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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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不是了。”
  “那动坏人的蛋糕有什么错的?”陆斐源微微一笑,从后环住了她:“再说了,你不用担心被千夫所指的问题。没有人会把米冉和米然这两个名字联系起来的。”
  ——人们只知道《婚途》的第一编剧叫做米冉,但是谁也不知道这米冉是何许人也。有人猜测这是哪个台湾女作家的笔名,还有人觉得这是北影的某个新生编剧的作品。
  谁也想象不出来,红线联盟内部的某个业务员会和编剧沾上关系。
  ——出于对爱妻的保护,陆斐源特地要求了尉导保密米冉的第一编剧身份。只让她以投资方的角色参与到了电视剧的制作项目当中。
  所以眼下,米冉着实没什么可担心的,除了卓然等内部人士,别人根本不知道卓然之上还有个编剧。
  她唯一需要操心的是,待会儿见到了那些大boss们,该怎么说服他们尽快通过《婚途特别法》。
  ****
  见面地点选在了北京大饭店。
  米冉和尉导,制片人,还有本剧的第二编剧卓然先在外头汇合。
  米冉脸上有些红,要说大官僚她也见过,上一辈子,文联主席还是她的老熟人呢。但是文联和公检法机关完全是两个概念。一个是搞文艺搞宣传的,一个是搞违法犯罪的。这些大boss们,平时都是勾勾手指头可以判几百个死刑犯的,她不紧张就有鬼了。
  但是很明显,尉导和制片人比她还紧张,两个上了年龄的老头子不断在下风口抽烟,好像即将要去蹲牢子似的。
  倒是皇城根下土生土长的卓然,一点都不紧张,还打个电话让温彤放心好了,不就是国家三号人物请我们吃个饭嘛……老娘我什么阵仗没见过。
  米冉问她为何如此淡定,卓然微微一笑:“我在二环内上的小学,别说是什么法院的二把手了,就是国家一把手都来我们班上和我握过手的。”
  这就是北京土著的见多识广。
  到了地儿,米冉更紧张了,因为门外站着几个西装革履的壮汉,一看就是中南海保镖的架子。几个保镖核实了他们的身份以后,才准他们进内。
  不一会儿,大领导们就来了,都是常常上电视露面的几位。分了主客位置,大家一起入座,尉导代表剧组向各位领导敬酒,领导那边自有助手挡酒。
  几杯酒喝下肚,大家就进入了主题——讨论《婚途特别法》。
  发言人虽然打得都是官腔,但是在座的各位语文理解能力都很强,都听出来了一个意思:自从《婚途》播出以后,现在民间要求出台“特别法”的呼声很强,政务署将此事交给了最高院处理,所以他们才邀请剧组来谈谈的。
  有个发言人问他们:“重婚罪、破坏原配家庭罪、婚内出轨罪,这是婚途中提倡的三种罪名。你们怎么看待这三罪?”
  尉导、制片人,还有卓然都面面相觑,最后他们一起望向了米冉——
  《婚途》中的三条“特别法”是电视剧的结尾,也是整部剧高朝。当然,提出者米冉同志,也就是第一编剧是也。
  米冉推辞不过,只好出来道:“电视剧上演的都是理想主义,有些想法,提出来的时候很美好,但是实施起来却很有难度。尤其是特别法的第一条——禁止婚内出轨,这根本无法办到的。”
  发言人点了点头,表示赞同她的看法,又问道:“那么破坏原配家庭罪、和重婚罪你怎么看待?”
  “破坏原配家庭,也就是俗称的主动当小三。虽然这也是道德问题,但可以使用手段约束一下——例如说,如果是丈夫婚内出轨的话,妻子可以向法院申请巨额赔偿金。让出轨之人付出很大的代价,这样一来,小三知道自己讨不着什么好,才能减少错误的发生。”
  “你说的这种出轨赔偿性惩罚,也在《婚途》中出现过,但是实际操作起来也有弊端。”发言人道:“比方说,妻子可以通过污蔑丈夫出轨,继而得到一大笔赔偿金,这样一来,法律反而给她们的犯罪提供了便捷途径。”
  “是会出现这种骗婚骗保情况的。不过比起出轨了,什么惩罚都没有,有了这种惩罚性的措施,总得来说还是进步一点的。”
  发言人又道:“有弊端的特别法是不能通过审核的。”
  米冉道:“任何一种法律都会有其弊端的。国家的最高法至今为止都在研究弊端,没有一天停止完善的。但是明知道社会有问题,而什么法律都不出台的话,那才是最大的弊端。”
  “哦,这个社会出了什么问题?”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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