是未来的钢琴家,做饭这种事情太拉低他的档次了,还会伤手,到时候李老头又有机会训他了。
听他说这话,叶母沉默了好一阵。
她说,‘阳希,家务可以马虎一点,但是妈妈不想让你饿着自己。学了做菜,想吃什么自己做,不求人。将来你要结婚的时候,会发现会做饭的男人更吃香。’
那时她已经知道自己命不久矣,叶明又是个不着家的,就算家里可以请保姆,但难保人家做的饭叶阳希喜不喜欢吃,她甚至想到了他结婚的事情。
当时的叶阳希听完这话满脑子都在想,也对,光想就知道田夏那个小白痴肯定不会做饭,那到时候把她娶回来了两个人吃什么,天天吃外卖吗?如果一定有一个人要会做饭,那还是他来吧。
就这样,他在叶母的教导下,很快学会了人生的第一道菜,冬瓜排骨汤。
煲汤其实比做菜要简单的多,所有食材扔进锅里,加水进去熬煮,到时间了关火加调料,既可喝汤也可拿排骨蘸酱做菜,一举两得。
第一道菜尝试成功以后,叶母很快把厨房的使用权交给了叶阳希,每天一个菜,还没到一个月,叶阳希已经基本学会了她所有的拿手菜。
饭桌上,田夏沉默地吃着饭,一粒一粒的,数米似的。
对面的叶阳希望着那碗冬瓜排骨汤发呆,面前的饭菜一下都没动。
这样静默了半晌,叶阳希突然出声问:“田夏,如果让你一辈子都吃我做的菜,你会不会腻?”
田夏闻声一愣,筷子上夹着的一粒米沾到了碗沿上,她抬眼疑惑地望着他,“什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