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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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漫天繁星闪烁,今晚的夜色格外浓稠。
  “寇先生来了。”
  “寇先生今晚很帅哦。”
  “寇先生上次谢谢您带回我们家蔓蔓,您真是热心肠。”
  “寇先生吃羊排吗?”
  ......
  寇琛还有些适应不了大家的热情,毕竟从来没有参加过这种专门为他举办的party,过去生意场上的名流舞会倒是参加过不少,但他不觉得这种虚与委蛇的交际有什么意思。
  今晚的party是陆蔓蔓为他举办的,他还特意精心打扮过呢,穿上了自认为最帅的一件高档定制西服,头发抹了啫喱,就连以前见重要客户都没有这般慎重过,他很不喜欢西服的束缚感,平时穿着从来随意。
  而不远处的青草坪舞池边,在原修无数次笨拙地踩了陆蔓蔓的脚以后,她终于一把推开了这臭男人,生气地说:“you stupid jerk!蠢货!”
  原修摊开手,表示自己真的很无辜啊,他会玩枪会玩斯诺克还会国际象棋但就是不会...跳舞。
  施纯如举办的那些个社交舞会,他从来不参与,觉得蠢爆了。
  现在他自己才是真的蠢爆了。
  路易斯走过来拍了拍小伙子的肩膀:“我们家蔓蔓小宝贝从小就喜欢跳舞,踢踏爵士华尔兹...以后可够你学的。”
  “我不学。”
  原修觉得自己还是得有点子男人的尊严,不能总围着老婆转,跳舞什么的,简直不要太羞耻,他绝对不会学跳舞,绝对!
  “哼,这个蠢货今天踩了我二十次!我暂时不想理他。”
  路易斯只好让陆蔓蔓挽住了自己的手,侧头,却看见寇琛站在不远处的自助餐桌前,沉默而略带歆羡地看着他们。
  路易斯对寇琛其实心怀感激,得知那天飓风天气是他和原修帮忙将陆蔓蔓接了回来,路易斯便不再计较北海道发生的不愉快事件,他向他表达了诚挚的谢意。
  “蔓蔓,这是你为寇先生举办的送别party,去和他跳个舞吧。”路易斯拍了拍陆蔓蔓的肩膀。
  听老爹这样说,陆蔓蔓望向寇琛。寇琛立刻站直了身体,放下酒杯的时候险些弄洒,有些笨拙和不知所措。
  陆蔓蔓朝他走了过去,紧着一颗心问道:“寇先生会跳舞吗?”
  “跳舞...”
  八十年代的大学生最常见的两种娱乐活动,一个是去录像厅看香港电影,另一个就是去歌舞厅跳舞。
  开玩笑,寇琛当年在学校里可是自己组建了摇滚乐队,怎么可能不会跳舞。
  然而...这都多少年了啊,自从仲清离开以后,他就再也没有跳过舞,甚至那台陪伴他一整个青春岁月的电吉他,也被扔进了地下室,不见天日。
  他的青春,早就已经随她而逝了。
  面对陆蔓蔓的邀约,他踟蹰着:“我...不太会了。”
  “噢,那真遗憾了。”陆蔓蔓也有些不大好意思真的和他跳舞。面前这个男人,她本应与他多多亲近,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感觉怪怪的。
  陆蔓蔓离开的时候,寇琛眸子里划过一丝黯然,嘴唇喃了喃,却不知道说什么好。
  原修看着寇琛欲言又止的模样,突然开口道:“寇叔叔唱歌很好听啊。”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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