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作(2 / 2)
“多大的人了什么事不能自己干?”
“小仙女又把自己当公主了。”
“女的不做会死吗?”
“emmmmm……我是女的我也觉得有些过分,男朋友又不是佣人。”
一些不具体的记忆从余倾卿脑海里闪过后,清晰的画面展现。
小学一年级上学期的时候,她生过一次严重的病,在床上躺了一个多月。那些日子里,难受的不止她,张红天天单位家里两头跑,又忙又累。
她知道张红辛苦,所以从来不要求什么,再难受也自己默默忍了下来。
只一次,她对着红烧肉实在是吃不下去,还有种反胃的冲动,所以说了个过分的要求:“妈妈,我不想吃肉,我想吃面。”
现在想想,这个要求好像也不算特别过分,煮个面不过是几分钟的事,但是她可以懂事点自己煮面,而不是麻烦张红,所以挨骂好像也正常。
“好好的饭不吃,我一会儿就上班了,你知不知道我多忙,真能作,怎么别人家孩子一点事没有,要多大你才能懂事。”
也许张红只是一句无心的抱怨,但她记了下来。她很怕自己成为一个作的人。
但什么才算作呢?
“我想吃小龙虾怎么办?快说你想吃,我们一起订外卖。”没找到工作的时候,余倾卿去常喜乐那里住了几天,快凌晨的时候,她突然想吃小龙虾就对常喜乐说了。
要说她有什么心思倒也没有,就是想吃了所以就说了,并不是一定要求常喜乐和她一起吃,也不是想为难常喜乐。
常喜乐说:“一脚给你踹下床,早不说,我来看看附近有什么店,我也好久没吃小龙虾了。”
一件很简单的小事而已,如果常喜乐不想吃,她也不会生气。
常喜乐不会觉得她作,所以她也不觉得自己的行为有什么问题。可到底她的行为算不算作呢?
“冰的还是常温的,我都准备了。”莫奈答道,却是动也未动,抱着人不撒手。
“冰的,快点我渴了,又不是不让你抱了,老色批。”余倾卿收回思绪,将注意力放回电视上。 ↑返回顶部↑
“小仙女又把自己当公主了。”
“女的不做会死吗?”
“emmmmm……我是女的我也觉得有些过分,男朋友又不是佣人。”
一些不具体的记忆从余倾卿脑海里闪过后,清晰的画面展现。
小学一年级上学期的时候,她生过一次严重的病,在床上躺了一个多月。那些日子里,难受的不止她,张红天天单位家里两头跑,又忙又累。
她知道张红辛苦,所以从来不要求什么,再难受也自己默默忍了下来。
只一次,她对着红烧肉实在是吃不下去,还有种反胃的冲动,所以说了个过分的要求:“妈妈,我不想吃肉,我想吃面。”
现在想想,这个要求好像也不算特别过分,煮个面不过是几分钟的事,但是她可以懂事点自己煮面,而不是麻烦张红,所以挨骂好像也正常。
“好好的饭不吃,我一会儿就上班了,你知不知道我多忙,真能作,怎么别人家孩子一点事没有,要多大你才能懂事。”
也许张红只是一句无心的抱怨,但她记了下来。她很怕自己成为一个作的人。
但什么才算作呢?
“我想吃小龙虾怎么办?快说你想吃,我们一起订外卖。”没找到工作的时候,余倾卿去常喜乐那里住了几天,快凌晨的时候,她突然想吃小龙虾就对常喜乐说了。
要说她有什么心思倒也没有,就是想吃了所以就说了,并不是一定要求常喜乐和她一起吃,也不是想为难常喜乐。
常喜乐说:“一脚给你踹下床,早不说,我来看看附近有什么店,我也好久没吃小龙虾了。”
一件很简单的小事而已,如果常喜乐不想吃,她也不会生气。
常喜乐不会觉得她作,所以她也不觉得自己的行为有什么问题。可到底她的行为算不算作呢?
“冰的还是常温的,我都准备了。”莫奈答道,却是动也未动,抱着人不撒手。
“冰的,快点我渴了,又不是不让你抱了,老色批。”余倾卿收回思绪,将注意力放回电视上。 ↑返回顶部↑