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文女主的娇气继妹 第288节(2 / 4)
宋伟现在看宋思雨自然是再也没了亲女儿滤镜,甚至仔细想想,觉得宋思雨在某些方面上连林冉都比不上。
毕竟林冉还有一手做菜的好本事,她宋思雨有什么,撒谎,演戏,骗人吗?
而且还让宋伟感到疑惑的一点就是,宋思雨跟自己说的这番话,到底有几分真几分假呢?
他相信她领导不放她走的事情应该是真的,但是她愿意和自己联手,毫无保留的信任自己的事情,宋伟一百个不信。
宋思雨背后绝对还在打着什么歪主意。
“所以你是想让我去你公司,跟你领导亲口说你从小就运气好,还被一个有名的老道给你算过命,说你命格奇特?”
宋思雨点点头:“差不多是这个意思,不过爸,咱们直接到他跟前说,这就显得有点假了,到时候我会制造一个机会,让我们俩的谈话被人听见的。”
宋思雨想了一个下午的主意其实就是这个。
她借助了香江这边大部分人迷信的一点,打算编造一个她天生好运的说法,将这事归结到她的八字和命运上来。
这种事情对于宋思雨来说是百分百不信的,但是对于在办公室里每天都要虔诚上香拜佛的刘嘉佑来说,绝对会信个七、八成!
宋伟听完之后,倒是没有拒绝,只是。
“思雨啊,既然我要去见你领导了,那你觉得,我是不是应该再买几身好衣裳,好好的收拾收拾?”
这话意思很明确了,他要钱。
虽然宋思雨是让宋伟在她这里住下了,但她那单纯是因为没有办法赶宋伟走,只能暂时把他留下而已。
至于别的,她都是装傻,完全不会理会宋伟的要求的,钱更是没有给宋伟的。
只不过现在她需要宋伟帮忙,自然也只能先同意着他的要求了,免得到时候没人给她帮忙。
要不是宋伟的身份最合适,她怎么可能找他!
想到这里,宋思雨只能压下心里的不爽,掏出钱递给了宋伟。
结果宋伟一看,却没有立刻接过,而是面露迟疑。
“思雨,我白天去看了一下这里的店,买衣裳啥的这点钱恐怕不够吧?我倒没什么关系,就怕到时候你领导不相信我们是父女。“
宋思雨闻言,只得再咬牙拿出钱。
宋伟接过,这才满意的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而宋思雨见状,却忽然觉得此情此景貌似有些眼熟,却一时间想不起来自己是在哪里见过类似的场景。
倒是回到屋里的宋伟,看着那一堆到手的钱,忽然感慨道。
原来从别人手里拿钱这么爽啊。
也不知道现在宋思雨是不是也像当初的自己一样,快要恨死林冉了呢?
没错,宋伟这一招还就是跟林冉学的。
当初自己想让林冉去和许主任的儿子相亲,也是这样为了让她留下来满足了她不少的条件。
而现在,宋思雨要让自己去帮她做戏,自然也得无条件的满足他的要求。
不然的话,他可不会轻易松口的。 ↑返回顶部↑
毕竟林冉还有一手做菜的好本事,她宋思雨有什么,撒谎,演戏,骗人吗?
而且还让宋伟感到疑惑的一点就是,宋思雨跟自己说的这番话,到底有几分真几分假呢?
他相信她领导不放她走的事情应该是真的,但是她愿意和自己联手,毫无保留的信任自己的事情,宋伟一百个不信。
宋思雨背后绝对还在打着什么歪主意。
“所以你是想让我去你公司,跟你领导亲口说你从小就运气好,还被一个有名的老道给你算过命,说你命格奇特?”
宋思雨点点头:“差不多是这个意思,不过爸,咱们直接到他跟前说,这就显得有点假了,到时候我会制造一个机会,让我们俩的谈话被人听见的。”
宋思雨想了一个下午的主意其实就是这个。
她借助了香江这边大部分人迷信的一点,打算编造一个她天生好运的说法,将这事归结到她的八字和命运上来。
这种事情对于宋思雨来说是百分百不信的,但是对于在办公室里每天都要虔诚上香拜佛的刘嘉佑来说,绝对会信个七、八成!
宋伟听完之后,倒是没有拒绝,只是。
“思雨啊,既然我要去见你领导了,那你觉得,我是不是应该再买几身好衣裳,好好的收拾收拾?”
这话意思很明确了,他要钱。
虽然宋思雨是让宋伟在她这里住下了,但她那单纯是因为没有办法赶宋伟走,只能暂时把他留下而已。
至于别的,她都是装傻,完全不会理会宋伟的要求的,钱更是没有给宋伟的。
只不过现在她需要宋伟帮忙,自然也只能先同意着他的要求了,免得到时候没人给她帮忙。
要不是宋伟的身份最合适,她怎么可能找他!
想到这里,宋思雨只能压下心里的不爽,掏出钱递给了宋伟。
结果宋伟一看,却没有立刻接过,而是面露迟疑。
“思雨,我白天去看了一下这里的店,买衣裳啥的这点钱恐怕不够吧?我倒没什么关系,就怕到时候你领导不相信我们是父女。“
宋思雨闻言,只得再咬牙拿出钱。
宋伟接过,这才满意的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而宋思雨见状,却忽然觉得此情此景貌似有些眼熟,却一时间想不起来自己是在哪里见过类似的场景。
倒是回到屋里的宋伟,看着那一堆到手的钱,忽然感慨道。
原来从别人手里拿钱这么爽啊。
也不知道现在宋思雨是不是也像当初的自己一样,快要恨死林冉了呢?
没错,宋伟这一招还就是跟林冉学的。
当初自己想让林冉去和许主任的儿子相亲,也是这样为了让她留下来满足了她不少的条件。
而现在,宋思雨要让自己去帮她做戏,自然也得无条件的满足他的要求。
不然的话,他可不会轻易松口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