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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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大概猜到,她和江皓月之间发生了不愉快的事,总归她想走出来,想法是好的。
  于是施澈对她点点头。
  ……
  他和陆苗的第一次见面,她在学校操场单挑一群男生。
  那时施澈想:这女的是我见过最疯的人。
  时至今日,施澈仍在感叹:陆苗是我见过最疯的人。
  下一次他听到她的消息才知道,陆苗退学了。
  ☆、65.南墙
  陆苗的叛逆期来得轰轰烈烈。
  她从小就属于那种上蹿下跳,闹到不行的皮孩子。父母离异之后, 林文芳对她的管教越发严格, 一心希望她能够成材。陆苗爱她的妈妈, 所以她不想辜负她的期望,循规蹈矩地按照她计划成长。
  江皓月是陆苗的一次“不听话”。那次的反抗之后, 她看清了父母在自己身上设下的束缚,也正是因为她的反抗,他们加大了对她的控制力度。
  回家后, 陆苗尝试重新做回那个乖孩子。
  父母对她的压抑,以及她对自己的压抑,日积月累,待到某一个时刻,忽地触底反弹。
  给爸妈留下两封长长的信, 陆苗背上背包,在一个周末毫无征兆地离家出走。
  林文芳读了陆苗的信。
  读到最后一段, 她捏着信纸,一下子没忍住,哭得肝肠寸断。
  【妈妈, 不撞南墙不回头, 原谅我稍微离开你一阵子。
  我知道, 你会觉得我这样做没意义,又很蠢。
  你想保护我, 让我少走弯路。
  但我还是想去撞一回。
  痛了, 我愿意受着;至少我能死心, 我能甘愿回头。
  我会照顾好自己,请不要挂念我。】
  用词像是很贴心、很明白事理,可是离家出走,就是离家出走。
  她想来想去,想不明白陆苗这孩子是随了谁,脾气倔成这个样子。
  “我得报警,把她抓回来。”林文芳哭过之后,立刻想着如何找回女儿。
  “算了吧,事已至此。”陆永飞看完信,结合上一次的事,反而释然了。
  “陆苗年轻,她不懂事、天不怕地不怕,却也是因为年轻,她有走错路的资本。像她说的,既然她愿意出去受受苦,你不如由着她,她知道难了,她就回来了。我们劝得再多,有什么用呢?”
  他说得这么轻巧,林文芳听着便气不打一处来。
  “你是她的监护人还是我是她的监护人?由不由着她,是我来决定。要不是你,她能做出这么出格的事吗?陆苗带走的钱,是你给的生活费,你平时一点儿不管她,给钱倒是大方,看看这钱最后被她用来做什么了。还有江皓月,他是你当年造下的孽,如果没有你惹祸,就没有后续的纠葛,我们家也不会欠下这笔烂账。”
  “你冷静一点,不要把所有事混在一起说。”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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