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3 / 4)
最后还是陈一遇想到法子,带着这几个小孩在村子各处走了半天,看看能不能遇到这个少年。
好在皇天不负有心人,把村子都逛了个遍,终于遇到了从外婆家回来的许新飞,这两天堂哥叫他在外面躲躲,于是他就去外婆家住,可是今天他实在按捺不住好奇心,想看看事情发展怎么样了,就没有知会堂哥自己回家了。
才刚走到村口,就被几个小孩认出了,小孩子兴奋极了,叽叽喳喳地围着陈一遇说:“大哥哥,原来是新飞哥哥,我们那天看到的是新飞哥哥。”“对就是他,他跑得太快了,上次没认出来,不过他的鞋我认得,和那天穿的是一样的,缝了一块绿色的布。”……
许新飞看到情况不对,立刻撒腿就跑,可是他哪敌得过常年锻炼的陈一遇,还没跑多远就被抓到了。
许新飞在陈一遇手里挣扎道:“你抓我做什么?”
陈一遇加重了抓住他衣领的力气,看样子这个小子很可疑啊,挣扎的力气这么大:“你说我抓你做什么,看到我就跑。”
许新飞动作一顿:“我不是看到你就跑,我是想起来拉东西了,想去找回来,怕被人捡了去。”
陈一遇好笑地看看脸色涨红的许新飞,眼珠游离,看起来就知道在撒谎,也不再说多了,直接把他带到了段队长那,叫那几个小孩去知青点通知其他知青来段队长那集合。
段队长看到一群知青来找他,陈一遇手里还抓着许家小子许新飞,联想到冯长安的事,难道真是村里人做的,他的表情不由一正,说:“带着许新飞来做什么?”
陈一遇将手上抓着的许新飞松开,反正都到了这里,他也跑不到什么地方去了:“段队长,许新飞就是事情发生之前偷偷来我们知青点的少年,刚才在村口看到我就跑。”
段队长一脸严肃地看着无措的许新飞,板着脸说:“许新飞,你那天去知青点做什么,我可知道你和知青点的人都没往来。”
许新飞看到这么多人看着自己,已经慌了,不过想起被抓进革委会的冯长安,他怕自己也会被抓进去,嘴硬地说:“我去知青点找郑知青,我找她问问我妹妹上学的事。”说着还向站在人群后面的郑佳薇使了个眼神。
不过郑佳薇避开了他的眼神,当众人目光转向自己时,她僵硬地向前走了几步:“他是来找我的,不过不是为了他妹妹的事,而是去陷害冯长安。”
听到消息赶来的许舒林大声说:“你乱说什么,新飞怎么可能去陷害冯知青,他们都不没怎么接触过,怎么可能有过节。”
许新飞看到堂哥和家人赶了过来,心里安定了很多,一个人面对众人的质疑他已经是强弩之末了。
陈一遇语调平稳清晰,没有被许舒林的话带错节奏:“他们是没有什么过节,但是你和冯长安一起竞争了工农兵大学生的名额,如果没有冯长安的话,这个名额不出意外就是你的了。”
许舒林顿了顿,接着说:“你这是强词夺理,怎么又扯到我身上了。”
还没等他说完,郑佳薇就插话道:“就是许新飞干的,虽然我不知道许舒林有没有参与进来,但是是我放许新飞进了冯长安的房间,帮他避开了其他人,可是他具体做了什么没有提前和我说清楚,如果知道他是去做这样的事,我不会答应他的。”这次没有再逃避,她鼓起勇气把事情说了出来。
说着,她的眼泪止不住流了下来,大家看到却没有上前去安慰她,因为即使她不知道许新飞的计划,但是她间接做了帮凶,没有她帮忙的话,许新飞是没有办法独自来到冯长安房间的。
而阴差阳错下,他们俩造成的后果是多么的严重,冯长安现在在革委会受苦呢。
段队长看到许舒林和许新飞还想要争辩,拿出了从革委会借来的证据举报信,让他们俩写上面的字,看看是不是他们的字迹。
许舒林倒是可以毫无畏惧地写下去,本来就不是他写的,但是他担心许新飞会露出破绽,看着他在段队长严厉的目光下抖着手写字,想要打破这个局面,但一时又想不到办法。
本来这两天准备在许新飞没在村子里的时候,帮他掩饰好这件事,即使有人来问,也不会知道是许新飞到县里投举报信,因为他有不在场的证据,同时找机会和郑佳薇沟通好,让她闭嘴不说出真相。
没想到前面做的差不多了,可是郑佳薇却看到他就避开,根本找不到机会和她交流,他心里就有种不祥的预感了,更没想到许新飞竟然连这两天都呆不住,回村子被抓个正着。
上次被搀扶过来的许家长辈这次也来了,看到小辈在段队长的强硬手段下写字,不得不倚老卖老道:“段小子,写什么写,难道你也觉得是新飞他们做的?”
段队长别的事可能看到老人的面子上轻拿轻放,可这不是一件小事了,关系到知青的性命,而且如果放过了始作俑者,他们村的风气都会被影响,既然做出这样的事,有长辈护着就可以放过,那会有多少人去做胆大妄为的事。
所以在长辈面前他难得板着脸,强硬地说:“许三伯,这件事关系很大,如果不是他做的,写了也没事。”
许二伯看自己的面子段队长都不买了,也很无奈,毕竟他老了,只能说上几句话,能不能被听进去,他也不能做主。
看着小辈们渴求的眼神,他抽动了下嘴角说:“叫你们写,就写吧,”他是不相信这件事是小辈做的,他看着他们长大,即使会做点无伤大雅的小把戏,但没有害人的狠毒心思。
许新飞看到三爷爷都保不住他,只能老老实实地写,不过送到革委会的举报信,他写的时候特意写得和自己的字不一样,所以对现在的情况还抱着侥幸的心理,大家发现不了是他的字迹。 ↑返回顶部↑
好在皇天不负有心人,把村子都逛了个遍,终于遇到了从外婆家回来的许新飞,这两天堂哥叫他在外面躲躲,于是他就去外婆家住,可是今天他实在按捺不住好奇心,想看看事情发展怎么样了,就没有知会堂哥自己回家了。
才刚走到村口,就被几个小孩认出了,小孩子兴奋极了,叽叽喳喳地围着陈一遇说:“大哥哥,原来是新飞哥哥,我们那天看到的是新飞哥哥。”“对就是他,他跑得太快了,上次没认出来,不过他的鞋我认得,和那天穿的是一样的,缝了一块绿色的布。”……
许新飞看到情况不对,立刻撒腿就跑,可是他哪敌得过常年锻炼的陈一遇,还没跑多远就被抓到了。
许新飞在陈一遇手里挣扎道:“你抓我做什么?”
陈一遇加重了抓住他衣领的力气,看样子这个小子很可疑啊,挣扎的力气这么大:“你说我抓你做什么,看到我就跑。”
许新飞动作一顿:“我不是看到你就跑,我是想起来拉东西了,想去找回来,怕被人捡了去。”
陈一遇好笑地看看脸色涨红的许新飞,眼珠游离,看起来就知道在撒谎,也不再说多了,直接把他带到了段队长那,叫那几个小孩去知青点通知其他知青来段队长那集合。
段队长看到一群知青来找他,陈一遇手里还抓着许家小子许新飞,联想到冯长安的事,难道真是村里人做的,他的表情不由一正,说:“带着许新飞来做什么?”
陈一遇将手上抓着的许新飞松开,反正都到了这里,他也跑不到什么地方去了:“段队长,许新飞就是事情发生之前偷偷来我们知青点的少年,刚才在村口看到我就跑。”
段队长一脸严肃地看着无措的许新飞,板着脸说:“许新飞,你那天去知青点做什么,我可知道你和知青点的人都没往来。”
许新飞看到这么多人看着自己,已经慌了,不过想起被抓进革委会的冯长安,他怕自己也会被抓进去,嘴硬地说:“我去知青点找郑知青,我找她问问我妹妹上学的事。”说着还向站在人群后面的郑佳薇使了个眼神。
不过郑佳薇避开了他的眼神,当众人目光转向自己时,她僵硬地向前走了几步:“他是来找我的,不过不是为了他妹妹的事,而是去陷害冯长安。”
听到消息赶来的许舒林大声说:“你乱说什么,新飞怎么可能去陷害冯知青,他们都不没怎么接触过,怎么可能有过节。”
许新飞看到堂哥和家人赶了过来,心里安定了很多,一个人面对众人的质疑他已经是强弩之末了。
陈一遇语调平稳清晰,没有被许舒林的话带错节奏:“他们是没有什么过节,但是你和冯长安一起竞争了工农兵大学生的名额,如果没有冯长安的话,这个名额不出意外就是你的了。”
许舒林顿了顿,接着说:“你这是强词夺理,怎么又扯到我身上了。”
还没等他说完,郑佳薇就插话道:“就是许新飞干的,虽然我不知道许舒林有没有参与进来,但是是我放许新飞进了冯长安的房间,帮他避开了其他人,可是他具体做了什么没有提前和我说清楚,如果知道他是去做这样的事,我不会答应他的。”这次没有再逃避,她鼓起勇气把事情说了出来。
说着,她的眼泪止不住流了下来,大家看到却没有上前去安慰她,因为即使她不知道许新飞的计划,但是她间接做了帮凶,没有她帮忙的话,许新飞是没有办法独自来到冯长安房间的。
而阴差阳错下,他们俩造成的后果是多么的严重,冯长安现在在革委会受苦呢。
段队长看到许舒林和许新飞还想要争辩,拿出了从革委会借来的证据举报信,让他们俩写上面的字,看看是不是他们的字迹。
许舒林倒是可以毫无畏惧地写下去,本来就不是他写的,但是他担心许新飞会露出破绽,看着他在段队长严厉的目光下抖着手写字,想要打破这个局面,但一时又想不到办法。
本来这两天准备在许新飞没在村子里的时候,帮他掩饰好这件事,即使有人来问,也不会知道是许新飞到县里投举报信,因为他有不在场的证据,同时找机会和郑佳薇沟通好,让她闭嘴不说出真相。
没想到前面做的差不多了,可是郑佳薇却看到他就避开,根本找不到机会和她交流,他心里就有种不祥的预感了,更没想到许新飞竟然连这两天都呆不住,回村子被抓个正着。
上次被搀扶过来的许家长辈这次也来了,看到小辈在段队长的强硬手段下写字,不得不倚老卖老道:“段小子,写什么写,难道你也觉得是新飞他们做的?”
段队长别的事可能看到老人的面子上轻拿轻放,可这不是一件小事了,关系到知青的性命,而且如果放过了始作俑者,他们村的风气都会被影响,既然做出这样的事,有长辈护着就可以放过,那会有多少人去做胆大妄为的事。
所以在长辈面前他难得板着脸,强硬地说:“许三伯,这件事关系很大,如果不是他做的,写了也没事。”
许二伯看自己的面子段队长都不买了,也很无奈,毕竟他老了,只能说上几句话,能不能被听进去,他也不能做主。
看着小辈们渴求的眼神,他抽动了下嘴角说:“叫你们写,就写吧,”他是不相信这件事是小辈做的,他看着他们长大,即使会做点无伤大雅的小把戏,但没有害人的狠毒心思。
许新飞看到三爷爷都保不住他,只能老老实实地写,不过送到革委会的举报信,他写的时候特意写得和自己的字不一样,所以对现在的情况还抱着侥幸的心理,大家发现不了是他的字迹。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