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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阿棠怎么能接受。
  她扭头看了看城门上燃烧的火光,咬住下唇:“你能治好我吗?”
  “起码可以下地走路。”
  “啊,这样啊。”
  陆慎行上前,打横抱起她来,迎着前面漫天的星光而去:“你没有选择,只能跟我走。”
  金肉
  眨眼已是宪宗三十五年,也就是阳和卫之战的三年后。
  一片苍茫的草地上,牛羊哞哞咩咩的声音不时传来。
  驱赶着牛羊的部族在外围,帐篷也比较简陋,通常都是盖着灰皮的屋顶。在靠东的方位,临近水源河流之处,驻扎着一大片的精美华丽的蒙古包,每一个都很大,里面空间宽敞,可充当三室来用。
  这个部族非常靠北,是蒙古的乞颜部,背后就是连绵不断地不可翻越的高峰雪山。
  阿棠歪坐在床上,她的日子过得非常轻醒,一仰头便是这边鲜少有的轻薄淡粉雪纱,雪纱如莲花似的倒挂在棚顶上,四散开来着勾在床边的脚架上。
  隔着一扇折叠屏风,外面可当书房可当会客室,长案上搁着一只青瓷的花瓶,花瓶里日日都被换上鲜花。
  她现在什么都不用坐,乞颜部待她如座上宾,每天就怕冷着她了饿着她了,无聊着她了,所以总会有人来请她出去玩。
  她现在的好生活,都要拜陆慎行所赐。
  这几年跟着他,他的名字一变再变,身份也是一变再变,到什么地方说什么话,丝毫没有不适应之处。
  这次他带着叛变朝廷,前任户部尚书弟子的身份,投诚乞颜部。
  乞颜首领恃特非常看重他,且欣赏他的才能以及能给他带来的信息。对于恃特来说,陆慎行浑身上下,每一块儿都金肉。
  阿棠在床上滚来滚去,不小心撞到床架,疼得她立刻弹坐起来抱着矜贵的小腿看来看去。
  陆慎行信守承诺,她果然能下地走路,可是不能走得太快,更不能跑,稍微动作快点,别人都能看到她一瘸一拐的狼狈姿态。
  她挺要脸,所以残废后变得异常斯文,能躺着就不会跳。
  有人绕过屏风而来,坐到床边不客气地拍开她的手。
  阿棠瞅过去,这人穿一件靛蓝缀金线的爽利猎装,长裤塞进一双牛皮的长靴中,比那身灰不溜秋的布袍看着清爽多了。
  陆慎行一手托住她的小腿,一手轻轻按压着旧伤之处,这里留下一大块扭曲的疤痕,阿棠受不住地往回收。
  对方警告地轻扫她一眼,阿棠赶紧求饶:“哎呀,就是有点痒嘛。”
  陆慎行面无表情道:“痛不痛?”
  阿棠刚要摇头,被他重捏一下,几乎当场嚎出来。
  她简直怕了他,或者说早就怕了他,给她治伤痊愈的那两年,她可是经历够了魔手的折磨。
  陆慎行起身,去柜子里拿出一盒药膏,挖出一块儿来,搭着按摩的手法在阿棠脚上流连往复地揉开。
  阿棠总想把脚抽回来,他越揉,特别是加了这种滑腻腻的药膏,越不是滋味。
  男人的手指非常漂亮,修长、干净,拉二胡拉得惊天因泣鬼神,杀人也是利落干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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