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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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砚看她这样低着头温言软语近乎小心地跟自己说话,喉间一梗,竟然不知道该回答些什么。
  七年前的自己,就像见不得光的贼一样,日日藏匿在她身后无人窥见的角落,即便不能与她说话,只要能一直偷偷看着她,也觉得圆满。
  那个时候她也是像这样,毫不吝啬地将自己的笑容分享给另外一个男人,他有的时候也会想,如果阮之之愿意对他露出这种笑容,要他付出什么都可以。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人明白阮之之于他的重要性,从小到大,周遭亲戚好友将他视为病毒,退避三舍,只有她,主动走向他,关心被他扔掉的论文初稿,对着他笑,在一片黑暗中向他伸出手。
  他从来没有告诉过阮之之,在童年经历过那样惨烈的家变后,其实他也是怕黑的,所以当实验室里她瑟瑟发抖伸出手来的时候,他没有拒绝。
  ……
  被人需要的感觉真好,从那次以后,他食髓知味,就像一个病入膏肓的瘾君子,非她不可医。
  七年前的他从来都没有想过,有朝一日,她会像现在这样站在他面前,眼睛里只有他一个人,这样小心翼翼地对他说话。
  时砚垂眼看她,薄薄的唇抿出一个细小的弧度来,神色幽深,从眼瞳里映出汹涌亮光来,下一秒,他有些情难自控地伸出手,紧紧将她抱在怀里。
  阮之之被他突如其来的举动吓了一跳,但是并没有拒绝。
  这是时砚第二次抱她,阮之之缩在他的怀里,心里默默地想,她是喜欢时砚的,不然,她的心不会在跟他拥抱的时候跳动得这么剧烈。
  而男人弯下腰,将自己的头垂在她细弱的肩膀上,借以掩饰自己发红的眼眶。
  原来,这就是美梦成真的感觉。
  ☆、34.c16·千纸鹤
  第二天一大早, 晨光熹微,阮之之把自己裹在被子里,还在跟周公缠绵, 突然,放在床头柜上的手机十分突兀地叮铃铃响起来。
  以为是闹钟的声音,阮之之半梦半醒间努力挣扎了半天,最终还是决定向铃声恶势力低头,迷迷糊糊地伸手去够手机。
  明明现在应该还没到七点半啊……还是她今天睡得太沉了?
  把手机从床头柜上拿起来, 她揉揉眼睛, 把亮着光的手机屏幕举到眼前看了看, 下一秒整个人立刻就清醒过来了。
  原来不是闹钟,是时砚的电话。
  阮之之把电话接通,努力让自己的声音清醒:“时砚?”
  “是我。”电话那边的声音很清淡,还有些散漫, “出来开门,我在你家门口。”
  阮之之:……
  现在已经没有时间去问他一大早过来干嘛, 阮之之挂了电话, 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跳了下来, 然后跑进浴室动作迅速地刷牙洗脸换衣服。
  这个人也真是的, 每次过来都不提前说一声,搞得她手忙脚乱的也就算了,万一还因此被时砚误会是一个喜欢赖床的人, 那可就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五分钟之后, 阮之之穿着一件维尼小熊的纯色家居服, 头上戴着一个粉色蝴蝶家的发带,素面朝天地跑去开了门。
  阳光顺着被打开的门缝毫不客气地倾洒进来,显得有些刺眼,阮之之揉了揉刚接触到阳光的眼睛,看到走廊里,时砚的模样逆在一片澄澄日光里,显得有些模糊不清。
  不待她反应,时砚手上提了一个纸袋径自走进来,而后动作极其自然的将纸袋放在客厅里的餐桌上。
  阮之之像个排队等着打饭的小学生一样乖乖在餐桌旁坐下,看到一样样冒着热气的食物被他从纸袋里依次取出来。
  蟹黄汤包,糯米烧麦,红豆粥……最后,竟然还拿出来了一个系着蕾丝蝴蝶结的粉色方盒。
  这个包装盒的样式似曾相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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