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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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瞧着我的容貌之后,眼中惊艳得不得了,微微道:“圣女,你不戴面纱的样子,真是好看,可以用绝色来形容了…”
  我道:“你可别多看我一眼,到时候你媳妇儿吃醋了,那可不好,你也知道,今日是天狗食月,我不能留在房间里面,那夜鹤已经知道了我的动向,所以眼下我们也要跟随着这些祝贺节日的百姓混杂在一起,到时候他想动手可能就会不方便,或者到时候我们在人群里面他也没有那么容易找到我。”
  乐成赞不绝口道:“圣女果然聪明。”
  说起来到了这个世界这么久,我也未曾好好享受日子,每日都在想着如何让那夜鹤喜欢上我,我知道这件事情做起来并没有那么简单,这夜鹤不是之前的楚妄和尚,虽然杀伐决断,但是心中却有柔情,也不似第一世的皇上,虽然废了我,但是心中仍然有我,我拿到了两世的元神,如今到了这三世,我才开始觉得慢慢变得困难了起来,这一世的夜鹤,眼中没有太多的感情,怎么说呢,就好像是一个木偶。
  是的,提线木偶,而操纵他的是背后的皇室,我知道,其实在很多时候皇帝为了使自己安全,会培养一些比较可怕的侍卫。
  那种侍卫简称只为“死侍”,这种侍卫没有心,也没有情,只有杀戮,是皇帝最忠实的部下,我害怕夜鹤就是那皇帝所炼就的提线木偶,是炼就的死侍。
  看着我想得入神,乐成道:“圣女,你看,他们在放孔明灯来着……”
  “孔明灯?”
  “对啊,据说用小纸条在纸条上写上自己的希望,或者自己的梦想,再放进孔明灯,放飞,然后看着孔明灯一直往天上飞,只要不坠落下来,直到消失不见,那就证明是被神仙给捡了去,到时候神仙就会大发慈悲让那些许愿的人心想事成呢,圣女,您要不要试试?”
  我笑道:“这神仙都是很忙的,自然没有空来理会凡人的愿望,不过,你说让我写,我还是写写吧,这样才显得没有那么突兀。”
  我接过那纸张,眼瞧着明明才中午,天色却慢慢的黑了起来,随后整个世界便笼罩到了一片黑暗之中。
  除了这些街上的人手中握着的灯笼有灯光以外,其他地方都是黑漆漆的。
  我写好了愿望,塞进了孔明灯。
  乐成好奇的问我:“不知道圣女写下了什么愿望?”
  我看着他如此好奇的样子,淡然如斯的说道:“你猜一下我到底写了什么。”
  他抓耳挠腮道:“大抵是写的保佑我们灵犀一族的人可以安安稳稳繁荣昌盛吧?”
  我勾唇一笑,“当然不可能,我们灵犀族的安稳和繁荣自然是要靠我一手扶持,靠老天爷是没有用的,所以,我这次许愿的自然是我自己想要的东西,说了你也不知,你瞧着,眼下这天狗食月已经出现了,我们现在混在这人群之中,我想着这夜鹤定然是不会放过我的。”
  乐成一脸正义的说道:“没关系的无论如何,我都会誓死保护圣女的,所以圣女你放心,有我在,一定不会出事的。”
  我却担心的摇摇头,“这个事情没有那么简单,这夜鹤手底下的组织庞大,想要找人简直是轻而易举,所以我们也不能掉以轻心。”
  我自然是不怕楚妄的,他再能耐也是我的夫君,但是我唯一害怕的是,害怕的是倘若我有个什么三长两短我的这些族人定然不会好过,所以不管只是为了自己,还是为了我的族人我都不能轻而易举的让自己死掉。
  突然,一阵人群来袭,我站在桥上和乐成被那人群给冲散了。
  我四处张望,却没和乐成四目相对,什么都没有看见。
  很快,我听见一阵脚步声,我回过头看见的时候,只见一阵疾风吹过,我一个没有把持住,便感觉到身子失去了平衡,等我回过神来的时候才发现自己被人拦腰抱起,我低下头一看,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夜鹤,也就是楚妄。
  他穿着一袭夜行衣,在这本来就昼夜不明的时辰,他穿着这件黑色的夜行衣,倘若不仔细看的话是根本看不出来的,我低声道:“夜鹤,看来你对我的行踪真是了如指掌,夜鹤,你就这么想杀了我么?”
  他一边扛着我疾走,一边冷淡的说道:“我早就说过了,今日会抓到你。”
  我抿嘴一笑,“我说夜鹤你也太卑鄙了,知道今日有天狗食月,而我们灵犀一族是靠的这天地之间灵气才获取的灵力,没有了日月之光就相当于失去了全身的法力,所以你才选择到了这日来将我抓走,是不是?你早就安排好了这一切,是不是?”
  他道:“姑娘的法术高强,和姑娘斗自然是斗不过的,所以等待了这么久才想到了这个法子,姑娘,你可知道这天底下的人没有哪一个是没有弱点的,想要做到没有弱点,那么就只能孑然一人,没有亲人,没有顾念的人,这样的人方能成为王者,姑娘虽然法术高强,但是倘若今日我下令让我手底下的人去抓了你的那些灵犀族人,统统在今日赶尽杀绝,想必你也无力回天了吧。”
  我气急攻心道:“你…”
  “所以姑娘就乖乖跟我走,否则到时候要用你们灵犀族的人陪葬可就不划算了,姑娘你说,我说的是不是这个理儿?”
  我实在没有办法,我道:“好,我跟你走便是,我跟你,但是,你莫要忘了,我才是灵犀族的圣女,你杀了他们又有何用,只要圣女还在,那么灵犀族就不会灭亡。”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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