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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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的冬天太艹蛋了。堪称人生阴影。
  叶繁已经做好打算,今晚就死皮赖脸留这了。
  在这坐一夜,也比回去那个漏风的棚屋冻一夜强。
  他无比庆幸自己还年轻,身体还能硬扛。要是晚个几十年,倒了也就倒了,哪有什么余地东山再起。
  年轻不一样,年轻身体好,脑子灵。他已经想好了,攒到两万块,他就开始搞大的。
  坐了三个小时,有个女服务员过来问他,需不需要点餐。
  周围好几个干坐不吃的,没人问,偏来问他,他以为人家赶客,脸皮还是薄,赶紧走了。
  其实人家就是看他长得好看,故意上来搭讪。
  游荡到晚上。夜幕拉开,城市安静了许多。
  大排档开了,还有几家本地人开的烧烤店,一定要坚持到除夕才肯休息。
  他路过摊子时停下来,盯着烤炉上的串儿发呆。
  林香爱吃烧烤。确切地说,她爱吃所有重口味的食物。
  而她爱吃的,他都排斥。
  串串,火锅,烧烤……他想不明白,这些脏东西有什么好吃的。
  “小伙子,想吃什么?”老板娘热情问道。
  他摇摇头,转身走开。
  刚才站了那么久,又什么都不买,老板娘以为他舍不得钱,忙叫住:“哎!快过年了,姐送你几串吧。”
  他停下来摇摇头,继续往前走。
  老板娘拿起烤好的三串牛筋追过去:“害什么羞呀,拿着吃,别客气!”
  牛筋冒着热气,烤出了油来,叶繁盯着看,想起以前林香一口气能吃二十串。
  掏钱包付钱,老板娘不肯要,他拿着牛筋,倒回去把钱放摊位上。
  走到天桥底下,找了个没风的角落,吃起来。
  牛筋已经冷了,发腥,第一口就恶心得吐了。剩下的全扔垃圾桶里。
  回天桥底下,对面的流浪汉抱着一个破音响,音响里开始放歌。
  像是很老的歌,反正他没听过,他猜那首歌叫《样样红》。
  听到一半他就哭了。
  对着墙,面容皱起来,无声地哭。
  肩膀却耸动着。
  音响总算停了。可流浪汉又开始唱起来。还是唱刚才放的那首。
  他忽然撒开腿跑,出去也没停。一条街接一条街,不顾方向,拼命奔跑。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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